領保聯絡員主要由當地的華人華僑組成,不是使領館正式工作人員,而是類似誌願者,為中國公民提供服務。
“領保聯絡員”制度有什麽好處?
中國公民幾乎遍布全世界各個大中城市,甚至有的鄉村、鄉鎮都有,而使領館機構和人員都是有限的,因此需要充分利用民間渠道。中國公民在海外遇險時,有時使領館工作人員無法第壹時間到達,就可以請聯絡員先去看看情況。
中國公民在境外遇險,如何在第壹時間提供幫助?
在境外遇險時,有兩種渠道可以為自己爭取及時的救援。
1.向中國駐當地的領事館求助
在境外遇險時,向中國駐當地的領事館求助,中國領事館協調多方救援資源會為中國公民提供及時的救援,在領事聯絡員制度形成後,中國公民還能向領事聯絡員求助。但是前提條件是在境外旅遊時,壹定要獲取中國領事館和領事聯絡員的聯系方式,以備不時之需。
2.向投遞旅行保險的所屬的保險公司報案
還有壹種求助方式是向投遞旅行保險的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會聯絡並協助中國領事館的救援工作,還會為遊客提供後續的緊急就醫服務和理賠服務。所以即使已經向中國領事館求助,也要及時的向保險公司報案,以便於保險公司追蹤情況備案,及時進行理賠。
境外遇險造成的損失,誰來賠付?
境外遇險後,就醫所產生的醫療費用以及所造成的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會根據相關的簽訂的旅行保險合同,進行賠付。這就要求遊客在出險後要第壹時間向保險公司報案,咨詢相關理賠事宜,並保存好就醫過程中單據等證明,回國後進行理賠申請。
境外旅行時,最好的結果是不出現意外,這就需要,在境外旅行前到專業的旅行風險管控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