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996年溫兆倫為了追討十四萬的錢債,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陳梅馨出境。最終陳梅馨給溫兆倫補償了10萬港幣。此事讓溫兆倫人氣大跌。後來陳梅馨又卷入亞視藝員姜皓文及金慧英的三角戀。後來改名陳明君,痛下決心以性感形象示人,並到有線電視主持成人節目,但始終未見大紅大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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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兆倫與陳梅馨,是在九四年十壹月分手的,向她追討賠償,則是九六年二月的事。
陳梅馨與前夫溫兆倫
「為什麽要等壹年多才采取行動,因為我是壹個重情的人,我絕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