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去進行執行被執行人財產時,由負責案件的執行法官去辦理,不需要當事人跟著去。執行財務屬於公務行為,需要執行法官去就可以了,當事人不需要去。
?執行的程序:
1. 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
2.法院立案受理
3.執行人員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要求被執行人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同時申報自己的財產。
4 被執行人不按時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查封、凍結和扣押,並對被執行人采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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