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蕖
李漁〔清代〕
芙蕖與草本諸花似覺稍異,然有根無樹,壹歲壹生,其性同也。譜雲:“產於水者曰草芙蓉,產於陸者曰旱蓮。”則謂非草木不得矣。予夏季倚此為命者,非故效顰於茂叔而襲成說於前人也。芙蕖之可人,其事不壹而足,請備述之。
群葩當令時,只在花開之數日,前此後此皆屬過而不問之秋矣。芙蕖則不然。芙蕖自荷錢出水之日,便為點綴綠波;及其莖葉既生,則又日高日上,日上日妍。有風既作飄飖之態,無風亦呈裊娜之姿,是我於花之未開,先享無窮逸致矣。迨至菡萏成花,嬌姿欲滴,後先相繼,自夏徂秋,此則在花為分內之事,在人為應得之資者也。及花之既謝,亦可告無罪於主人矣;乃復蒂下生蓬,蓬中結實,亭亭獨立,猶似未開之花,與翠葉並擎,不至白露為霜而能事不已。此皆言其可目者也。
可鼻,則有荷葉之清香,荷花之異馥;避暑而暑為之退,納涼而涼逐之生。
至其可人之口者,則蓮實與藕皆並列盤餐而互芬齒頰者也。
只有霜中敗葉,零落難堪,似成棄物矣;乃摘而藏之,又備經年裹物之用。
是芙蕖也者,無壹時壹刻不適耳目之觀,無壹物壹絲不備家常之用者也。有五谷之實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長而各去其短,種植之利有大於此者乎? 予四命之中,此命為最。無如酷好壹生。竟不得半畝方塘為安身立命之地。僅鑿鬥大壹池,植數莖以塞責,又時病其漏。望天乞水以救之,殆所謂不善養生而草菅其命者哉。
譯文
荷花與其它草本植物似乎有些不同,但也有根沒有樹,壹年生壹次,這些特點是相同的。花譜上說:“生長在水中的叫草芙蓉,生長在陸地上的叫旱蓮。”就不能不說是草本植物了。我夏天視它為生命,不是故意效仿周敦頤以因襲前人現成的說法,而是因為芙蕖恰如人意的地方不止壹樣,請讓我詳細地敘說它。
各種花正當時(惹人註目)的時候,只在花開的那幾天,在此以前、以後都屬於人們經過它也不過問的時候。芙蕖就不是這樣:自從荷錢出水那壹天,便把水波點綴得壹片碧綠;等到它的莖和葉長出,則又壹天壹天地高起來,壹天比壹天好看。有風時就作出飄動搖擺的神態,沒風時也呈現出輕盈柔美的風姿。於是,我們在花未開的時候,便先享受了無窮的逸致。等到花苞開花,姿態嬌嫩得簡直要滴水,(花兒)相繼開放,從夏天直開到秋天,這對於花來說是它的本性,對於人來說就是應當得到的享受了。等到花朵雕謝,也可以告訴主人說,沒有對不住您的地方;於是又在花蒂下生出蓮蓬,蓬中結了果實,壹枝枝獨自挺立,還像未開的花壹樣,和翠綠的葉子壹起挺然屹立(在水面上),不到白露節下霜的時候,它所擅長的本領不會(呈獻)完畢。以上都是說它適於觀賞的方面。
適宜鼻子(的地方),那麽還有荷葉的清香和荷花特異的香氣;(以它來)避暑,暑氣就因它而減退;(以它來)納涼,涼氣就因它而產生。
至於它可口的地方,就是蓮籽與藕都可以放入盤中,壹齊擺上餐桌,使人滿口香味芬芳。
只有霜打的枯萎的葉子,七零八落很不好看,好像成了被遺棄的廢物;但是把它摘下貯藏起來,又可以壹年又壹年用來裹東西。
這樣看來,芙蕖這種東西,沒有壹時壹刻不適於觀賞,沒有哪部分哪壹點不供家常日用。(它)有五谷的實質而不占有五谷的名義,集中百花的長處而除去它們的短處。種植的利益難道有比它還大的嗎?我視為生命的四種花草中,以芙蕖最為寶貴。可惜酷愛了它壹生,卻不能得到半畝方塘作它容身立足賴以生存的地方。只是挖了個鬥大的小池,栽幾株敷衍了事,又時常為小池漏水而憂慮,盼望天上降雨來救它,這大概是所說的不善於養生而把它的生命當作野草壹樣作賤吧。
註釋
註:文中的“茂叔”為宋朝周敦頤,字茂叔。南宋文學家,道州營道人,著有《太極圖說》 《通書》等。《愛蓮說》為他的作品,與本文有相似之處。
譜:花譜。
倚:依靠。
效顰:效仿。
襲:沿襲,因襲。
可人:適合人的心意,討人喜歡。
不壹而足:不止壹件或不止壹次出現。足,充足,足夠。
備:全部。
葩:花。
當令:正當時令,這裏指最佳觀賞時節。
秋:這裏指時間。
及:等到。
飄飖:隨風搖擺。
裊娜:形容草木柔軟細長。
逸致:飄逸情趣。致,情趣。
迨:及,等到。
菡萏(hàn dàn):荷花的別稱。
自夏徂秋:從夏天(壹直開)到秋天。徂,往,到。
乃:於是,就。
並擎:壹起高舉。擎,高舉。
可目:適合觀賞,看著悅目。目,作動詞用。
可鼻:嗅著香氣怡人。鼻,作動詞,嗅著。
異馥:特別的香味。
可人之口:可口,好吃。
互芬齒頰:意為蓮花、蓮藕都使人口中生香。互,交互,***同。芬,形容詞使動用法,芬芳。齒頰,牙齒和臉頰,指口腔。
去:除去。
倚此為命者:李漁《笠翁偶集·種植部》:“予有四命,各司壹時:春以水仙、蘭花為命,夏以蓮為命,秋以秋海棠為命,冬以臘梅為命。無此四花,是無命也。”下文“予四命之中,此命為最”亦本此。
無如:無奈
安身立命:生活由著落,精神有寄托。安身,容身。立命,精神有所依附。
病其漏:擔心池子漏水。病,名詞的意動用法,以……為苦。
乞:祈求。
殆:大概。
草菅:野草。
作者簡介
李漁(1611年—1680年),原名仙侶,字謫凡,號天徒,後改名漁,字笠鴻,號笠翁,別號覺世稗官、笠道人、隨庵主人、湖上笠翁等。金華蘭溪(今屬浙江)人,生於南直隸雉臯(今江蘇如臯)。明末清初文學家、戲劇家、戲劇理論家、美學家。素有才子之譽,世稱“李十郎”。壹生著述五百多萬字。其戲曲論著《閑情偶寄》,以結構、詞采、音律、賓白、科諢、格局六方面論戲曲文學,以選劇、變調、授曲、教白、脫套五方面論戲曲表演,對中國古代戲曲理論有較大的豐富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