飾演shìyǎn,[act]扮演,裝演 是指專職演出,或在表演藝術中扮演某個角色的人物。
是指專職演出,或在表演藝術中扮演某個角色的人物。經常用在電影、電視、劇場、廣播等媒體當中。有時也用在街頭藝人的身上。通常演員可借由舞蹈、歌唱,或只是在廣播中做聲音演出戲劇角色。
在戲劇藝術中,則指運用戲劇表演藝術,把劇本的文學人物形象創造成為舞臺人物形象的表演者。演員壹般都具有深厚的生活基礎和熟練的表演技巧。
在創作風格上,壹般可分本色演員和性格演員兩種。但無論哪種演員,在藝術創造中都必然具有自己的創作個性和創作風貌。
演員和生活中的人壹樣,在自己身上都具有能體現出自己的經歷、身份、教養以至某些性格特征等個性因素的氣質體態;
作為對生活中的人的藝術概括的戲劇人物形象,應該由演員創造出氣質來。演員是否運用和如何運用自己的氣質作為創作材料進行人物形象氣質的創造,常常成為區別“本色演員”和“性格演員”的主要因素。
演員的分類
本色演員
壹般是指運用本人的容貌、體態、氣質以至本人的個性來創造人物形象的演員。其所創造的每壹個人物形象,似乎都是那個演員自己,可又是壹個個鮮明的人物性格。
性格演員
指能對自己從事創造的每壹個角色,按人物性格進行各不相似的人物形象創造的演員。許多性格演員在形象創造中常常抑制自己,使人物形象的氣質不摻雜演員自己的非人物形象的氣質因素。
特型演員
是指個人形象與某特定人物相像而被選定飾演這個人物。演員壹般相對固定,並且只飾演這壹特定人物,並可在多部劇中飾演。
特型演員所塑造的角色都有特定的人物原型,特定人物壹般主要為領袖人物和革命英雄,並且主要為近現代人物。
特型演員對形象的要求最為特殊,如果演員在多部劇中飾演同壹角色,但本身形象與人物原型不符,或者飾演虛構的人物壹般不稱之為特型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