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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範》世範卷上(12)

評析《三國演義》中有段特精彩的折子,說曹操青梅煮酒論英雄的事情。

曹操說:"英雄者,胸懷大誌,腹有良謀,有包藏宇宙之機,吞吐天地之誌者也。"又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與操耳!"此"使君"就是壹代梟雄劉備。劉備從壹織席賣履之徒,無尺寸之地立家,趁東漢黃巾軍鬧事起兵,在諸葛孔明、關公、張飛、趙雲壹般文臣武將協助下,掙下好大壹片天地,至華夏大地,三足鼎立,更有壹統江山之勢。然而就是此位有"吞吐天地之誌"的英雄,其子劉禪劉阿鬥,為後人留下了千古奇談。

劉備死後,將匡扶漢室、輔助幼子之事托付與軍師諸葛亮,諸葛亮亦竭盡心智,焚腦燃髓,為劉氏盡忠,先後六出祁山,為挫敗曹氏而奮鬥。然而均功敗垂成。壹次孔明正要大獲全勝,卻被劉禪星夜詔書召回,孔明仰天長嘆:"主上年幼,必存佞臣在側;吾正欲建功,何故取回。。若奉命而退,日後再難得此機會也。"及回,禪竟說:"聯久不見丞相之面,心甚思慕。"亮知必是劉禪聽信小人讒言,歸後盡斬小人。諸葛亮為相父,可歷言以誨之,再斬小人。姜維就不能了,諸葛亮死後,全權委托給了姜維,姜維亦不負所望,屢出祁山,數建大功。然而劉禪親近宦官黃皓,疏遠賢良忠正。黃皓欲使小人建立軍功,唆使劉禪又星夜召回了正在前線的姜維。此次,當姜維要殺黃皓時,劉禪說話了:"'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卿便不容壹宦官耶?"姜維恨恨而去,反不得已向人討避禍之方。又因劉禪耽於酒色,竟將壹親王之婦留滯宮中壹月有余。親王怒責妻子,竟被劉禪殺死。自此大臣盡皆顫栗,埋下亡國之根。

劉禪被司馬昭封為安樂公後,親自到昭府中拜謝,昭設宴款待。使歌舞於前,蜀國官員都倍感傷懷而墮淚,後主卻嬉笑自若。昭問後主說:"頗思蜀否?"後主竟答:"此間樂,不思蜀也。"連司馬昭都嘆息說:"人之無情,乃至於此,雖使諸葛孔明在,亦不能輔之久全。何況姜維乎?"烈士聞之,無不扼腕。

袁采說,豪富之不肖子孫,終不過導致家事敗落,達貴之不肖子孫,便會導致父祖遭刑辟,然而帝王之不肖子孫,則會喪國,使祖宗之大好江山拱手送人,使祖宗之臉面丟失殆盡,貽羞百代,後人能不警醒嗎?

子弟貪愚勿使仕宦

原文子弟有愚繆貪汙者,自不可使之仕宦。古人謂治獄多陰德,子孫當有興者,謂利人而人不知所自則得福。今其愚繆,必以獄訟事悉委胥輩,改易事情,庇惡陷善,豈不與陰德相反?古人又謂我多陰謀,道家所忌,謂害人而人不知所自則得禍。今其貪汙,必與胥輩同謀,貨鬻公事,以曲為直,人受其冤無所告訴,豈不謂之陰謀!士大夫試歷數鄉曲三十年前宦族,今能存者僅有幾家?皆前事所致也。有遠識者必信此言。

譯述子弟中如有愚頑笨謬而又貪財納賄的,決不可以讓他們走上仕宦之途。古人說辦理案件是能夠積陰德的事情,子孫後代之中必定有興旺發達的,這就是行善積德。做了好事,別人雖不知道,暗地裏福祥如意卻降臨到自己頭上。如果讓那些愚頑笨謬的子弟為官並執掌刑罰,他定會把公事全部交給幕僚或下屬去辦理。這些人扭曲事實,保護惡人而誣陷忠良,豈不是不能積陰德反而損德嗎?古人還說:人有太多的陰謀詭計,實是道德倫理之所大忌,即幹了壞事雖然別人不知道,但終會得到報應。現在妳讓本性貪婪的子弟為官,他必定會與下屬壹同謀劃,假公濟私,蠅營狗茍,黑白顛到,指鹿為馬,使人蒙受不白之冤,卻又無處申訴,這不就是古人所說陰謀嗎?士大夫們不妨回顧壹下我們鄉間的情況。看看三十年前的官宦人家,如今存留還在的又有幾家?他們敗落的原因,就是讓愚笨貪財的子弟做了官,而不積陰德遭到報應造成的。有遠見卓識的人壹定相信這番話是毫無謬誤的。

