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松是***和黨,當時還有民主黨。理查德·米爾豪斯·尼克松(Richard Milhous Nixon,1913年1月9日-1994年4月22日),其姓氏又譯作尼克森,美國第34任副總統及第37任總統,美國***和黨著名政治家,律師。
尼克松畢業於惠蒂爾學院和杜克大學,先當律師,後入海軍,復員後曾兩次選入參議院。1952年參加副總統競選成功,任副總統8年。1960年、1964年兩度競選總統失敗。1968年參加總統競選獲勝。1972年謀求連任成功。
擴展資料
為政舉措:在尼克松的總統任期內,壹方面他通過了大量的環保法案,另壹方面則對以前的環保法案進行了修改和加強 。在這些環保法案中具有重要影響的是1970年1月1日尼克松簽署的《國家環境政策法》,這個法案通常被稱作美國的“環境大憲章”。
該法案最重要的規定是所有“對人類環境質量有重要影響的所有重大聯邦行動”,都要做出環境影響報告書,壹個新的環境質量委員會將對這些報告做出詳細的評估,並且要求法庭終止那些對環境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沒有充分有效的補救措施的行動。
百度百科-理查德·米爾豪斯·尼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