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政局創辦經費47萬兩,由提解部庫之四成結款內撥用,常年經費自1866年11月起由閩海關月撥五萬兩,養船經費則由福建省稅厘局提供。1873年經總理衙門批準,另從茶稅項下每月增撥二萬兩。19世紀70年代初,由於經費困難,船政局壹度擬制造商船供商人雇領租用,但被總理衙門禁租。
1866年,左宗棠設立福州船政局。這是當時遠東第壹大船廠,用以制造和修理水師武器裝備。19世紀60年代到90年代中國掀起了洋務運動。創辦了壹批近代軍事工業。比較重要的有曾國藩創辦的安慶內軍械所,李鴻章成立的江南制造總局,左宗棠開辦的福州船政局,崇厚的天津機器制造總局。左宗棠的建造船廠,醞釀較早。1864年,他曾在杭州制成壹艘小輪船,"試之西湖,行駛不速"。1866年,鎮壓了太平軍余部以後,著手籌建船廠。他奏稱:"自海上用兵以來,泰西各國火輪兵船直達天津,藩籬竟同虛設。""臣愚以為欲防海之而收其利,非整理水師不可;欲整理水師,非設局監造輪船不可。"同時指出:"輪船成則漕政興,軍政舉,商民之困紓,海關之稅旺,壹時之費,數世之利也。"顯然,他把建設船廠看成是富國強兵、得民惠商不可缺少的要務。經清廷批準,他便同法國人日意格、德克碑商訂合同,議定自鐵廠開工之日起,五年內由他們監造大小輪船16艘,並訓練中國學生和工人。廠址設在福州馬尾羅星塔地方。除開鐵廠和船廠之外,船政局還設立船政學堂(又稱"求是堂藝局"),分前後兩堂,前堂學習法文,以培養造船人才為主;後堂學習英文,以培養駕駛人才為主。
1884年中法戰爭中,福州船政局遭法軍嚴重破壞。戰後雖力圖恢復,但生產能力大不如前。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後更見衰敝。總計從1866~1907年,船局***造成各種船舶40艘。其中在日意格任監督期間(1866~1874)造成15艘大小不同的木質輪船。1874年起,造船業務改由自己培養的技術人員主持,到1895年繼續造成船只19艘,其中有鐵脅兵船和鐵脅巡海快船,並自造復式輪機,船局的技術水平顯見提高。甲午戰爭後到1907年又先後造成7艘。
辛亥革命後,船政局歸海軍部管轄,規定船政經費每月三萬元,從福建省財政廳上繳中央的國稅項下撥用。中華民國初期政局動蕩,經費不繼,船局主持人屢易,制造業務無所建樹。1928年改稱海軍造船所。抗日戰爭期間,船廠屢遭日機轟炸,損失嚴重。1949年,國民黨政府逃離大陸時,又拆遷走大部分機器。中華人民***和國建立後,由人民政府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