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柯南道爾(1859—1930),英國小說家。他出生於英國北部城市愛丁堡,9歲時被送入耶穌預備學校學習,後在愛丁堡大學學習醫學,畢業後作為壹名隨船醫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國後在普利茅斯開業行醫。由於行醫不順,柯南道爾開始寫作,成功塑造了偵探人物福爾摩斯,成為偵探小說史上最重要的小說家之壹。
主人公福爾摩斯是(Sherlock Holmes)英國作家柯南道爾筆下創造出來的神奇偵探。他冷靜、勇敢,智慧超群,觀察力驚人,破獲了壹個個曲折離奇的案子。
福爾摩斯是居住在霧都倫敦壹座簡陋公寓裏的壹位極具偵探天賦的人物。他對於文學、哲學、歷史學幾乎壹無所知,但對於植物學、地質學、化學等有助於他破案的學科卻有很深的造詣。他目光敏銳,思維嚴密而獨特,具備超強的觀察和推理能力。
《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有四部長篇及眾多短篇:第壹部長篇《血字的研究》完成於1886年,隔年與其它作品合集出版於《比頓聖誕年刊》。作為壹個小說家,柯南道爾認識到他的主人公必須有壹個陪襯人物出現。就這樣,《血字的研究》便以華生醫生的回憶形式來進行描寫,為今後許多側面的評論埋下伏筆。
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 , 是居住在霧都倫敦壹座簡陋公寓裏的壹位極具偵探天賦的人物。他對於文學、哲學、歷史學幾乎壹無所知,但對於植物學、地質學、心理學、解剖學、化學、外語(法文、意大利文、德文、拉丁文)等有助於他破案的學科卻有很深的造詣。使人驚嘆的是,作為偵探的他是壹個極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另外他也善於刀劍,既可搏擊自衛,又可擒兇捉匪。尤其他那觀察入微的心和善於邏輯推理的縝密頭腦,壹旦發現疑雲,就全心投入,廢寢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讓讀者拍案叫絕。
福爾摩斯是壹個有血有肉的人物,他腳踏實地地出現在現實生活裏面。他乘坐大家熟悉的馬車或火車,出沒在11月倫敦的大霧之中,他住在眾所周知的旅館裏,閱讀《每日電訊報》和其它流行的報紙,與社會上各個階層的人們來往接觸……使讀者很容易相信他是社會現實中的壹員,感到真實難忘。
福爾摩斯具有高超的偵探才能,那是他不斷學習、不斷研究、不斷實踐的結果。他專門在緊靠大英博物館的貝克街租了間房子。在那裏,他利用壹切資源和機會研究有關偵探的經驗和科學,養成了善於思考的習慣,掌握了正確的思維方法。因此,他所進行的各種偵探合乎邏輯,入情入
理;他對各種案件的解釋和判斷,頭頭是道,使人容易接受並相信。
毋庸置疑,福爾摩斯已經成了名偵探的代名詞,而且在現實生活中,好多人更將福爾摩斯當成了聰明人的代名詞。於是現在坦白的說福爾摩斯已經成了壹種符號,壹種象征智慧的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