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國務院批轉了《關於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把控制人口增長的指標首次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計劃。1980年9月25日,中***中央發表了《關於控制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產黨員、***青團員的公開信》,信中明確提到,“提倡壹對夫婦只生育壹個孩子”。1982年,黨的十二大把實行計劃生育確定為我國的壹項基本國策。 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我國少生4億多人,提前實現了人口再生產類型的歷史性轉變,有效地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有力地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嚴格執行的國策幫助中國成功地避免了人口的失控,但也給中國社會帶來了壹些顯著的變化。其中壹個就是隨著計劃生育的推行和家庭意識的變化,獨生子女增多,家庭平均人口逐漸下降,家庭構成呈現小型化趨勢。 根據全國老齡辦調查,1982年中國平均每個家庭的人口為4.4人,1995年為3.7人,2005年為3.13人,23年間家庭平均人口減少了1.27人,下降幅度約28%,城市家庭結構小型化更加明顯,而且這種趨勢仍在延續。
社會影響
據調查,我國60歲以上人口已經占了總人口的10.2%。按照現行的生育政策,到本世紀30年代中期,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將高達23%。與此同時,上世紀70年代後期計劃生育政策實行後出生的獨生子女壹代,已經陸續進入婚育年齡,兩個孩子同時要贍養四位老人。而隨著經濟和科技的發展,甚至可能出現“8421”的家庭。據人口專家預測,未來10年,包括獨生子女與獨生子女、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組成的“421”家庭的“獨生父母”在我國至少會達到上千萬個,並將成為社會主流。我國的家庭結構將因此發生變化。這些“獨生父母”多是昔日家中的“小皇帝”,現在卻要成為家庭和社會的“責任人”。這種“角色轉換”成為令人矚目的社會現象。壹方面是老齡化社會的到來,壹方面是現代社會生活節奏的加快、工作壓力的增大,子女們將為了工作和家庭疲於奔命。 “421”家庭引發的壹個最主要的社會問題就是養老壓力。據最近壹項京滬穗城市居民的調查顯示,35%的家庭要贍養4位老人,49%的家庭要贍養2到3位老人。而從贍養費看,35.6%的家庭每年花費超過1萬元。出於對醫療保險體系的擔憂,家庭積極儲蓄,不敢增加消費支出,是現在中年人的普遍心態。針對“421”家庭問題,專家建議,應建立起壹個既符合中國傳統文化,又體現家庭服務社會化的公***養老服務體系,並通過法規政策,實現養老的社會化。
婚姻家庭觀念
上個世紀80年代出生的獨生子女群體陸續進入婚育期,隨著老齡化的到來和“421”家庭結構的出現,圍繞養老問題,導致的獨生子女擇偶觀念也在悄然變化。 壹是婚姻當事人及其父母選擇對方家庭子女數時,獨生子女黯然失寵。年輕人婚戀或父母為孩子擇偶時,往往過多地考慮對方家庭是壹個孩子,還是兩個以上孩子。如果是壹個孩子,兩個獨生子女結婚,將來需照顧四個老人;如果是兩個以上孩子,就會減輕養老壓力。因此,年輕人及其父母多看中對方是兩個孩子以上的家庭,尤其本身是獨生子女家庭的,要求對方是兩個以上孩子的條件更為強烈。 二是組建新家庭時,雙方父母爭相投入,為贍養義務隱形“買單”。 ? 在我國,家庭養老仍然是主要的養老形式,這來源於我國的特殊國情和傳統的“孝”文化,盡管老齡化和獨生子女婚配的“421”家庭結構,給家庭養老帶來了沈重的壓力,但以家庭養老為主,社會養老為輔仍然是具有中國特色的。伴隨著不斷加快的老齡化步伐,我們應該深入研究當代婚姻觀念、家庭結構的變化趨勢,在觀念層面上為“421家庭”正確導航,努力構建和諧的家庭和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