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騰訊的新聞是這樣寫的:
東北新聞網訊記者從沈陽警方獲悉,在網絡視頻聊天中發表辱罵性言論的高千惠(女,21歲),已於5月21日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審查。
據了解,高千惠的父母早年離異,現在他住在親戚家,經常上網。5月20日晚16時左右,高千惠在蘇家屯區某網吧準備上網進行娛樂活動時,因不滿網吧停止遊戲娛樂活動,故錄制了辱罵視頻,在網上傳播後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目前,當地警方正在進壹步審查此案。
高千惠對他的言論表示了悔恨和道歉。
但是我們得到的信息是,這個人的名字是——張雅?
第二,是那個張雅家~
我自己也是沈陽的,她父母比我小不了多少吧?
聽說還在外面打工?我怎麽不知道遼寧沈陽這麽發達?連在外打工者都能第壹時間獲取網上信息?妳會註冊嗎?妳會打字嗎?
第三,我看了她家所謂的人說的~ ~說真的,水平沒那麽好~ ~但是農民工能說嗎?
最後是刑法。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是: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發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壹)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沒看到擾亂社會秩序的事情?
寫出來沒有別的意思。希望大家不要在不知道我們在罵誰的情況下,長時間的罵人。或者那個小賤人躲在網上幸災樂禍的說我們在這裏生氣呢!
她不可原諒!所以我們必須團結起來!找到她!搞清楚是誰在炒作!判無期徒刑!判死刑!或者開除中國國籍,把她拖去非洲當妓女!拉到日本當慰安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