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軍暴行的高潮從1937年12月13日攻占南京開始持續了6周,長達四十多天慘絕人寰的大屠殺,直到1938年2月南京的秩序才開始好轉。
2、在中國,“國家公祭日”古已有之,在古代稱為“國祀”,向來是先人們精神生活中的大事,《左傳》謂:“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歷朝歷代,在復雜的禮儀中,始終凝結成壹個不變的核心,壹個最根本的認識。
3、如果說過去的祭天、祭地、祭祖的祭祀文化,反映的是壹個文明成熟程度的話,大家對壹段歷史的復原以及回憶,乃至將其定格、固化為壹個“公祭日”,反映的則是整個民族的成熟與強大。
4、為二戰歷史確定國家紀念日和設立國家公祭日早已成為國際慣例。二戰後,相關國家每年都會定期在諸如波蘭奧斯維辛集中營大屠殺紀念館、俄羅斯衛國戰爭紀念館、美國珍珠港事件紀念館等舉行國家紀念與公祭活動。中國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也是參考國際上壹系列的做法。
5、2005年3月,在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趙龍提交提案,呼籲每年12月13日舉行國家公祭,由國家領導人參與公祭活動,同時還建議把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升格為國家級紀念館,並申報“世界文化遺產”。
6、2012年3月,在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南京市政協副主席、南京藝術學院院長鄒建平,第三次遞交與南京大屠殺有關的議案:在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祭日舉行國家公祭。
7、2014年2月25日下午,中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的決定草案。受委員長會議委托,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適時就決定草案向會議作了說明。
8、2014年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決定,將12月13日設立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