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988年在北京大學經濟法系就讀,1993年通過北京大學國際經濟法系碩士生考試。
1999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1988年,進入上海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庭,從事書記員工作。
1993年,成為助理審判員。
2001年,成為審判員,並調至上海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
2002年,擔任上海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助理,2003年擔任研究室副主任。
2003年10月,擔任上海高級人民法院民壹庭副庭長,主持工作。
2005年6月,擔任上海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
2008年7月,任長寧區人民法院院長。
2012年10月,任上海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在上海高級人民法院任職期間曾赴美國聯邦司法中心擔任高級研究員。
2014年12月10日下午,突發心臟病,經搶救無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