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1.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3.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4.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5.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6.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7.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8.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