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天,第245-250頁,謀殺案3的手稿文件。
主題:大結局。
上壹篇文章的摘要:
之後,法官預測的事情馬上發生了——其實是法官提議的,他提議對所有人進行嚴格檢查,包括搜身和搜身。每個人都同意這個提議。
此時,手槍早已被法官安全藏了起來,隨身攜帶的氰化物和安眠藥也用光了。
因此,嚴格徹底的搜查並沒有找到丟失的手槍,除了醫生帶來的藥品,也沒有發現其他危險品。
那麽,手槍在哪裏?現在讓法官告訴我們。
法官把手槍放在儲藏室的壹堆罐子裏。他打開餅幹的底罐,把手槍塞進去,重新粘上膠帶。
沒有人會想到去翻這堆看似沒開封的罐頭。特別是上面的罐子都是焊接密封的。這與法官的估計完全壹致。
丟失的紅窗簾被法官平放在客廳壹把椅子的棉罩下,藏在壹個椅墊裏。他在椅墊上切了壹個小洞。
這時,法官向醫生透露,兩人討論的方案需要盡快進行。
“計劃很簡單——我必須假裝成下壹個受害者。這可能會讓兇手不安。反正只要大家都以為我死了,我就可以在屋子裏四處活動,偷偷窺探那個不知名的兇手。”這是法官對醫生說的。
醫生非常支持這個計劃。他們當晚就開始行動了。
法官把壹小塊紅色的石頭糊在他的額頭上——紅色的窗簾和羊毛已經準備好了,並排列在周圍。
還記得那晚停電嗎?當時倫巴第想再次打開發電機,但法官說壹支蠟燭就夠了。這樣,在昏暗搖曳的燭光下,人們更難發現法官的假死狀態。
想想看,蠟燭在搖曳,唯壹會仔細審視法官的人,只會是醫生。
事情進行得非常順利。女老師在房間裏找到了水草,當然是法官精心布置的。她驚慌失措,尖叫著,搖晃著整個房子。
大家都往樓上沖,法官趁機偽裝成新的受害者。
對了,法官在假死之前把手槍放回了倫巴第的房間。
我估計當時其他人都在女老師的房間裏,忙著照顧她。
人們發現法官“死了”的反應,正是法官想要的。醫生的表現非常專業。他們把法官擡上樓,放在他的床上。
沒人關心評委。他們壹個個嚇得要死,充滿了懷疑和恐懼。
深夜,法官和醫生在別墅外相遇。法官把醫生帶到別墅後面懸崖邊上的壹條小路上。
法官告訴醫生,如果有人經過,可以從這個地方看到他們,臥室都指向另壹個方向,所以房子裏的人不會發現他們。
直到現在,醫生都沒有懷疑過——但他應該警惕,只要他記得童謠裏的這句臺詞:
“壹條紅鯡魚吞了壹條……”他吞下了紅色誘餌。
可惜他根本沒把這條鯡魚放在心上。
事情太簡單了。
法官驚呼壹聲,俯在懸崖邊上,讓醫生看看下面有沒有洞。醫生沒有懷疑他,他立刻彎下腰。法官立即用力推了他壹下,醫生失去平衡,壹頭紮進波濤洶湧的大海。
然後法官回到了別墅。當時,偵探壹定聽到了法官的腳步聲。幾分鐘後,法官進入醫生的房間,再次離開別墅。這壹次,他故意制造壹些噪音讓別人聽到。
眾所周知,聽到聲音的是警探。
法官剛走下樓梯,就聽到門被打開了(偵探的門)。於是偵探走出前門時看到了法官的背影。
偵探猶豫了壹兩分鐘,然後開始跟蹤法官。出門後,法官繞到房子後面,穿過事先打開的壹扇餐廳窗戶,回到房間。他關上窗戶,過了壹會兒打碎了玻璃,然後他又上樓去躺在他的床上。
法官已經認定他們肯定會再次搜查房子,他猜測他們不會仔細檢查每壹具屍體。他們最多就是看到屍體沒有被醫生偽裝就拉著床單轉身走了。
之後發生的事情,完全如法官所料。
現在,法官等待的時刻已經到來。剩下的三個人滿腹疑惑,互相嚇死,所以什麽事都有可能發生,尤其是其中壹個人有手槍。
那天早上,女老師、倫巴德和偵探走出別墅,在島上用鏡子反射光線,忙著尋找醫生。中午,偵探餓了,堅持要回別墅找吃的...
法官透過窗戶看著他們。當偵探獨自回來時,法官已經把彈珠掛好了。於是,偵探布魯爾退出了生活舞臺。......
從窗戶裏,法官看到女教師開槍打死了倫巴第。她真是壹個大膽而機智的女孩。法官從壹開始就認為她對他會略勝壹籌。
所有這壹切發生後,法官在她的房間裏布置了舞臺。
這是壹個有趣的心理學實驗。意識到自己犯了罪,剛開槍打了壹個人,神經還處於極度緊張狀態,環境的催眠作用,這些加起來能讓她走上自殺的道路嗎?法官認為有可能。
事實證明,法官猜對了。他看著女教師維拉上吊自殺。當時,他正站在櫥櫃的陰影裏。
現在是最後壹幕。法官走出來,把椅子移開,放在墻邊。他找到了那個女孩扔在樓梯上的手槍。法官小心地拿起手槍,並在上面留下了她的指紋。
法官現在會怎麽做?
