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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戲劇《王仲文·救孝子賢母不認屍》鑒賞

元戲劇《王仲文》鑒賞

《救孝子》也叫《不認屍》,全名《救孝子賢母不認屍》。主要寫金代楊興祖、楊謝祖的母親李氏的賢慧品質。

楊母夫主死去二十多年,留下兩個孩子,大兒子楊興祖二十五歲,教其習武; 小兒子楊謝祖二十歲,教其習文。長子兒媳名喚王春香。壹家人住在西軍莊上,平時務農妨織,好不辛苦。尤其是楊母,夫主死後,家業消乏,養子持家,整受了二十年窮孤寡,總算把兒子抓養大,教他們學成文武藝,“壹心待貸與帝王家” 。眼下壹家人貧居陋巷,茅檐草舍,澆菜看瓜,種麥栽麻,窮而有誌。她經常用伊尹在莘野扶耙、傅說在巖墻下拿鍬鍤,後來壹個佐中興事武丁、壹個輔成湯放太甲的事激勵兒子們專心務農,精心學藝; 還用那“無名的草木年年發,到春來那壹個樹無花” 的事例,教育兒子奮發讀書,得誌做大官,不得誌為“措大” (窮秀才) ,“只守著個村學也還清貴煞” 。楊母教育兒子,遵循的是中國傳統的封建道德觀,但也摻雜有下層勞動人民的淳厚和本分的品質。

楊家是軍戶,因為楊母夫主亡化,兒子尚小,貼戶替她家當了二十年軍。她感謝人家數年家將她寡婦孤兒“耽待煞”(對她母子非常關照、寬容) ,向替兒當軍的貼戶拜謝,說明現在“輪也輪著俺家當了” 。親自前來“勾軍” (征兵) 的王修然大人稱贊她是“本分人家” 。楊母開始讓王修然任揀壹個孩子去,王修然因聽了二子楊謝祖的四句“氣概詩” ,認為這“是軍伍中吉祥的勾當” ,“軍伍中得這等識字的人,可多得用處” ,便要二小楊謝祖當軍去。楊母這時卻執意要讓大兒楊興祖去,理由是大子“幼小習弓馬,武藝上頗熟滑,可便 (即便、就是) 凜凜身材七尺八,宜攢帶堪披掛” ; 而“小的兒力氣又不加,則合向冷齋中閑話,從來個看書人怎任兵甲” 。王修然大人根據壹般人之常情判斷: 大兒必然是她乞養過房的螟蛉之子,小兒必定是她親生嫡養的親兒子。事實上卻正好相反,大兒是她親生,小兒是夫主之妾康氏所養。楊氏執意不要小兒當兵,是因為“公子登筵,不醉即飽; 武夫臨陣,不死則傷。倘或小的個孩兒當軍去呵,有些好歹,便是老身送了康氏之子,老身死後,有何面目見亡夫於九泉之下” 。王修然驚嘆說: “方寸地上生香草,三家店內有賢人” 。楊母為即將當軍的兒子奉酒壹杯,教育大兒“忠於君能教化,孝於親善治家,尊於師守禮法,老者安休擾亂他,少者懷想念咱” 。但畢竟離情難耐,老人在大兒“攀鞍跨馬,披袍貫甲,臂上刀紮,腰間箭插” 時,不由得她“撲簌簌淚如麻,情牽掛” 。她並不希望兒子立功受賞自已坐享榮華,只希望兒子“無事早還家” ,她要收拾好農具,如果兒子武不能戰伐、文不解書劄的話,就讓他“趁著個壹犁春雨做生涯” 。可見她對兒子在名利上並沒有過分的苛刻要求,而是隨時教育兒子做壹個安守本分的忠孝之人,或做大官,或做順民,都要有“德” 。

楊興祖當軍半年之後,王春香之母寫信叫女兒回到娘家拆洗衣服。因為農忙時節,無人相送,楊母命二子楊謝祖把嫂嫂王春香送到林浪嘴上自已便回來。王春香獨行時遇見壞人賽盧醫,賽盧醫在給推官行醫時拐走啞婢梅香,梅香生產時死去,賽盧醫把王春香和梅香衣服互換,並用楊興祖當軍臨去時給春香的壹把刀子把梅香臉面劃破,模糊難認,將刀子揣在梅香懷裏,強逼春香與自已同行。

王春香母親王氏不見女兒回家,親自往西軍莊去接,而楊母已命二子把春香送走半個月了。兩親家同去尋找春香,“謾蹅殘萋萋芬草迷荒徑,凝望見段段田苗接遠村” ,由於牧童的指點,來到林浪嘴上,發現壹具屍體,臭氣難聞,屍蟲亂滾。楊母壹見,“悠悠的嚇了魂” ,埋怨楊謝祖斷送了“心性兒淳,性格兒溫” 的兒媳芳春。王氏拉楊母去見官,正好遇見推官鞏得中下鄉勸農並尋找梅香,王氏誣告楊謝祖調戲春香未遂而將她殺死,楊母只承認衣服是春香的,屍體不是兒媳。推官怕累自己,把這人命官司推給令史判斷。令史卻要用自己那管比刀子還快、可以斷人死生的筆把這暗昧官司問成,命張千打著楊母去認屍首。楊母質問令史;這關天的人命事“又不曾經檢驗,怎著我屍親認”?這時楊謝祖從屍體上發現哥哥的刀子,令史以此為據,振振有詞地誣斷謝祖“欺兄殺嫂” 。楊母雖承認刀子是大兒興祖的,衣服是兒媳的,但屍首卻不是兒媳,提議“喚壹行仵作 (古代官署檢驗死傷的人家)仔細報緣因。”令史借口夏天署日,不能檢屍; 楊母教他用艷醋兒潤,用粗紙兒溫,洗垢尋痕,把行兇、起釁緣由辨明,將主謀、證人問清。令史卻以勢壓人,硬是借口“六月天道”不予檢屍,只命張千喚個巧筆丹青依著屍首畫個圖本,讓楊母畫壹個字,把屍首燒毀,依著屍首圖本打官司。楊母堅決反對燒毀屍首,要求“生殯” ,以便留著屍體“別冤屈,辨清渾” 。可是令史卻獨斷專行,硬是要焚毀屍首,逼婆子認屍伏法。

