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是由明太祖朱元璋壹手創立。作為明朝的特務組織,錦衣衛屬於皇帝身邊的貼身護衛,其首領壹般稱之為指揮使,壹般由皇帝比較信任的武將來擔任。
對於錦衣衛的職能,《大明會典》中有明確記載,錦衣衛“所屬有南北鎮撫司、十四所。所隸又有將軍、力士、校尉人等。其職掌值駕、侍衛、巡察、捕緝等事。”
當然錦衣衛的職責也並非只有這四項,簡單來說,錦衣衛的可以分為五大塊:壹是負責執掌儀仗、宿衛工作,隨同皇帝出行,這壹職能是其繼承儀鸞司的基本職能,擔任皇帝出席各種儀式活動的儀仗和警衛作用;二是直屬皇帝需要,負責偵輯情報工作;三是具有審判刑獄的權力,專理“詔獄”,繞過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司法機構,可以直接逮捕和拷問犯人;四是有壹定軍事征伐的職能。雖然錦衣衛並非邊軍,參與軍事作戰不是其主要職責,但作為親軍指揮使司,錦衣衛以及南京錦衣衛確實具備這樣壹項職能,例如在靖難之役、鄭和下西洋、土木之變及北京保衛戰以及平定地方叛亂等記載中,都或多或少有錦衣衛的身影;五是還具備壹些屯田充餉、安排韃官、參與外交活動等的職能。以上職責中,《會典》所羅列的四項職能是其基本職能,尤其是巡查和緝捕是錦衣衛往往被後人所詬病的“特務”職能。
有明壹代,錦衣衛壹直存在。對於其人員來源,這壹點跟其他衛所從軍人員差不多,都是從征、歸附、謫發、垛集等渠道來選擇武官,並且是選擇壹些孔武有力、忠誠可靠的武職人員。當然,還有壹些是皇親外戚和宦官推封的人員,這些人完全是出自皇帝的恩賜。此外,還有壹個重要的來源渠道,那就是官員恩蔭,就是錦衣衛官 員的後代因先祖立功而受蔭封,繼續擔任錦衣衛武職,這個人員數量巨大,在後來的錦衣衛武官中占有較大比重。
陸炳家族簡述
陸炳(1510年—1560年),字文明,原籍浙江嘉興府平湖縣,出生於湖北安陸。
陸炳出生在壹個錦衣衛家庭中,其祖父陸墀在成化年間開始擔任錦衣衛小旗,弘治七年時(1494年)九月,跟隨興獻王朱祐杬去安陸就藩,任王府儀衛司總旗。陸炳的父親陸松在陸墀去世後,襲職進入錦衣衛,“補役從獻皇帝之國,保升儀衛司典仗”。陸松通文理,後來被興獻王朱祐杬召入內司房辦事,侍奉興獻王世子朱厚熜。明世宗朱厚熜繼藩王之後,陸松憑借軍功,升任典仗,秩比百戶。正德十六年(1521年)時,朱厚熜入繼大統,陸松也被提拔為了錦衣正千戶。嘉靖五年(1526年)時,陸松升任錦衣理刑鎮撫,開始斬露頭角。嘉靖九年(1530年),陸松被“罷理刑,命管衙事”,最終官至後軍都督府都督僉事,協理錦衣衛事。嘉靖十五年(1536年)八月時,陸松去世,獲贈都督同知,明世宗朱厚熜賜他“祭葬如例”。
此外,陸松的妻妾三人,其中的範氏就是陸炳的母親,還是明世宗朱厚熜的乳母,這使得朱厚熜從小對範氏有著深厚的感情,曾為其修築高規格的陵墓,並追賜其為壹品夫人。
可以看出,陸氏家族始終追隨侍奉興獻王朱祐杬和明世宗朱厚熜,關系密切,這為陸炳下壹步的發展,積蓄了豐厚的人脈。
