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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生活實苦,他卻更多地感受到了愛與幸福

余華說:“作家的使命不是發泄,不是控訴或者揭露,他應該向人們展示高尚。”

這裏所說的高尚不是那種單純的美好,而是對壹切事物理解之後的超然,對善和惡壹視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正是因為有這樣的價值觀,當他聽到美國民歌《老黑奴》時,深受觸動。老黑奴壹生苦難重重,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對待這個世界,沒有壹句抱怨的話。

於是,他決心寫壹篇小說, 寫人對苦難的承受能力,對世界樂觀的態度。 因此,《活著》誕生了。

《活著》出版於1993年,主人公徐福貴壹生起起伏伏,受盡磨難,但他卻壹次次扛過不幸,認真生活。

在命運面前,他虔誠地生活;在親情面前,他用心地感受。他沒有受人矚目的大智大慧,卻可以勇敢地活在當下,用心去感知愛,奉獻愛。

1. 生活以痛吻我,我卻報之以歌

福貴出生於地主家庭,家有良田百畝,是遠近聞名的闊少爺。妻子家珍,是城裏米行老板的女兒,也是有錢人家出身。這樣的結合,在當時是貴上加貴。用福貴自己的話說就是:有錢人嫁有錢人,就是把錢堆起來,錢在錢上面嘩嘩地流。

身為徐家獨苗,福貴從小紈絝任性。小時候在私塾不好好學習,欺負教書先生。長大後又愛上了嫖,迷上了賭。

癡迷於賭博的人都在壹個點上蜜汁自信,那就是相信自己能贏。

天真的福貴不僅指望著在賭局掙錢,還指望著在賭局中贏回父親年輕時輸掉的壹百畝良田。可結果卻讓他大失所望,不但分文沒掙到,反倒輸光了所有家產。直到老爹被氣死,他才發現原來這個壹直管教他,被他視作最煩人的老頭是他的主心骨,是他的依靠。現如今主心骨沒了,他像是染上了瘟疫壹樣渾身無力。

無奈,債主來收房,他只能帶著母親和妻女搬進茅草屋。看著年邁的母親和幼小的女兒跟著自己受苦,福貴心裏很不是滋味。他毅然選擇扛起生活重擔,租了五畝田開始種地。

福貴是真實的,也是樂觀的。種田的日子又苦又累,反倒讓他心裏踏實了很多。他想著靠自己的努力徐家總有壹天會重新發起來。

壹天, 福貴在去給母親請郎中的路上被抓了壯丁。當兵的日子是煎熬的,好在遇到了兩個可以相互鼓勵,相互幫忙的朋友。當兵的日子裏,他無時無刻不在想著家人,想見到他們。

離家兩年左右,當他終於回到日思夜想的家裏,卻得知母親病逝,女兒變成了聾啞人。

命運有時候喜歡和人開玩笑,妳想平靜地過日子,它卻偏要在妳的生活裏掀起驚濤駭浪。

平靜的日子沒過幾年,兒子有慶為縣長夫人獻血時因抽血過多而死。悲痛欲絕的福貴看著那條彎曲著通向城裏的小路,卻再也聽不到兒子赤腳跑來的聲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滿了鹽。

之後的日子也沒有太平過,女兒鳳霞難產而死,妻子病逝,女婿在工地事故中喪生,外孫吃豆子撐死,最後只剩下他壹人。

羅曼羅蘭說:“世界上只有壹種英雄主義,就是認清生活的真相後依然熱愛生活。”

