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西挺(1926—1993),1926年出生,女,原名簡玉寶,又名簡玉霞,河南省息縣人。
1941年9月加入中國***產黨,1946年10月起,任河南省太康縣壹區區委組織委員、副書記,後被俘,自首變節,不久被“資遣”。1948年1月,息縣解放後,張西挺隱瞞“資遣”真像,捏造獄中情節,蒙騙組織,獲得恢復黨籍。1949年11月隨中國人民解放軍十八軍入川,任隨軍家屬隊指導員。1953年2月任宜賓地委辦公室主任,1954年5月任縣級宜賓市委第二副書記,1956年1月任宜賓市委第二書記,同年8月起至1963年3月,任宜賓市委第壹書記。
在其丈夫劉結挺任中***宜賓地委書記、張西挺任中***宜賓市委第壹書記期間,因嚴重違法亂紀、合謀打擊陷害幹部群眾,於1963年3月夫妻二人同時被撤銷職務,1965年2月經中***中央批準二人被開除黨籍。
在“文化大革命”中,劉結挺、張西挺積極追隨林彪、“四人幫”反革命集團,在四川組織操縱幫派勢力,大搞篡奪省委領導權的活動。劉結挺曾任四川省革委會副主任、成都軍區副政委、中***第九屆中央委員;張西挺曾任四川省革委會副主任、中***第九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
在此期間,劉、張二人蓄意打擊報復,殘酷迫害幹部,制造武鬥事件,鎮壓群眾,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很大損失。
1978年6月20日,劉結挺、張西挺被依法逮捕,1982年3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陰謀顛覆政府罪、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誣告陷害罪判處劉結挺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判處張西挺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1993年,張西挺病亡於四川成都,終年6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