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會將小區房子的使用人稱為業主,也有人會將他們稱為住戶。那麽小區房子的使用人到底是業主還是住戶呢?他們有什麽不同嗎?接下來小編就簡單的給大家介紹壹下業主和住戶有什麽區別。
1、 業主壹般指的是房屋所有人,也可以指在建築區劃內擁有壹個或者多個專有的建築物空間,比如說擁有多個辦公室等等。業主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組織,也有人將業主成為房主;而住戶壹般指的是房屋的使用人,它可以是房子的所有人,也可以是房子的租賃者。
2、 業主依法享有房子的各項權利,可以對房子行使使用、經營、改建等基本權利。業主有權參與業主大會,對物業的重大管理有表決權等等。如果住戶是非業主,其享有的權利壹般會在租賃合同中表明,如果在合同中表明其只有房屋的使用權,不能夠改變房屋的性質、不能夠改建房屋的話,住戶就不能夠將居住的房子改建成經營用房之類。非業主住戶享有對物業監督、批評投訴等權利。
3、 住戶和業主是不壹樣的,他們的含義、權利和義務會有所不同。住戶包含了業主,但是不壹定是房屋產權所有人,也有可能是租戶通過簽訂租賃合同的方式,獲得的房屋使用權,而業主通常指的是房的所有人。根據我們相關法律規定,依法登記取得建築物專有部分所有人稱為業主。
小編總結:關於業主和住戶有什麽區別,小編就簡單的介紹到這裏了。業主和住戶是不同的,希望通過閱讀本文之後,大家能夠他們的區別有所了解。無論業主還是住戶,都可以依法享受其應有的權利,履行其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