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四日,國際警察節。我國的《人民警察法》第106條,將每年的7月6日定為人民警察日。因為1949年7月6日,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公安部在北京成立,是新中國人民警察的誕生日。據了解,現在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都有自己的“警察節”。
但在我國,目前還沒有壹個統壹和正式的“警察節”。人民警察節的設立既可以增強人民警察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歸屬感,進壹步鼓舞鬥誌、激勵士氣;也可以為警察公***關系建設提供全新的載體和平臺,使廣大人民群眾加深對警察的了解和認同。
擴展資料:
2016年12月2日電 12月1日,公安部網站公布《中華人民***和國人民警察法》(修訂草案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修訂草案稿***109條。其中第106條提出,將每年7月6日定為人民警察日。據介紹,為規範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權力。
加強對人民警察的監督,建設高素質的人民警察隊伍,根據中央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決策部署,2014年以來,公安部將修改《人民警察法》作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點項目,著力推動修法工作。
經深入調研論證、反復修改完善,並多次征求有關部門、專家學者和地方公安機關的意見,形成了《中華人民***和國人民警察法》(修訂草案稿)。
人民網-警察法修訂草案稿:將每年7月6日定為人民警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