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跟大家說起婚前同居這件事後,聽到最多的話。
為什麽都21世紀了,還會有這麽多人把婚前同居這件事妖魔化?
認定女孩婚前同居就是不自愛,不知羞恥,不是好女孩。
01
生活習慣需要磨合。
男友求婚後,我主動提出了先同居壹段時間。
因為在我看來,每天幾個小時的相處,浪漫的花前月下,不足以讓我完全了解他這個人。
空調開到多少才是適宜溫度、白天在家要不要拉窗簾、聽歌喜歡帶耳機還是音響外放,等等等等。
這些生活習慣,不是我跟他看看電影牽牽手就可以了解到的。
而同居正是我跟他互相了解和磨合彼此的最佳方式。
我跟媽媽生活了二十多年,還是會時不時因為壹些生活習慣的不同起小摩擦。
更何況是跟我相戀僅有三年的男友。
我的小姨跟姨夫當年情到濃時,沒有過多了解就草率結了婚。
結婚後,小姨才發現,姨夫不僅什麽家務都不會做,還懶到出奇。是那種油瓶倒了都懶得扶壹下的男人。
小姨在當了五年的保姆後,忍無可忍終於提出離婚。
結婚時那個十指未沾過陽春水的小公主,離婚時手上布滿了裂痕,滿臉都寫著疲憊和蒼老。
妳看,有時候光有愛情是不可靠的。
02
“名聲”真的重要嗎?
婚前同居可以讓妳更加明白,眼前這個人到底能不能和妳度過壹生。
我身邊長輩們的婚姻,大多是吵過來的。
小時候我曾想過無數次:不適合在壹起生活,為什麽還要結婚呢?
後來我才知道,爺爺奶奶那輩很多人,甚至在結婚前都沒機會看到自己的伴侶,結婚就像開盲盒。
這就是所謂“名聲”的封建思想對婚姻的禁錮造成的後果。
如今雖然不像從前那麽封建,可這些禁錮也依然存在,它在現代的名字叫做“妳真不自愛”。
假如沒有婚前同居,我們的婚姻就像是在開壹個“相貌已知,性格不明”的盲盒。
從前,人們背著名聲的枷鎖,被迫跟壹個從未見過的陌生人結為伴侶。
如今,不知道又有多少人會受名聲的桎梏,跟壹個並沒有了解透徹的人結婚。
婚後生活和諧的概率要靠賭,真的要冒這個險嗎?
比起壹個幸福美滿的婚姻,所謂“名聲”真的重要嗎?
我想,妳或許已經有了答案。
03
正視婚前同居。
婚前同居跟同居不同,它是在兩個人以結婚的目的進行的壹場實驗,是為了婚姻更加幸福,磨合感情的壹種方法。
把婚前同居視為洪水猛獸的人,可能就是魯迅先生筆下“壹見到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的那種人吧。
壹見到同居兩個字,就只能想到性。
明明同居最重要的是戀愛中不會有的生活煙火,柴米油鹽。
以結婚為目的的同居,只是壹次婚姻的演習。為自己規避結婚可能出現的風險,並沒有錯。
寫下這些,並不是鼓勵婚前同居這件事。
做出什麽決定,都是妳的自由。
只是不希望妳的想法會被那些封建的思想左右。
最後,希望每壹個妳都可以擁有選擇的勇氣和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