楊母這善良之人,本來家業消疏,現在卻遇見這非錢不行的官司,又碰上這濫官昏吏,教她對誰分訴! 令史企圖從她婆媳、叔嫂平時關系中找破綻,楊母以“叔嫂和睦” 、婆媳無間相回答,並非常肯定地告訴令史: 認為小兒發意生情殺了嫂嫂是沒有根據的,她希望令史“揣明鏡懸秋月,照肝膽察實虛” ,與她這平人做主。令史耍奸使詐,詭稱讓楊母去司房畫字保小兒出去,騙走楊母,將楊謝祖單獨栲問。楊母聽到小兒謝祖“受摧殘,遭 *** ” ,挨打呼痛,昏死過去;又看見祗候們“揪頭發將名姓呼,噴冷水將形容來汙” ,不由她“放聲痛哭” ,沖上前去,呼兒斥吏。令史欺騙她,謊說楊謝祖已招認了“欺兄殺嫂”之罪。楊母堅持: 沒有檢屍,不能定罪。令史仍借口屍首毀壞,難以檢復,而把衣服刀子作為定罪之證。楊母說“知子呵莫過母” ,如果兒子真的“犯了王條,違了法度” ,那她理應讓兒償命,就是她這個做娘的也心甘情願為媳婦吃刀; 現在的問題是兒子明明是“含冤負屈” ,卻硬要她母子倆償命,難道她兒子的命只值三文錢,她老太婆的身價就這樣低? ! 她說: 兒子從小教習儒業,溫良恭儉讓五德齊備,“行壹步必達周公禮,發壹語須談孔聖書” ; 她兒子不是那等“塵俗物” ,決不會做欺兄殺嫂的“兇徒” ; 她指斥官府“糊塗” ,“並無聰明正直的心腹,盡都是那繃扒吊栲的招伏,把囚人百般栓住,打的來登時命卒” ,“官人每枉請著皇家祿,都只是捉生替死,屈陷無辜”,“捆麻繩用竹簽,批頭棍下腦箍。可不道父娘壹樣皮和骨,便做那石鐫成骨節也槌敲的碎,鐵鑄就的皮膚也煆煉的枯,打得來沒半點兒容針處” ; 她斥責“官心似鐵,官法如爐” ; 她看到兒子帶壹具壹百二十斤重的枷,象死羊般被拖奔到牢中去,心如刀絞,滿肚冤屈,叫不出聲,欲向前沖去又被揪捽住。但她並不就此屈服,她相信有“清耿耿的賽龍圖”,她要大步直奔中都路,磕頭寫狀呈都省,銜冤灑淚撾怨鼓,狀告開封府“令史們偏向,官長們模糊” 。

恰好大興府尹王修然帶著勢劍金牌,體察濫官汙吏,采訪孝子順孫,來到河南府審囚刷卷(查卷) ,並封贈賢孝的楊氏壹家。他查到楊謝祖“欺兄殺嫂”的文卷,提來謝祖相問,謝祖說明了冤情; 王修然向令史索要屍親的“準伏支狀” ,令史臨時派張千欺騙楊母畫字,因李萬及時向楊母揭穿騙局而未能得逞。楊母正為當軍的大兒“臨陣場” ,坐牢的小兒“赴雲陽”而“寸斷肝腸” ,連做夢也夢見“犯罪的赦免出牢房,當軍的釋放還鄉黨” ,卻碰見張千騙她畫字,便拖令史去見王修然,申明冤屈,指出令史既不檢屍,又不招呼屍親,便恃勢“將人問枉” ,並提出壹個尖銳的問題:今天自已孩兒償了命,明日倘若拿住真正的殺人賊,誰償自已孩兒的命?

王修然正在為難,不知如何下斷才好;因為王修然的推薦和本人作戰英勇而升為金牌上千戶之職的楊興祖,領著妻子王春香前來告狀。原來王春香被賽盧醫拐逼到家,王春香死不相從,賽盧醫對她白日打五十棍,晚間打五十棍,著她打水澆畦,使她欲告不能。楊興祖因得官探家,遇見打水的王春香,得知事情經過後,和妻子壹起拿賽盧醫到開封府見王修然。王修然下斷; 本處官吏“刑名違錯,杖壹百,永不敘用; 賽盧醫強奪妻女,市曹中明正典刑; 王氏妄告不實,杖斷八十” 。王春香出於孝心,願替母親受杖,王修然鑒於春香賢孝而免杖其母,並封賞楊母壹家。楊母感謝王大人使她壹家由“地獄到天堂”。

此劇主旨在頌揚楊母壹家人的賢與孝,重點頌揚楊母的賢; 同時揭露了昏橫的官吏,贊揚了公正的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