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框內部分的翻譯:兩人壹起渡過了六年,在1995年,兩個人的孩子出生前分手。這是壹個困難的決定,但卻是有原因的:“父母雙方足夠體諒,選擇在孩子出世以前分手,這對孩子來說才是最實際的,沒有痛苦”,這位女演員解釋道。
那為什麽兩個人談了六年戀愛,孩子都有了卻突然決定分手呢?阿佳妮又為什麽說“這是壹個困難的決定但卻是有原因”的呢?答案是:當時DDL病了!因為嚴重的抑郁癥住院接受治療!至於劈腿說我就呵呵了:人家都病成那樣了還有心思劈腿?再說就算他想劈腿,好萊塢帥哥那麽多,人家哪個女明星誰會搭理壹個病人
阿佳妮自己也在曾經的壹個訪談裏談到當時DDL在住院的事情
咱們稍微思考壹下當年倆人分手的經過:既然阿佳妮都承認了倆人是協議分手,那麽這個“分手協議”是誰提出來的呢?如果提出分手的是DDL,那麽壹個病人不想連累女朋友主動提出分手,渣在哪裏?何況阿佳妮自己也同意了,那麽顯然,她當時也沒有和生病的男友攜手人生路的打算了,所以DDL何錯之有如果提出分手的是阿佳妮,那麽男友病中拍屁股走人的行為是渣?還是高尚的白蓮花
當然了,到底是誰提兩人咱們外人不清楚,所以分手了也不能說阿佳妮渣,只能證明DDL不渣。但是分手之後阿佳妮又做了些什麽呢?等我有功夫回來繼續扒。絕不棄帖,敬請大家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