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12月,國家醫保局班子成員有胡靜林、施子海、李滔、顏清輝、黃華波,其中施子海、李滔和黃華波都是在2018年5月開始擔任副局長職務。此外,黃華波還兼任辦公室主任和新聞發言人。
國家醫療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8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司長職數2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國家醫保局內設7個機構,分別為辦公室、規劃財務和法規司、待遇保障司、醫藥服務管理司、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司、基金監管司及機關黨委(人事司)。
國家醫療保障局要完善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國家醫保局的職能:
1、制定和實施醫療保險政策。醫保局負責制定和實施醫療保險政策,包括醫療保險的基本制度、基金籌集和使用、醫保目錄、醫療費用支付標準、醫藥價格管理等。
2、監督和管理醫療保險基金。醫保局負責監督和管理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確保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穩定和合理使用。
3、管理醫保目錄。醫保局負責管理醫保目錄,包括藥品目錄、醫療服務項目目錄等,制定和調整醫保目錄,管理醫保目錄的使用和實施。
4、監督醫療服務價格。醫保局負責監督和管理醫療服務價格,包括醫藥價格、醫療服務價格等,制定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標準,監督醫療服務價格的執行情況。
5、組織和實施醫保信息化建設。醫保局負責組織和實施醫保信息化建設,包括醫保信息系統建設、醫保卡使用和管理等。
6、開展醫保宣傳和教育。醫保局負責開展醫保宣傳和教育,提高公眾對醫療保險的認識和了解,促進醫療保險的普及和發展。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國家醫療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