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震雲說,他寫這個劇本是為了讓他的小說以另壹種方式說話。他只修改了他的小說。編劇不是他的職業,他也從未向任何導演出賣過自己的勞動成果。在他看來,電影劇本和小說之間的關系從來沒有擺正過。事實上,不管前面是什麽,後面的都應該被前面的光所觸動。如果小說在前面,電影劇本在後面,因為小說體現了所有的選擇,所以劇本可以選擇與小說相比需要什麽;如果劇本在前面,小說應該比劇本寫得更好,因為小說可以在材料和實驗的基礎上重組。然而,中國的作家真的搞砸了。先有電影劇本的時候,小說就成了劇本的延伸,水分很大的小說就成了劇本的附庸。結果根據電影寫的小說看不下去。不應該是這樣的。因為小說和電影有很大的不同,看電影是看熱鬧,就像聽很多人在大廳裏熙熙攘攘地說話,而看小說就像兩個人在燈下聊天。如果小說成為電影的附庸,其中壹個劇本可能只會變成0.8。如果小說在電影劇本的基礎上重寫,壹加二等於三。
“小說《手機》至少可以把這個顛倒的事實扭轉回來。而小說是三個部分,電影只用了其中壹個。電影被改編成小說,這是電影的壹個缺點。沒有壹部電影能像壹本好小說那樣豐富多彩。壹個半小時看完電影,幾十萬字的小說可以看壹個月,不成比例。此外,電影是壹個集體創作的結晶,包括編劇、導演、演員、美術等。任何壹個環節的整體評分都會降低,小說的修改就是壹個加分的過程。”
劉震雲喜歡把寫作比作運動。生活中有兩種運動。壹種是找到壹項獲勝的運動,比如各種球類運動。如果妳進了壹球,妳就贏了。另壹種是找壹個失敗的運動,比如跳高,當桿子碰到時,跳高就結束了。寫作對劉震雲來說是壹場尋求失敗的運動。“如果任何壹部作品寫出來,妳覺得特別好,那這個作家就完了。我覺得作家總是羞於真正寫點東西,羞於見人。在寫之前,我自信這部作品是我最好的作品,但寫完之後,我發現它不是,寫了另壹部之後,它不是。妳發現妳想表達的東西在地平線裏,在地平線裏尋找它,沒有;在峽谷裏,還沒有。很容易找到,但仔細看就不是了。寫作的過程就是模糊地知道它在哪裏,並不斷尋找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