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機處,清代官署名。亦稱“軍機房”、“總理處”。是清朝中後期的中樞權力機關。
雍正七年(1729),因用兵西北,以內閣在太和門外,恐漏瀉機密,始於隆宗門內設置軍機房,選內閣中謹密者入值繕寫,以為處理緊急軍務之用,輔佐皇帝處理政務。十年(1732),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
軍機處的設立是清代中樞機構的重大變革,標誌著清代君主集權發展到了頂點。軍機處成立於雍正七年(1729年),初名“軍機房”,不久改稱“辦理軍機處”,乾隆以後省去“辦理”二字,遂簡稱為“軍機處”了。軍機處本為辦理軍機事務而設,但因它便於發揮君主專制獨裁,所以壹旦出現之後,便被皇帝抓往不放,不但常設不廢,而且其職權愈來愈擴大。軍機處的職官有軍機大臣,俗稱“大軍機”,有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軍機大臣由皇帝從滿、漢大學士、尚書、侍郎等官員內特選,有些也由軍機章京升任。軍機大臣之任命,其名目為“軍機處行走”,或“軍機大臣上行走”。所謂“行走者”,即入值辦事之意。軍機大臣沒有定額,軍機處初設時為三人,以後增加到四、五人至八、九人,最多至十壹人。軍機章京初無定額,至嘉慶初年,始定為滿、漢章京各十六人,***三十二人,滿、漢章京又各分兩班值班,每班八人。軍機章京之任命,或稱為“軍機司員上行走”,或稱為“軍機章京上行走”。
軍機處成立後,議政王大臣會議於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廢止了,內閣變成只是辦理例行事務的機構,壹切機密大政均歸於軍機處辦理。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二端,真正成為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軍機大臣無日不被召見,無日不承命辦事,出沒於宮廷之間。皇帝行動所到的地方,軍機大巨也無不隨從在側。但軍機處完全置於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於皇帝的私人秘書處。軍機處在權力上是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而在形式上始終處於臨時機構的地位,不像正式國家機關的樣子。軍機處辦公的地方不稱衙署,僅稱“值房”。軍機大臣的值房稱為“軍機堂”,初僅板屋數間,後來才改建瓦屋。軍機章京的值房,最初僅屋壹間半、後來才有屋五間。軍機處也無專官,軍機大臣、軍機章京都是以原官兼職,皇帝可以隨時令其離開軍機處,回本衙門。軍機大臣既無品級,也無俸祿。軍機大臣之任命,並無制度上的規定可供遵循,完全出於皇帝的自由意誌。軍機大臣的職務也沒有制度上的規定,壹切都是皇帝臨時交辦的,所以軍機大臣只是承旨辦事而已。“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這些都說明軍機處是皇帝集權的最好的工具。
軍機處的保密制度
軍機處職掌著每日晉見皇帝,***商處理軍國大事,並奉旨對各部門各地方負責官員發布指示的重要使命,因此它在清廷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但是,軍機處在清代初設階段,由於無保密制度。時有部院官以啟事畫稿為名,偵探消息傳播街市,目為新聞。造成清廷許多軍國要事的嚴重泄密,其後果是可想而知的。這嚴酷的教訓,使清代軍機處不得不對保密規制進行強行規定。據清吳振木或《養吉齋叢錄》載:軍機處自清朝嘉慶以後其保密規制始嚴,規定凡軍機大臣只準在軍機處輸本日所奉諭旨,部院稿案不準在軍機處輸,司員不準至軍機處啟事,軍機章京辦事處(章京系專職辦事官員)不許閑人窺視,王以下及文武大臣不準至軍機處與軍機大臣談論。至於通諭王公大臣之事,在乾清門階下傳述,不許在軍機處傳述。並命科道官壹人輪日至隆宗門內糾察。與此同時,軍機處所收到的各類奏折和皇帝石朱批的諭旨,都有壹整套嚴格的保密管理規定,每日奏折,於寅卯二時發下,由軍機章京分送各軍機大臣互閱。凡皇帝在奏折上批有“另有旨”、“即有旨”的奏折,由軍機處章京貯於專門的保密奏折,由軍機處章京貯於專門的保密黃匣中,交軍機大臣捧入請旨,然後由軍機大臣根據皇帝的旨意,命軍機章京起草諭旨,經皇帝石朱筆改定後,交各部院速議速辦。為防止文件在傳遞過程中的失密,由軍機處將文件密封後交兵部捷報處遞往。
在文件的封袋上,分別規定右書“辦理軍機處封”,左書“某處某官開拆”,至於皇帝親筆改定的諭旨,在封袋上,則居中大書“傳諭某處某官開拆”,其封口及書年月日處皆鈐印……。除此之外,皆使領者(領取文件者)註明畫押於簿中,謂之“交友”。這可謂保密責任到人了。
清軍機處還實行了嚴格的歸檔保密規定,值日章京……凡本日所奉諭旨,所遞片單,均鈔釘成冊,按日遞添,月壹換,謂之“清檔”。凡發交之折片,由內閣等處交還及匯存本處者,每日為壹束,每半月為壹包……均責成章京檢覆無訛,按季清檔,月折及各種存貯要件,收入櫃中,值日者親手題封,謂之“封櫃”。清軍機處還設有專門的檔案房,有專職的保密人員管理這些檔案,由此而使軍機處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之好,同時,為後代留下了許多難得的珍貴史料。 軍機處的建立,標誌著我國封建君主集權的進壹步強化。
軍機處的效率
軍機處的辦事效率很高。根據內閣制度,下屬官員有事題奏,或皇帝頒發詔旨,都是經過層層機構,輾轉交送,常常要花費很多時間。軍機處則不然,壹切均由大臣和章京通同辦理,皇帝有諭,隨時奉詔承辦,而且必須當日事當日畢。在通常情況下,軍機大臣每日早5點左右進宮應召覲見皇帝,有時壹天召見數次,主要是承受諭旨,然後回堂擬寫。起先由大臣親自主稿,後來才改由章京起草,大臣擬定。經皇帝認可後,按照諭旨的性質分“明發上諭”和“廷寄上諭”兩種形式向下傳達。明發上諭指交內閣發抄,宣示天下。廷寄上諭因奏請而降旨,事屬機密,由軍機大臣直接密寄具奏人。廷寄需封入信函,交兵部加封,發驛馳遞,根據事情的緩急,或馬上飛遞,即日行300裏,或400裏,或500裏,或600裏加急,壹律由軍機章京在封函上註明。封口及年月日處,加蓋“辦理軍機處”銀印。如遇特別機密緊要的密諭件,則由軍機大臣自行繕寫封固,上寫“軍機大臣密寄”。這壹套廷寄制度,減少了很多中間環節,大大加快了辦事速度。
軍機處的日常工作
1、發折:奏事處將官員奏折下發軍機處。
2、接折:軍機章京將奏折送軍機大臣閱。
3、見面;軍機大臣將奏折送皇帝處請旨。
4、述旨:將皇帝旨意擬成諭旨再交皇帝禦覽。
5、過朱:皇帝朱筆改定奏折。
6、交發:將諭旨下發有關衙門實施。
7:開面:諭旨以年月日為序抄錄備案。
8、交折:將原奏折交內奏事處。
9、月折:將奏折復本每月壹編。
10、隨手:將諭旨、奏折重點二季壹編。
11、封櫃:將月折、隨手檔收櫃題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