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0日,13歲大連男孩蔡某某將在同小區內居住的10歲女孩王麗殺害,並拋屍灌木叢。因蔡某某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對其進行3年收容教養。
2019年10月20日下午3點20分,家人找不到去上美術班的王麗,就開始感到不妙。“平常都是我姐夫去接送孩子,但下午到點了卻不見人,給美術班老師打電話,說別的孩子早都回家了。”
王麗的舅舅表示,以前也有過沒接上、孩子自己走回家的情況,但這次卻有點蹊蹺。壹家人急壞了,就打電話報警,調取孩子回家沿路的監控視頻,果然發現了孩子的身影,但就在他們(施暴男子蔡某某)家附近消失了……“我姐夫等人就在蔡某某家附近四處尋找,最後在壹片灌木叢中發現了外甥女的屍體,她被裝在壹個塑料袋裏,身上有7處刀口,左眼上有被打留下的淤青……”
王麗的舅舅介紹,大連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刑警大隊勘驗現場,依據監控視頻等相關線索最終鎖定了蔡某某。王麗的舅舅表示,“我們聽民警透露,在他們家的家門臺階上發現了血跡,外甥女遇害的案發第壹現場就在他們家。”“兇手還不到14歲,在當地壹所中學上初二。”
王麗的舅舅結合警方透露的案情分析,10月20日下午3點20分,王麗從美術班下課返家途中,在街上遇到蔡某某,其將王麗騙到家中圖謀不軌,後將王麗拖到住家對面的灌木叢中隱藏。
2019年12月,賀美玲夫婦曾向大連市人民檢察院遞交材料,要求官方公布調查結果,並澄清加害人的父母是否參與作案。2020年5月9日上午,前述民事訴訟在沙河口區法院開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隱私,此案不公開審理,法院宣布擇期宣判。當天被告蔡某某家屬無壹人出庭。經歷兩個多小時的庭審,法院宣布擇期宣判。
擴展資料
王麗生命權糾紛案將宣判
8月6日,從被害女童母親賀美玲處獲悉,她當天收到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的傳票,稱該院受理的小淇生命權糾紛案定於2020年8月10日14時30分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207法庭復庭宣判。
收到前述復庭宣判的法院傳票後,8月6日,賀美玲發帖稱,女兒王麗離開已有九個多月,失去後才知道痛苦的滋味,“我才知道堅強兩個字做起來真的很難”。
澎湃新聞—大連十三歲男孩殺害十歲女孩案相關民事訴訟案將於10日宣判
鳳凰網—大連13歲施暴者與遇害女童系同樓鄰居,其父母未露面未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