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六民政局不辦理結婚證,因為辦證部門上班時間是工作日的上午九點到下午五點,中間會有休息時間,每周的上班時間為周壹至周五;
2、根據規定,各市各婚姻登記處已經從4月1日起實行周六(法定節假日除外)正常開展婚姻登記。另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節、五壹勞動節、國慶節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記照常辦理;
3、除非有特殊情況(比如:需要上交上級的材料在規定的正常上班時間內不能或不可能完成時,需要加班等)時星期六星期天才會上班。
民政局辦理結婚證的流程有哪些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同到壹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壹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壹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民政局法離婚證有哪些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壹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壹的工作時間,自本規定施行之日起,第壹周星期六和星期日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為休息日,依此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