陸炳雖然出身錦衣衛官宦世家,但也能文能武,嘉靖十壹年底(1532年),陸炳中武進士,有了進入錦衣衛中擔任中高級武職的資格,明代徐階的《世經堂集》中記載,“授署所鎮撫,贊畫薊州”。嘉靖十三年(1534年)春,因北方蒙古韃靼部落來襲,陸炳又“斬虜壹人,升副千戶”,憑借著斬敵壹人的功勞,陸炳也得以晉升,足見其深厚的人事背景。在其父親陸松去世之後,陸炳先是被特批世襲錦衣衛指揮僉事,象房管事,後來又因武舉獲得了快速提拔,改署指揮使管南鎮撫司事。到嘉靖十七年(1538年)時,明世宗朱厚熜“謁諸陵,命公(炳)管衛事,扈從以行。其冬,實授指揮使。”這個時候的陸炳的位置,已經僅次於負責執掌衙事的陳寅(1495年?1549年)(陳寅同為原安陸興王府的舊部)。
火中救駕得寵信
陸炳作為嘉靖時期頗具影響力的錦衣衛隊伍的主官,之所以能夠在後來位極人臣,還與其當年火中舍身救駕有關。
嘉靖十七年(1538 年)十二月,明世宗朱厚熜的生母蔣氏去世後,朱厚熜決定將其與父親朱祐杬合葬於安陸的顯陵,並親自出發前去調度。嘉靖十八年(1539 年)二月十六日,明世宗朱厚熜率領壹眾文武大臣離開京城前往承天府(嘉靖十年時,安陸已升格為承天府),這就是著名的世宗南巡。
在安保方面,有錦衣衛扈行的官校120人和精壯旗校8000人,這其中,就有陸炳負責伴駕保護,此外,還有官軍 6000 人,如此嚴密的安保,把明世宗朱厚熜圍在中間,確保他的安全萬無壹失。百密壹疏,《明世宗實錄》記載,“駕至趙州行宮,外有呼冤者,令錦衣衛執之。而都督同知陳寅掌錦衣衛事,乃不在左右”,陳寅的失職,讓朱厚熜對其不再信任。危機仍然潛伏四周,到了嘉靖十八年(1539 年)二月二十八日,明世宗南巡的隊伍進入河南境內,離奇的事情又生了,《明世宗實錄》記載,“駕抵衛輝,……夜四更,行宮火。……獨錦衣衛指揮陸炳負上出,禦乘輿”。原來,這壹天,由於旅途勞頓,明世宗朱厚熜在宴見汝王朱祐槨壹行之後,早早地就寢。到了四更天,行宮突然起火,很快陷入壹片火海之中,驚醒後的朱厚熜急召負責宿衛的大臣護駕,可“武定侯郭勛等俱遲”。《錦衣誌》中記載:“炳嘗從上幸承天,行宮火,炳以宿衛,排宮門負上出於焰。上心德之,不欲顯其狀,故炳事無傳者。其官獨驟貴,異他人,莫測也。”《世經堂集》中記載,徐階後來撰寫陸炳的墓誌銘中說“由是上謂公忠”。《明世宗實錄》中記載,這場大火,損失巨大,“後宮及內侍有殞於火者,法物寶玉多毀”。 不久,陸炳便被提拔為都指揮同知執掌錦衣衛事,猶如坐“火箭”般式不斷得到提升,此後得寵數十年。《萬歷野獲編》中記載:“陸炳得於行宮救火,建捧日之勛,兼拜公、孤,與進士恩榮宴而極”。
嘉靖二十壹年(1542 年)十月,皇城內又發生了宮女謀殺明世宗未遂的“壬寅宮變”,《明書》記載“宮變之夕,(陸)炳心動,帶衛士急趨侯門外,門開,皇後懿旨出,立應,縛逆人正法。”
嘉靖二十三年(1544 年)冬,陸炳被升擢為都指揮同知。
嘉靖二十四年(1545 年)閏正月,陸炳35周歲時,又以都指揮同知的身份代替乞求致仕的陳寅掌管錦衣衛事,開啟了大明王朝錦衣衛極具權勢的時期。嘉靖壹朝的錦衣衛首長,更叠很快,不是犯錯被撤職,就是卒於任上。唯獨陳寅在辭職後近五年才去世,並且明世宗朱厚熜“遣官諭祭,營葬如制,仍加贈太子太保”,對其仍然優禮有加,這說明了陳寅應該是主動響應了朱厚熜的號召,提出辭職,讓位於陸炳。
執掌衛事 結交閣臣