他很快就會寫完這篇文章,把它封在瓶子裏,然後把瓶子扔進大海。
這是為什麽呢?
法官決心制造壹樁無人能解釋的神秘謀殺案。但是現在法官明白了,沒有壹個藝術家能夠滿足於僅僅創作藝術。他渴望自己的藝術被世界認可,這種天性無法克服。
法官必須承認(雖然他覺得有點慚愧)他有這種天性,他想讓別人知道他在這件事上有多聰明...總之法官認為士兵島的秘密會莫名其妙。
那別人怎麽發現他的天才布局?這不是白幹嗎?所以他寫了這份自白書,坦白了壹切,讓真相大白於天下。
當然,警察可能比我們想象的要聰明。畢竟有三條線要找。首先,警方完全清楚愛德華·西頓是有罪的。因此,他們也知道島上的十個人中有壹個在任何意義上都不是兇手。根據違反直覺的推理,可以推定此人就是處決其他9人的劊子手。
第二條線索隱含在童謠的第十四句話裏。醫生的死與誘餌“鯡魚”有關。他上鉤了,或者被鯡魚活活吞了。
也就是說,到了這個時候,醫生被成功誘騙(hocus-pocus發生了),導致了他的死亡。
醫生被帶進去死了。此事可能成為解開這個謎團的重要線索。因為當時島上只剩下四個人,而法官是醫生唯壹可以信任的人。
第三行:法官說:“我死亡方式的特殊象征。我在額頭上留下了壹個紅色的記號,這是該隱的記號。”
在供詞的最後,法官寫道:
“最後,還有壹件事需要說明。
把瓶子和這份文件壹起扔進海裏後,我會回房間躺在床上。
我的眼鏡上綁著壹根看起來像細黑線的東西,但它實際上是壹根橡皮筋。我會把眼鏡放在身體下面,把橡皮筋套在門把手上,綁在手槍上,不要太緊。
接下來,我用手帕包起我的手,然後扣動扳機。
我的手會落回我的身邊,手槍會被橡皮筋拉著彈回到門口,被門把手抓住,會從橡皮筋上掉下來。
橡皮筋會縮回去,從我下面的眼鏡上垂下來,不會引起人的懷疑,掉在地上的手帕也不會引起註意。
我將被發現,與我的受害者同伴的記錄壹致,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壹顆子彈穿過我的前額。屍檢時無法準確確定死亡時間。
當海面風平浪靜時,人們會乘船從大陸來。他們將在士兵島上發現十具屍體和壹個未解之謎。
簽名:勞倫斯·沃格雷夫。"
結束了
在這裏,沒有人活著的故事全部結束了。
不得不佩服奶奶的巧妙布局。直到最後壹刻,看了法官的供詞,我們才恍然大悟,原來如此。
這位退休法官也成為了偵探小說史上最著名的殺手:聰明、冷血、瘋狂、矛盾、控制欲極強、痛恨邪惡,冒著自己的生命危險“替天行道”,維護自己心中的“正義”。他對人心和人性的把握是如此精準,在他有目的的引導下,壹切都如他所料。
試想,如果法官不寫認罪書,如果漂流瓶沒有被漁民找到,這起命案會不會沒人破?我們永遠不會知道真相嗎?
(註:以上總結請參考耿文:《下壹個是誰?》 )
英語知識貧乏:
1.hocus-pocus的意思是被戲弄和耍弄。這個短語來自17世紀,當時它主要是魔術師和巫師使用的咒語。魔術師們最初發明這個詞的時候,認為這種外語的常見發音可以戲弄觀眾,讓他們認為有神秘的力量在起作用。
現在,這個詞更多地被喜劇魔術師用作口語。也可以單獨使用,表示戲弄。
本文中的Hocus-pocus指的是醫生被成功戲弄。
2.紅鯡魚——指鯡魚,也叫紅鯡魚。
3.第三是象征性的。我的死亡方式在我的額頭上留下了印記。該隱的烙印。
第三條線索:我的死亡方式的特殊象征。我在我的額頭上留下了壹個紅色的標記,這是該隱的標誌。
Brand用作名詞時通常表示“品牌”,在這個句子中表示“品牌”。英語的定義是用壹塊熱金屬做的標記,特別是在農場動物身上,以顯示誰擁有它們。主要用於給牲畜打上烙印,以識別其主人。
但本文中的烙印指的是凱恩額頭上的印記。
該隱翻譯成該隱,基督教宗教文獻《聖經》中的親屬殺手,是世間壹切惡人的始祖。該隱是人類的祖先亞當和夏娃所生兩個兒子的哥哥。《創世紀》記載該隱殺死亞伯後受到上帝的懲罰,因為他憎恨弟弟的行為。他的父親亞當在該隱的額頭上做了壹個紅色的標記。該隱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得到”。
所以第三條線索是,法官表明,即使他認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但同時,他自始至終都知道自己也是壹個邪惡的人,所以他在額頭上標記了該隱。
——以上知識來自“薄荷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