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因法之名》中,最後的兇手是鄭天,鄭天殺害葛晴並嫁禍給許子蒙,而鄭天的妻子袁立芳墜樓死亡實際上也是鄭天逼迫的。在結局中,鄒桐終於找到了兇手,為許誌逸、許子蒙洗清了罪名。
原來,當初袁立芳喜歡上了許誌逸,但許誌逸已經結婚生子了,讓人想不到的是,許誌逸妻子突然被殺,而許誌逸因為有婚外情,所以就被認定為是兇手。
其實,這都是鄭天的陰謀,鄭天喜歡袁立芳,和袁立芳搞婚外情的就是許誌逸。袁立芳知道不倫戀是不被允許的,為了讓自己死心,袁立芳就利用了鄭天,而鄭天是真心喜歡袁立芳的。
袁立芳為了自己的清白,她在許誌逸被懷疑時沒有作證,就這樣,許誌逸被判刑了。而鄭天知道事情的真相,於是就用這件事情威脅袁立芳和自己結婚,婚後兩個人並不幸福,後來袁立芳因為種種原因就自殺了。
鄭天殺害葛晴是為了陷害許子蒙,因為許子蒙是許誌逸的兒子,因為許誌逸的關系,鄭天把自己不幸的婚姻都歸結於許誌逸,所以也不想讓許誌逸兒子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