在陸炳執掌衛事之後不到半年,也就是嘉靖二十四年(1545 年)五月,就發生了“何維柏(1535進士)案”。《明史》中記載,何維柏當時擔任巡按禦史,疏劾嚴嵩(1480-1565)薦引奸邪,為明世宗“修合方藥,邪媚要寵”。本來明世宗要安排錦衣衛去調查何維柏,結果這份上疏內容外泄,明世宗非常不高興,就責問陸炳等人,陸炳“退具疏認罪”,也意識到以後必須,竭力盡忠,雷厲風行,傾全力偵防任何不利皇帝的言論、行動。這年七月,陸炳升為都督僉事,仍掌衛事,十二月,陸炳又以“提督緝訪功”,升為都督同知。
陸炳的不避權勢,不怕權貴的風格也招來了文臣集團的反對。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禦史陳其學劾奏陸炳,認為他徇私枉法,勾結他人增加鹽稅,收受賄賂。《錦衣誌》中記載,“(夏)言欲從中下捕治。炳行三千金解救不得,長跪泣謝罪,乃已”。可見夏言對陸炳權勢熏天的行為也有不滿,意圖借這次機會將其治罪。陸炳也自知被人抓住了小辮,想通過賄賂夏言來逃避彈劾,沒曾想夏言為人強直,不吃這壹套,於是陸炳就跪地謝罪,獲得了夏言的寬恕,但也因此,夏言被陸炳所忌恨。在這次禦史彈劾中,明世宗朱厚熜有意袒護陸炳,但又不便直接幹預閣臣們,於是“勅戶部會議錢法,務在便民,並究治元等”“ 炳等引罪”“ 命供職如故”,就這樣陸炳在這次事件中得以全身而退。也使他意識到,在執行皇帝的意誌之余,也必須得通過錢財和閣臣們搞好關系。有記載顯示,陸炳壹生中積聚財富數百萬,營造別宅十余所,莊園遍四方,這些財富,為其結交士大夫提供了必要的物質基礎。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時,夏言與嚴嵩的爭鬥白熱化,陸炳因之前與夏言積怨已久,於是投奔嚴嵩陣營。陸炳在介紹這兩位高層爭鬥之後,最終成功扳倒了夏言,並且也嚴嵩結成了緊密同盟。《世經堂集》中記載,這壹年冬,陸炳“以緝獲功,升右都督,蔭次子紳為總旗”。
嘉靖二十九年(1550 年),“庚戌之變”時,京師上下大為驚慌,陸炳又負責起京城內的戒嚴、安保工作,並向明世宗上疏退敵之策。而且面對邊將仇鸞的異動,陸炳也是趁機擴充實力,《明史》中記載,嘉靖年間,詹事霍韜曾言:“錦衣初額官二百五員,今至千七百員,殆增八倍”,陸炳執掌後,壹方面擴充實力,另壹方面整治錦衣衛隊伍中的“三冗”現象,錦衣衛的權勢和地位得到很大提高,有力地保障了明世宗這位生性多疑的帝王皇權穩固。次年(1551年),陸炳又升左都督。是年冬天,加太子太保。這時的陸炳已升職到武職最高官階,又加宮保榮銜,權勢煊赫。
在與仇鸞的交往中,仇鸞本與嚴嵩關系交好,但在得到明世宗的特別恩寵後,開始以佩有平虜大將軍印自居,開始淩壓嚴嵩,並且蔑視嚴嵩父子。陸炳表面上奉承他,但內心裏極其厭惡仇鸞。在私下裏通過重金結識仇鸞同黨,掌握了仇鸞大量與蒙古韃靼部落私相往來的秘密。
嘉靖三十壹年(1552年),仇鸞病卒,其死黨在京城蠢蠢欲動,陸炳“為好語安之,而奏請逐諸各鎮,京師遂安”。在安撫好這些仇鸞死黨之後,大學士徐階開始秘密彈劾仇鸞生前與韃靼私通的罪狀,明世宗朱厚熜大怒,“命掌錦衣衛事都督陸炳密訪”,《明世宗實錄》記載,陸炳“乃悉發鸞初鎮大同,與虜私通,要約虜貨幣諸物;虜亦遺鸞笥纛,持此為他日不犯大同信契”,將仇鸞罪行悉數揭發,其家人、余黨或斬首或流放,仇鸞最終落得個被剖棺戮屍的下場。通過這件事,陸炳也與徐階結下了不解之緣,也為日後他被高拱追論籍家埋下了伏筆。