評析柳宗元有壹則非常有名的諷刺性寓言,說壹性貪之小蟲,因為它的背面毛澀,所以東西沾上去後很不容易掉下。可是體雖小,力雖弱,仍然是遇到東西就取來負上,昂著頭不顧壹切前行,並且負載越多越是有勁,終於到顛倒翻側再不能爬起。間或有人見到了,心懷憐憫,幫它卸去沈重的包袱。但他壹旦能夠爬起又拾取如同前番。又喜歡往高處爬,等到筋力疲竭,便墜地摔死。

古往今來,有多少人,或看上去形貌魁偉,像是大丈夫;或看上去聰明睿智,象是聖賢哲人;或是身居高官;或是大有名望。但其遠見智謀卻同這壹小蟲差不多。多貪多賄,玩樂不爽,於是不顧德義,不顧國法,甘以身試法,身死名敗,連家累室而不顧念。此又何苦來哉?

古代命官壹個人犯了事,則因連坐之法,而誅連九族,更至鄉鄰。

今天雖然廢去連坐這壹酷刑,但自己死後,白發蒼蒼之老父母,黃發嫩齒之幼兒女,尚留在世,世上之人如何冷眼相加,譏言相諷,也全然不顧,又於心何忍?親恩、師恩、家國大恩,置於何處?壹個愚謬貪汙之人給社會,給家人造成多大的傷害,多壞的影響啊!所以我們自己不可不為戒,同時要以此來提防如此之人為官,而妨害社會。

家業興衰系子弟

原文同居父兄子弟,善惡賢否相半,若頑狠刻薄不惜家業之人先死,則其家興盛未易量也;若慈善長厚勤謹之人先死,則其家不可救矣。諺雲:"莫言家未成,成家子未生;莫言家未破,破家子未大。"亦此意也。

譯述生活在壹起的父子兄弟輩中,壹般來說,品行好與壞的人各占壹半。

倘若那些愚頑不肖刻薄狠毒的人早早死去,那麽他那個家庭的興盛衰榮尚不好下論斷;但如果那些慈祥善良,忠厚勤儉的人先去世,那麽這個家庭的衰敗則是壹定的了。俗話說:"不要說家庭還沒有興旺發達,能夠使家庭發達的兒子還沒有生養出來,不要斷言家庭能夠永保興盛,敗家的兒子尚未長大。"就是說的這種現象。

評析唐太宗有句名言:"國之治在得人。"其實家族的興衰更在得人。

劉禪以近小人,耽酒色,昏庸腐朽而失國。被人譏為"扶不起的阿鬥"。而更有得賢主而昌國者。與劉禪同時的曹睿,並非曹丕親生,郭貴妃代甄皇後後,無有嗣出。曹丕便養曹睿為後,平日雖寵愛有加,曹睿亦玲瓏喜人,聰明剔透,然而因並非親生,加之無有賢德才能出現,所以曹丕立他為太子之心並不堅定。壹次曹睿隨丕圍獵,仆下從叢林中趕出母子兩鹿。曹丕張弓發箭,母鹿立斃,小鹿站定,回頭視曹睿,睿卻雙目流淚。曹丕很奇怪,便問他為什麽還不快射,睿答曰:"陛下已射殺其母,臣安忍射其幼子。"曹丕大喜,棄弓於馬下,抓住曹睿的手說:"真仁德之主也。"遂封曹睿為太子。後曹睿果然以其若谷之虛懷,無上之仁慈使得將士效命,人臣盡忠,國力大盛,奠定了壹統華夏的基礎。

"糜不有初,鮮克有終。"歷朝開國之帝盡皆兢兢業業,勤政愛民,心系天下,然而最終落得花花江山,轉為異姓。至令天下之人均以為"天下大勢,由亂入治,由治入亂。"殊不知這實在是因為後人不思先人創業難艱,決荒墾棄,才得基業,卻擲金如土,揮珠如礫,沈湎於享樂腐化所至,秦始皇、秦二世、隋文帝,隋煬帝皆二世而亡,南唐劉煜不過三世。此皆子孫不賢,頑劣刻薄不惜家業之典型。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土生萬物,載育萬民。國家如此之大基業,尚可毀於壹不肖子弟之手,何況家有千金,萬金,壹屋壹室者,又何足道哉!

