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字希仁,廬州人(今安徽合肥),生於宋真宗鹹平二年(公元九九九年),卒於宋仁宗嘉祜七年(公元壹O六二年),享年六十四歲,距今已有千年的歷史.
包公生前有兩位夫人,原配張氏,續妻董氏
包拯少年家貧,二十八歲取進士,歷任知縣、知府、監察禦史、轉運使、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禦史中丞、三司使、樞密副使等職,並出使過契丹,死後謚號為"孝肅"。
包拯是我國北宋時期頗有名望的官吏,在普通人心目中他是清官的代表,百姓稱之為"包青天"。他的政績和特點主要可歸納為:執法嚴明、鐵面無私、關心民苦、為民清命、努力改革、興利除弊、嚴懲貪汙、廉潔清正。包拯的所作所為,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從根本上說是從維護和強化北宋王朝的長治久安出發,企圖用抑制和相對減輕剝削的方法來緩和階級矛盾,鞏固其統治的。但他的某些主張和作法,在當時是有壹定進步意義的。
有關包公的故事和傳說自我國宋、元以後,就在民間流傳開來,直至形成現在這樣豐富多彩的文學藝術形象的包公,深受廣大勞動人民的敬仰和愛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