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的處分決定
初二12班學生周濤、朱鵬飛於11月19日晚自習後擅自翻墻出校,嚴重違反校紀校規,造成惡劣影響,為嚴肅校紀校規,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據《喀什二中中學生違紀處分條例》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周濤、朱鵬飛如下處分:
初二12班周濤
因私藏手機、擅自翻墻離校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結合該生以往表現及認錯態度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初二12班朱鵬飛
因多次儀容儀表不合格並不予改正、抽煙、私藏手機、蓄謀並教唆他人壹同翻墻離校,屢次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給予留校察看處分。(該生以自動提出退學,正在辦理退學手續)
喀什二中內初辦
2015年11月22日
此項處分決定的宣讀,為表明我們從嚴治校,嚴格管理的決心,同時希望廣大同學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培養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和國家法律的良好習慣,人人爭做文明、守紀的中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