養子亦需慎重

原文貧者養他人之子當於幼時。蓋貧者無田宅可養暮年,惟望其子反哺,不可不自其幼時衣食撫養以結其心;富者養他人之子當於既長之時。令世之富人養他人之子,多以為諱故,欲及其無知之時撫養,或養所出至微之人。長而不肖,恐其破家,方議逐去,致其爭訟。若取於既長之時,其賢否可以粗見,茍能溫淳守己,必能事所養如所生,且不致破家,亦不致爭訟也。

譯述家中經濟情況不好的,收養別人的兒子作為後嗣,應當在孩子小的時候就把他過繼過來。因為貧困的人沒有田產和房屋為依憑以頤養暮年,只有期望兒子長大後來養活自己,不得不從幼小之時就給衣給食,養育其長大,用以培植他對妳的感情;而富家大戶收養孩子,則應當在孩子長大之後。現在富人抱養別人的孩子時,都害怕讓孩子知道自己是養子,所以總是在孩子還不懂事時就將他領養過來。有時從貧困之家領養的孩子,長大後成了不肖之子,恐怕他會敗破家業,便商議著要把他趕出家門,於是引起爭訟。如果讓孩子長大壹點後再過繼,那時,孩子的品行如何就可以看個大概。真的是個性格溫淳敦厚、安分守己的,就壹定會把養父母當作自己的親生父母壹般對待,也不至敗壞家業,更不至於引起爭訟官司了。

評析俗話說:"養兒防老。"因為"光景沒有百年好,人活七十古來稀"。

當自己年強力壯之時,自己能行能走,能食能勞。可年歲稍大,體內機器零件處處磨損,時時發生故障,則不可不有人侍傍於旁,端茶送水,承膝取歡。所以有子之人自不待說,無子之人,則取螟蛉,以續後嗣,綿延香火,四時得以供奉。至少可以年老之時望其反哺,百年之後,入土為安。故而有"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之說。

然而,袁采以為收養螟蛉也不可以不慎重。貧困人家應幼時撫養以結其心,富貴之家則應"取於既長之時"。他的出發點是貧困人家無財產,不得不靠感情聯絡,富貴人家有財產,則僅用其守家延嗣養老送終。他的說法不無道理,有時甚合於人情風俗。然而人如果沒有感情,便叫他"冷血動物",人與動物之分則很大壹部分在於人有感情。如果僅因財大業豐而慢待以心,養子雖能"事所養為生,且不敢破家",但人心遠隔,毫無家庭溫情氣氛。豈不大失所望?故而我以為不論貧者、富者均應"自幼以衣食撫養以結其心"。其心已結,當然親近。

況且人子的好與壞,孝與不孝,均在於後天教育。當他年少之時,督促管教稍微嚴厲壹些,他可能心懷怨恨。到他長大懂事,就會知道養父母不僅要讓他長大,還要"成人",而不是成為邪惡之徒。子教而成人,子不教而為"賊"的事情,自是很多,此不贅舉。

己子不可輕與人

原文多子固為人之患,不可以多子之故輕以與人。須俟其稍長,見其溫淳守己,舉以與人,兩家獲福。如在繈褓,即以與人,萬壹不肖,既破他家,必求歸宗往往興訟,又破我家,則兩家受其禍矣。

譯述窮人家孩子多了固然在經濟上是個負擔,但不可因為孩子多就輕易地把他們送人為子。要等到他們長大壹些後,見他性格溫柔敦厚,安分守己,這才能把他過繼給別人,如此做法則是兩家人的福氣。如果在繈褓中就送人,萬壹孩子將來不肖,在敗壞了別人家的產業後,又必定會要求回到親生父母身邊。這樣往往會引起官司,又會連帶著把親生父母家搞垮,其結果是兩家都受害。

評析有壹百萬富翁,妻子早喪,甚感孤獨,每天雖悠遊自在,錦衣玉食,然而殊感悶悶不樂。壹天,因遊玩過晚,回到旅店已近子夜。卻聽得房後壹家喧鬧嬉笑。開窗後,看到那房裏壹窮漢正與眾多兒子調皮頑耍。

