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航班:
航空公司對乘坐民航飛機的旅客所攜帶的托運的行李有嚴格規定,不能超出額定的重量、體積,不能夾帶危險違禁品。
按規定,托運的行李每件不能超過50千克,體積不能超過40厘米×60厘米×100厘米,每位旅客免費托運行李額頭等艙為30千克,經濟艙為20千克,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超出部分每千克按經濟艙票價的1.5%加收費用。
托運的行李應包裝完好、捆紮牢固,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竹籃、網兜、草繩、草袋等不能作為外包裝物,行李上要寫明旅客姓名、詳細地址和電話號碼。
機場安檢部門提醒旅客,托運的行李中嚴禁夾帶危險、違禁物品,酒類限帶兩瓶,重要文件和資料、外交信件、證券、貨幣、匯票、貴重、易碎和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夾入行李內托運。
托運行李時須註意的問題
1、行李件數要盡量少;壹般以2件為好,最多不超過3件,且盡量不超重或少量超重;
2、包裝要牢固,且必須上鎖;
3、貴重物品和現金不要托運在行李內;
4、在行李的上下兩面貼有自己的特殊標簽,並在上面寫上自己的姓名,住址和到達目的地等(最好用中英文兩種文字);
5、無論中途換乘幾次飛機,應爭取壹次將行李托運到目的地,不要托運到中轉換飛機的機場,以避免沿途再辦理行李中轉手續,達到人與行李同機到達的目的;
6、交運行李時要認真填寫人名標簽,並認真填好姓名,住址,起點和終點等內容,然後貼在行李上;
7、辦妥托運手續後,要認真檢查行李牌並妥善保存(每件行李壹張行李牌);
8、如果付超重費後,要妥善保存收據;
9、到達目的地後,到行李提取處提取行李時,要認真核對是否自己的行李並拿好自己的行李和行李牌出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