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丁寫作《諾桑覺寺》是在十八世紀末葉,在當時的英國,社會階層的高低決定了人們各自的命運,而社會的階層的高低首先取決於對土地的擁有。居首位的當然是貴族,他們擁有大片的土地;其次則是地主鄉紳,然後便是律師、醫生、牧師等(《諾桑覺寺》中的幾家人多屬後兩類),甚至商人也只位居次要地位,盡管只要有錢仍可做地產的投機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