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
參賽者姓名:
參賽者在報名前必須仔細閱讀如下法律文本,在了解並理解的基礎上承諾並簽署,報名即意味著遵守法律文本中的條款,否則報名無效。
壹.參賽資格
1 參賽者須為中國公民。18歲以下的參賽者應在父母或監護人的許可下報名。參賽者應準確、如實、完整地填寫壹份個人背景資料,並確保自己在生理或心理上處於良好狀況,並由本人或監護人在該資料上簽字確認。如果參賽者的任何信息被查證失實,參賽者喪失參賽資格,制作方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
2 參賽者須具備如下資質:a 參賽者承諾是該項發明的發明人或專利權人;b 如果是該發明是***同發明。參賽者承諾其參賽行為已經獲得其他所有發明人或專利權人的許可;
3 鑒於"我愛發明"欄目作為電視媒體,故對參賽者提供的個人資料及發明的權利歸屬做實質審查不具有可行性,因此參賽者應保證其展示的發明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和爭議,自行承擔侵犯專利權、名譽權、商業秘密等可能法律後果並保證"我愛發明"欄目不會因此受到任何訴訟和追索。
4 參賽者必須提供10分鐘的視頻資料,其內容是發明人對自己發明項目的功能、原理、特點和使用效果的介紹。制作格式為DVD光盤。
5 參賽者如有多個發明項目想申請展示,每壹項目需單獨填寫壹張項目表。
6 參賽者必須配合制作單位的安排,包括宣傳、攝制等活動。對於進入節目錄制環節的參賽者,必須保證按照節目錄制的日程進行錄制,否則制作方有權取消其錄制資格。無正當理由退出或做出有損節目的行為,制作方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
7 未經制作方許可,參賽者承諾不在"我愛發明"電視制作和播放期內參加其他與該發明有關的"電視評選比賽"活動、參與或簽署任何商業或贊助條款或安排、出席或參與任何不是制作單位的出鏡或媒體采訪活動。
8 參賽者承諾其個人及家屬朋友是自願參與"我愛發明"的節目錄制,不涉及任何節目錄制酬勞。節目錄制期間有任何意外均由本人自行負責。
9 即使參賽者滿足所有申請要求,節目制作方沒有必須面試或者選擇其參賽的義務;參賽者將不會因簽署這份承諾書並讓渡這些權利而獲得任何貨幣收入;
10 參賽者同意並完全理解節目規程,並願意遵守所有與之相關的規則,承擔因違反此規則所產生的後果;
二.發明的參賽資格
1 該發明必須是新穎性、實用性和創造性的產品或方法,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
2 自面試的時起至該節目錄制結束,發明人[和/或]專利權人不得在此期間自行或許可他人大量生產。
3 呈交的發明必須附上完整的發明產品表格,詳細的描述,必須能提供可操作或能實際應用的原型或樣品。僅有概念設計的發明,將不被欄目組采用。
4若該發明已申請專利,已公開技術文件[和/或]已取得專利權證書。發明人應向欄目組提交壹份發明專利證書的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文件。
5下列類別的發明將不被欄目組接受:
藥品、食品和保健品;
農作物;
醫用器械;
危險化學品或材料;
電腦軟件;
爆破裝置;
成人用品;
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公***安全或引發不良影響的發明。
三."我愛發明"節目制作
1 參賽者了解並同意自報名生效之日起,中央電視臺有權無償並不須本人另行同意對本人基於參賽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報名、各場次比賽錄制等階段]填寫的資料、提供的DVD視頻、節目彩排、錄制過程中所產生的包含本人及發明的資料、名稱、肖像、聲音等的照片、圖片、動畫、視音頻等資料在"我愛發明"節目中使用。
2"我愛發明"電視節目的版權歸中央電視臺所有,中央電視臺有權在無需另外付費的前提下使用該節目或節目片斷。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各頻道各種傳播方式的國內外電視播放,將節目重新編輯後電視播放,素材使用,出版發行VCD、DVD 、CD等載體的音像制品,基於互聯網、移動終端、IPTV、公***視頻載體等新媒體平臺上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出版發行基於電視節目的圖書、畫冊、掛歷、連環畫等文字或文字加圖片的出版物,在報紙、雜誌上刊發基於電視節目的文字內容、圖片,聲音廣播等。
3 中央電視臺有權錄制播出或直播選手面試、淘汰賽、決賽階段的實況,參賽者不得對電視臺播出、使用電視節目的方式進行任何幹涉。
承諾人: 身份證號:
監護人: 身份證號:
發明名稱: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