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妻書》是革命烈士林覺民寫給妻子陳意映的壹封絕筆信,情真意切,令人動容。
壹、?意映卿卿如晤:吾今以此書與汝永別矣!吾作此書時,尚是世中壹人;汝看此書時,吾已成為陰間壹鬼。?
這是與妻書開頭話語,林覺民直接告訴妻子,自已可能要獻身革命、奔赴死亡了,當對方看到這封信時,可能自己早已不在人世。那個時候,林覺民身在香港,準備回內地參加革命起義,已經做好了為國捐軀的準備,所以才寫下這封絕筆信。後來他也確實英勇就義,沒有再次見到心愛的妻子。當時的林覺民只是個二十幾歲的青年,為了民族大義選擇犧牲個人幸福,讓人感動。
二、吾充吾愛汝之心,助天下人愛其所愛,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顧汝也。?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我擴充我愛妳的心情,幫助天下人愛他們所愛的人,所以我才敢在妳之前死而不顧妳呀。林覺民在告訴妻子,他愛妻子,但是他也有天下大愛,為了造福人民,他選擇犧牲個人情愛成就天下大愛。林覺民自然向往有情人終成眷屬的生活,可是那時的中國,混亂破敗,民不聊生,為了更多人的幸福生活,他只能拋下小家去成就大家。他自然是對妻子心存愧疚的,希望妻子可以理解他的良苦用心。想想那時的林覺民,忍受著生離死別之痛去投身革命事業,怎能不讓人敬佩?
三、前十余日回家,即欲乘便以此行之事語汝,及與汝相對,又不能啟口,且以汝之有身也,更恐不勝悲,故惟日日呼酒買醉。
這是林覺民回憶最後壹次離家的情景,當時的他準備啟程去參加起義,知道自己可能再也回不來了,想向妻子說明實情好好告別,可是又擔心妻子懷有身孕無法承受,只能暫時把所有事情埋在心底,悲痛欲絕,只能喝酒買醉。妻子都已經懷有身孕,林覺民卻不能陪伴左右,為了革命事業他不得已丟下懷孕妻子,當時的他壹定很傷心,作為壹個父親,他還沒有來得及見見未出世的孩子,真是心痛。
林覺民的《與妻書》,細細讀來,怎能不讓人潸然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