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趙恒惕組織制定《湖南省憲法》,經歷起草、審查和公民復決三個階段,程序合法嚴肅,開近代中國制憲先河。1922年1月1日,趙恒惕正式公布《湖南省憲法》。公布之日,趙恒惕命人以黃紙書寫憲法全文,張貼在壹個特制的亭子中,由軍警開道,用八人大轎擡著遊行市街。還開放各個衙署,任人參觀,“以示民主之意”。全省各機關團體和群眾大慶三天。各地張燈結彩,宣傳講演省憲,並向全國各地發布通電宣言。湖南造幣廠立即趕制了“湖南省憲成立紀念”的銀幣、銅幣,以資紀念。《湖南省憲法》作為中國第壹部正式通過的省憲聲名遠播。
二、民主精神是《湖南省憲法》的主要特色,反映了二十年代初期民族資本主義發展中資產階級的政治經濟要求,體現了要求民主自由,自主管理地方事務的願望。
《湖南省憲法》分序言和正文13章,***141條,五大部分,即:人民之權利與義務;省之事權;省政府機關之組織及省政權之行使(省議會、省務院、立法等);下級地方之組織;本法之修正與解釋。
三、趙恒惕作為中國第壹位依據省憲產生的“民選省長”,勵精圖治,促進了湖南早期現代化的發展。
趙恒惕上任後,努力實施省憲,促進了當時湖南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的發展。趙恒惕作為中國第壹自治省的省長,還是決定遵循民意,實行裁兵。趙恒惕任湘軍總司令後,湖南軍隊10萬,隨後裁去5個混成旅。其次,恢復法院,建立獨立於行政的司法體系。再次,澄清吏治,主持縣長公開選拔考試。1925年3月,趙恒惕決定舉行第壹屆縣知事考試。經濟方面,趙恒惕竭力整理財政,建成紡織廠,並興修公路,拓寬城市街道,壹定程度上促進了湖南現代化的發展。趙恒惕還重視高等學校的建設,主持建成湖南大學,並資助湘雅醫學院。1923年5月,趙恒惕批準湖南公立法政專門學校、工業專門學校和商業專門學校等三校合並成立湖南大學。1924年1月,在趙恒惕的督促下,時任教育司司長李劍農聯合教育界,成立了湖南大學臨時董事會,編制湖南大學計劃書,但因經費拮據而暫告停頓。1926年2月1日湖南大學正式成立。國立湘雅醫學院前身為由湖南育群學會與美國雅禮學校合作創辦的私立湘雅醫學專門學校,校址初在長沙北門潮宗街,後在趙恒惕主持下,由政府撥款於北門外麻園嶺購地建校,並在這壹時期得到迅速的發展,在醫學研究方面作出了很大貢獻。趙恒惕主政下的湖南教育,無論學校數、招生數,還是教育經費投入、教育質量與學科程度,都比以前大有改善。平民教育、職業教育、私立教育、高等教育等更是豐富了湖南的教育事業,推進了湖南教育的現代化。
1926年7月,蔣介石在廣州誓師北伐,唐生智代趙恒惕就任湖南省代省長。唐生智宣布廢除湖南省憲法。8月初,裁撤湖南省議會,持續六年的憲政自治至此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