終明壹世,宦官勢力極少曾低落過,王世貞的《弇州史料前後集》中記載,中貴人馬廣領東廠者也,李彬司樞密者也,其人鹹耆宿,握重自恣,有氣勢。”而二人恰恰是被錦衣衛首領陸炳偵輯罪狀拿下的,這種情況在大明朝是絕無僅有的。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陸炳劾奏司禮監太監李彬監守自盜,上疏後,明世宗命錦衣衛逮捕李彬及其死黨送鎮撫司拷訊,並下刑部擬罪,後將李彬同黨定罪論斬,其余人等發配邊塞。這時的陸炳已經完全控制了東廠,成了整個特務組織的首領。陸炳更是趁機擴編錦衣衛隊伍,這時的錦衣衛編制達到空前盛況,兵部無從節制。《錦衣誌》稱“炳又益遴緹騎驍勇者七千人,別置裨將領之,而其所召募畿輔秦晉齊魯間駢脅超乘騎射之士,以千計。衛之人鮮衣怒馬,而仰度支者凡十五、六萬人,大司馬特持其籍仰屋嘆而已。”這壹年秋,已居太保之位的陸炳,又以聖恩加持少傅之銜。
嘉靖三十九年(1560 年)十二月,權勢傾天下的錦衣衛指揮使陸炳死在任上,死因眾說紛紜。《明世宗實錄》記載:“上深悼之,手詔稱其為國發逆,盡忠直撰之功,追贈忠誠伯,謚武惠,祭葬有加。仍命兵部官其子繹為本衛指揮僉事,命左都督朱希孝經紀喪事,護其家”終嘉靖壹朝,沒有敢追論其罪責的人。
死後追責 毀譽參半
隆慶時期,徐階與高拱關系不睦,二人互相攻訐。隆慶三年(1569 年)冬,高拱復出後,他知道已故陸炳與徐階是姻親,出於打倒徐階的目的,就授意禦史張守約上疏聲討陸炳的罪狀,說他在嘉靖朝時,結納嚴世蕃,竊弄威權,殺人奪財,貪贓枉法,就這樣,已經死去的陸炳也終被波及。隆慶四年(1570 年),明穆宗朱載垕徹底否定陸炳的功績,死後的陸炳雖逃過戮屍侮辱,但其家人卻受禍甚慘。
萬歷初,張居正取代高拱為首輔,萬歷三年(1575 年),內閣大學士張居正對陸炳的功過作了定論,認為“陸炳功罪自不相掩。昔世祖南幸衛輝,行宮夜火,侍衛倉卒不知乘輿所在。炳獨身負世祖出於火,以免難,此社稷之功也。世祖因此眷任獨隆,賜之伯爵,托以心膂。而炳小人,不知道,遂憑藉寵靈,擅作威福。京師豪橫雖為斂手,而其所夷滅,亦往往有無辜罹禍者,此炳之罪也……夫人臣有罪不可宥,是功不可忘”。”
此後,由於陸炳有功有過的表現,明末史家評判幾乎壹致給予他褒貶互見、優劣並陳的評價。
小結
陸炳作為嘉靖時期掌管錦衣衛事最久的衛帥,而且屢獲殊榮,是明代唯壹壹位官加公孤的官員,總體來說,陸炳為人尚可,雖然清人所修的《明史》中將陸炳歸類為“佞幸”,但他亦正亦邪的復雜處世態度,對嘉靖朝乃至整個明朝錦衣衛權勢的變化產生了深遠影響。
陸炳時期的錦衣衛權勢達到極盛,遠超東廠之上,這在明朝是極為少見的。當然,這種局面的產生,與其說是陸炳自身能力所致,其癥結更是皇權授意和默許之下特務政治的真實體現,是彰顯明世宗意誌之功能的獨裁工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