雖然個個衣衫破壞,骨瘦形銷,但俱是興高采烈,家中其樂融融,令富翁羨嘆不已,便登門拜訪,對窮漢說願花十萬元買壹個兒子。窮漢壹聽,大喜過望。遂決定賣壹個給他。老大、老二、老三,已年近成人,不日即可自立,並可賺錢養家,不能送人。老四、老五,正是孩童天性,日日疲憊歸來,頗討歡心,令老漢解頤壹笑,實是心肝寶貝,亦不送人。

老六、老七,少即多病。花去許多錢財,日夜廝磨,感情日深,難分難舍,亦不可送人。老八、老九尚在哺乳,如斷然送人,如因水土不服而生疾病,驟然死去,亦不痛煞人哉!他雙眼逡巡,心思反轉,實是難下決心。況兼眾子個個噤若寒蟬,瑟瑟後縮,唯恐父親賣己,神情實令人可憐。窮漢愁腸百解,惱煩異常。不生賣子之心,雖則苦些,何曾如此煩惱。遂快刀斬亂麻:不賣了。霎時,雨過天晴,兒子們歡呼雀躍,窮漢不由雙眼迸淚,面綻笑容。

袁氏雖以為不可輕與人,可其心出於憂愁繼子為兩家的禍患。殊不知,手心手背都是肉,哪壹個能夠割舍與人。要想完全消兩家的禍患,自以不送子與人為最佳。等到孩子大了分門立戶,則自己可以選擇過不過繼以為人子。人家亦可以決定是否收不收養他為螟蛉。

別人之子不可輕易收養

原文養異姓之子,非惟祖先神靈不歆其祀,數世之後,必與同姓通婚姻者,律禁甚嚴。人多冒之,至啟爭端。設或人不之告,官不之治,豈可不思理之所在?江西養子,不去其所生之姓,而以所養之姓冠於其上,若復姓者。雖於經律無見,亦知惡其無別如此。同姓之子,昭穆不順亦不可以為後。鴻雁微物,猶不亂行,人乃不然,至於叔拜侄,於理安乎?況啟爭端。設不得已,養弟養侄孫以奉祭祀,惟當撫之如子,以其財產與之。受所養者,奉所養如父。如古人為嫂制服,如今人為祖承重之意,而昭穆不亂亦無害也。

譯述養異姓之子作為後嗣,不光祖先和神靈不接受他的祭祀,而且幾代之後,必然會有與同姓氏的人通婚的現象,這是國家法律嚴格禁止的。

有很多人都這樣做,以致最後引起了爭端。即便是沒有人告,官府也不去追究,難道人們就不考慮壹下是否符合情理嗎?在江西這個地方,收養別人的孩子,不去掉孩子生父的姓,只是把收養人的姓放在孩子原來的姓氏前邊,就好象是復姓。這種做法雖然既未見於記載,也不是法律之規定,但也能看出來,人們反對養子與親生子之間沒有任何區別。

即便是同姓氏本宗族的孩子,如果輩分不對,也不能作為後嗣。鴻雁只是壹個小小的生靈,還懂得不亂倫,人卻做不到。以致有叔叔為侄兒下拜的狀況出現,這在禮法上難道合適嗎?而況這樣也容易引起爭端。實在不得已的話,可以養弟弟和侄孫來傳宗接代。不過應該把他當作自己的孩子壹樣來撫養,將來把自己的財產也傳給他。被收養的孩子也要對待養父像父親壹樣。像古人為嫂嫂制服,像今天的人為給祖先延續香火,這種做法只要不搞亂輩分,也沒有什麽害處。

評析在封建宗法時代,家族的傳宗接代是壹件大事。如果壹個家族沒有了接續香火的子嗣,這是壹件很痛苦的事。因此,人們在"斷了香火"

之後,就會想到收養別人的孩子來為自己傳宗接代。這也可以說是壹種不得已的辦法,而且也是絕後者痛苦中的壹點安慰。袁采之言在當時可能是很有現實意義的,但隨著時代的發展,中國人的宗族觀念已逐漸淡化,有無後嗣已成了壹個不很重要的問題了。尤其是隨著男女平等觀念的普及,傳宗接代的思想已成了壹種落伍的觀念了。而中國歷史上曾經有過的大家族,也成了壹種昔日的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