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末代君王路易十六昏庸腐敗,為斂取更多的財富,他召開由高級教士、封建貴族和新興資產階級者參加的三級議會,商討增加稅收。而由民眾支持的資產階級和工商業者反對增加稅收,由此第三階級也就是資產階級和工商業者單獨成立議會,反對國王專權,國王暴力鎮壓,民眾憤怒,於是1789年,巴黎民眾攻占巴士底獄,揭開了法國資產階級革命的序幕。革命黨通過了《人權宣言》,宣告了人權至上,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各階層平等等重要法案。法王逃竄未果,被人民監管於王宮,而國王又出賣國家主權,同普魯士簽訂賣國條約,割讓大片國土只為借兵鎮壓國內起義。送信者被民眾逮獲,民眾大為憤怒,督促議會投票絞死國王,最終以壹票差距通過處死國王決議,封建政權完全覆滅。
美國原先只是英國在北美的十三片殖民地,在近百年的融合中,荷蘭人、英國人以及眾多西歐遷移居民逐漸融合,壹個新的美利堅民族形成。因為印花稅事件,北美波士頓人再1773年因憤怒殖民當局的作為,將商船上的茶葉全部傾瀉,史稱“波士頓傾茶事件”。隨即大陸會議召開,北美自由成為起義者的口號,華盛頓為北美聯軍總司令。所謂聯軍,不過是各州拼湊而成的民兵隊伍,但華盛頓帶領他們不畏強敵,勇猛作戰,同實力遠勝於他們的英軍作戰。1776年,頒布《獨立宣言》,宣告北美獨立。1777年,薩拉托加大捷改變了北美聯軍的弱勢局面,戰局扭轉。而法國路易十六也看到美國的希望,希望同美國合作,***同打擊英國的霸權,於是在1778年與美國簽訂了***同防禦的戰略合作協議,北美自由州實力劇增。1781年,英軍投降。而1783年,英王才正式承認美國的獨立地位。
總的來說,英國是通過暴力革命和政治鬥爭的形式完成資產階級革命的,而美法則是通過單純的暴力鬥爭來推翻舊的制度,完成革命的,這壹點是最大的區別。
呵呵,有點長,可能有些地方不太對,因為是邊回憶邊打的,可能記的有出入,妳別見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