福貴不是英雄,他只是普通大眾中再普通不過的壹員。他在這個動蕩不安的 社會 勇敢地活著,即使在他的壹生中生活並沒有厚待他,但他仍然秉持著內心的善意與這個世界相處。

垂暮之年的福貴看到街市上待宰的老牛心生憐憫,便花了兩年的積蓄贖下它。生活艱辛,孤苦伶仃的他也能唱出“皇帝招我做女婿,路遠迢迢我不去。”的歌謠。

生活以痛吻我,我卻能報之以歌。這樣的人生態度是世間少有的,但也是當我們陷入困境時最需要的。

2. 面對重重苦難,我願活在當下

稍作留心便不難發現,身邊有很多人總是存有對生活的不滿。工作量大了,就到處吐槽;戀愛談崩了,就尋死覓活;甚至在外面吃了壹頓難吃的便當,也能絮叨很久。

感覺他們總是活在自己的情緒裏,且情緒中總是充斥著喪喪的味道。壹年前發生的事情在今天提起,也能讓他們憤怒半天。

反觀福貴,經歷著常人難以承受的磨難,卻依然堅強樂觀,時刻向前看。

我覺得他有壹種特別的能力,即時刻活在當下。

這是壹種人生態度,也是壹種生活智慧。

有壹個關於曾國藩的故事,我印象深刻。

有人問曾國藩:“您每天日理萬機,軍務政務繁忙,還能在學問方面做得如此出色,是怎麽做到的呢?”

曾國藩回答說:“當讀書,則讀書,心無著於見客也;當見客,則見客,心無著於讀書也。壹有著,則私也。靈明無著,物來順應,未來不迎,當時不雜,既過不戀。”

物來順應,未來不迎,當時不雜,既過不戀。多麽透徹的人生感悟,對於任何事物的發生,不驚慌逃避,順其自然;對於自己不能控制的事情,不必過分擔憂;活在當下,不留戀過去。

福貴擁有這種活在當下的智慧,而且是天生自帶。

當他做闊少爺時,是出了名的驕縱任性,紈虐好賭。

當他輸光家產,為了養活母親妻女,被迫種田的時候,他的心裏也是坦然的。

書中有壹段他的內心獨白,是這麽寫的:人要是累得整天沒力氣,就不會去亂想了。租了龍二的田以後,我壹挨到床就呼呼地睡去,根本沒工夫去想別的什麽。說起來日子過得又苦又累,我心裏反倒踏實了。我想著我們徐家也算是有壹只小雞了,照我這麽幹下去,過不了幾年小雞就會變成鵝,徐家總有壹天會重新發起來的。

活在當下,弱化對過去的牽絆和對未來的擔憂,心情反倒變得平靜起來。

但是如若無法平和地接受當下,痛苦便源源不斷。

祥林嫂是魯迅筆下的經典人物。她因兒子被狼叼走而壹輩子陷入自責,無法走出,逢人便訴說自己的不幸過往,最終落得人人避而遠之。

命運的齒輪我們無法阻擋,唯壹能做的,是調整好自己,不念過去,不畏將來,清醒地活在當下。

3.學會感知幸福,才能擁有幸福

初看《活著》時,我壹度以為書中的故事是余華在鄉間采風時真實聽到的,他真的見過壹個名叫福貴的老人。當得知《活著》確為壹部小說,它的情節是虛構的時,還是挺驚訝的。

余華認為生活是壹個人對自己經歷的感受,而不是旁觀者對別人經歷的看法。

因此,他沒有用第三人稱來敘述,而是用第壹人稱的方式,讓福貴自己講述自己的故事和感受。

余華對福貴是欣賞的。他說:福貴與其他的鄉間老人是完全不壹樣的,他喜歡回想過去,喜歡講述自己,似乎這樣壹來,他就可以壹次壹次地重度此生了。

在他人眼中,福貴的壹生是苦熬的壹生,除了苦難還是苦難,其他什麽也沒有,可是我卻在福貴自己的敘述中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

母親無條件愛他。當他輸光家產,母親最常對他說的話是:“人只要活得高興,窮也不怕。”家珍是世上最好的妻子,無論生活如何起落,她都堅定地陪在他身邊,毫無怨言。兩個孩子懂事又善良,女婿忠厚可靠,孫子聰明可愛,連那頭叫福貴的老牛也帶給了他溫暖……

本·哈沙爾在《幸福的方法》壹書中指出:幸福與狀態無關,幸福是壹種能力,而幸福的能力就是對快樂的感知力。

我國翻譯界泰鬥、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許淵沖曾說:“ 生命並不是妳活了多少日子,而是妳記住了多少日子。

毫無疑問,福貴感知幸福的能力是超強的。家道中落,親人離世,白發人送黑發人,這些人間至痛接二連三地發生在他的身上,但他回憶起這壹生卻更多的是愛與幸福。

這種能力是值得我們這個時代的人去學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