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公司Core Contentes Media於22日表示,“南圭麗2006年2月和GM企劃社簽約的時候,曾在其他所屬公司做過壹段時間,不過她說和前公司合約問題已經完滿解決了,所以沒有任何專屬合約的問題,能和本公司簽專屬合約了。”於是雙方簽約並發表了Seeya第1張專輯。
但3個月後,南圭麗前公司說,“南圭麗說以後不再從事演藝活動,申請解除合約,所以我們才合議解除了合約”然後提起訴訟,要求禁止南圭麗參與演出並賠償1億5千萬的損失。
對此,南圭麗當時的所屬公司Mnet Media為了和業界同行完滿解決該事件,聽取了法院的和解勸告,在總***1700萬元的合議金中公司承擔了1000萬元。
李寶藍和金延智於2009年2月和Mnet Media合約到期後,根據之前合約中的合議,轉移到Core Contentes Media並準備第4張專輯的錄音。但是南圭麗對自身的合約內容表示了否認並采取單獨行動。
作為現所屬公司的Core Contentes Media表示,“當時簽約的時候就惹出過類似的問題,公司方面已經完滿解決了。現在又挑起這樣的問題,擅自離開公司,這個不但是法律責任的問題,也是信義的問題。”“南圭麗不按常規履行合約,拋棄了道義。”
Core Contentes Media還說到,“南圭麗是Seeya成員中常常得到特別待遇的成員。不斷單獨出演藝能節目和電影等等,事實上常常令到Seeya的其他成員感到疏遠。拿去年來說,光是參加大學慶典就至少去了30個地方,因為南圭麗拍電影其余兩個成員甚至連活動都不可能。”
“當時拍電影的時候雖然是新人,但也100%獲得出演報酬2000萬元和票房紅利,得到了公司的特別關懷和待遇。”“南圭麗以這種‘不妥當的、令人感到冤屈的’方式來吐露心境讓人無法理解。”
“現在因為種種事件使得大眾對演藝企劃社並沒有什麽好感,這種情況下似乎有人在背後控制南圭麗,惡意利用了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