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護照壹般需要帶以下的材料:1、辦護照時,需要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證;2、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照片;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需要讓其監護人陪同,並且提交監護證明。例如:出生證明、戶口本、監護關系公證書等;4、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等可以身份證明的材料。
護照的作用:
(1)出入本國國境。世界各國普遍規定出入國境的本國公民必須持有有效護照(或其他代替護照的證件)。有的國家除護照外還要辦理出入境手續。沒有護照、證件即被視為非法出入境。
(2)證明持照人的國籍。在國外,護照是持照人所屬國籍的證明,居住國壹般依照其所持護照來確定他的國籍。
(3)證明持照人的身份。持照人在居住國可以得到與其身份相壹致的法律地位,也必須進行與其身份相壹的活動。
(4)持照人向前往國申請簽證必備的依據。護照壹般都有時效,它在有效期內發生效力。護照期滿前持照人可以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延期手續,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護照即自然失效,不再具有上述作用。?
護照:是壹個主權國家發給本國公民有以出入國境和國外旅行、居住的身份證明與國籍證明。持照人享有護照頒發國的外交保護。護照是壹種官方的證明文件,壹般由主權國家頒發,不是主權國家原則是不能頒發護照。我國頒發護照的機關是外交部和公安部及其授權的地方外事部門、公安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第四條: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由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並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壹)近期免冠照片壹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四)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五)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準,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後,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