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救下13歲落水女孩,卻把她告上法庭,不過還有個被告,是高速公路施工方,最後男子勝訴,獲得了19萬元的補償金。
2018年3月9日,亳州區龍坪鎮巴龍社區萬和組的喬應剛出門去釣魚,途中突然聽到了壹個男孩的呼救聲。喬應剛跑到呼救的地方,看見了馬路下方水塘裏有個壹個小女孩在水裏掙紮,當時顧不得多想,壹邊脫掉外套,壹邊沿著斜坡滑了下去。在斜坡和池塘之間還有壹個4米高的堡壘,為了救人,喬應剛毫不猶豫跳了下去,很快從水中把小女孩救上了岸。
跳下4米高的堡壘著陸的時候,喬應剛腳踝受傷了,?傷口長達10多厘米?。隨後送往醫院治療,確診為腳踝骨折,先後花費了6萬元醫療費,並確認為10級殘疾。
因為喬應剛感人的救人事跡,後來被評選為?勇敢無畏的先進個人?,當地政府也給予了他15000元作為獎勵 ,但這筆錢絲毫沒能改變喬應剛的困境。
喬應剛是家裏的經濟主要來源,家裏還有老人和孩子,但由於10級殘疾已經不能從事繁重的工作,只能選擇在壹家公司當倉庫保管員,收入銳減。最重要的是在醫院治療期間花光了所有的積蓄,喬應剛壹家的生活變得極其困難。
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當地壹家律師事務所在獲知喬應剛的遭遇後,決定為他提供免費法律援助。
律師事務所律師前往救人現場進行查勘,認定由於施工方的疏忽,沒有及時對所在高速公路範圍內的潛在危險進行排除,才導致了救人的喬應剛受傷。當地居委會也出具了證明,證實當初施工期間,工程方留下壹深塘,導致女孩溺水。結合實地查勘和調查後,律師認為,高速公路施工方應為喬應剛受傷承擔壹定責任。
今年7月,喬應剛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施工方承擔因見義勇為行為造成自身損害的賠償款***計20余萬元,同時按照法律規定,獲救女孩石德智也需列為被告。
被救女孩家庭也不富裕,因此喬應剛提前告訴了對方,這只是個法律程序,表示?不會要他們壹分錢的賠償?。
起訴的行為也得到了被救女孩家裏的支持,他們非常感謝喬應剛挽救了小女孩的生命,會銘記這份恩情,所以他們會理解並支持喬應剛的起訴。
7月16日,播州區法院龍坪法庭組織雙方調解,並明確指出工地方存在的過錯,工地方也表示積極配合,最終壹次性補助喬應剛19萬元。
喬應剛起訴救下的水女孩,是按照法律的規定,並非有不良用心。被救的小女孩壹家人在感恩之下也選擇理解和支持喬應剛,願意成為被告,兩家人友善往來的關系並沒有所改變。人之間還是要多些理解,這個世界才會充滿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