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底,張天野未被判刑。
由於在上海市中心壹體育場內因感情糾葛持刀刺傷他人,曾參加快樂男聲、中國夢之聲等選秀節目的歌手張天野涉嫌故意傷害罪於近日被上海市靜安區檢察院批準逮捕。張天野曾因參加2010年湖南衛視“快樂男聲”,2013年東方衛視“中國夢之聲”為觀眾所熟悉,持刀傷人案發生後引起媒體廣泛關註。
2014年10月6日18點,張天野因懷疑女友與他人關系曖昧,持刀至女友看球的靜安工人體育場後,發現女友抱著壹個小孩,遂與女友發生口角。但事實上,該小孩為其女友臨時照看的被害人杜某的2歲女兒。與女友發生口角後,張天野從女友懷裏搶過小孩並放在了地上,小孩被嚇得大哭,張天野置之不理,推搡著女友離開體育場。
幾分鐘後,張天野與女友返回體育場拿包,杜某遂上前理論,沖突中被張天野持刀捅傷,被害人隨後被送醫搶救。經鑒定,杜某遭受外力作用受傷,致左胸刀刺傷,失血性休克等,構成重傷。
擴展資料:
談及這次傷人事件,張天野說他在看守所裏想了很多,十分後悔,自己太沖動了。面對檢察官,他表示今後會冷靜處事,堅守法律底線。檢察官提醒:發生的壹系列公眾人物吸毒、嫖娼等違法案件,給社會造成負面影響,而這些恰恰說明很多公眾人物的法律意識淡薄。公眾人物作為社會表率,是社會風氣的示範者和引領者,承擔著更大的社會責任,更應謹言慎行,加強自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