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反正義的方式挑戰司法制度——評電影《守法公民》
克萊德·謝爾頓是壹名R&D工人,住在費城的壹個小鎮上。他有壹個美麗的妻子和可愛的女兒,過著幸福的生活。但這壹切都被壹場突如其來的災難摧毀了。壹天晚上,兩個暴徒闖入他家,他的妻子和女兒都被肢解了。然而,雖然證據確鑿,但由於司法程序的迂腐和尼克·瑞斯(傑米·福克斯·傑米·福克斯飾)的墮落,首犯克拉倫斯·多比(克裏斯蒂安·斯托特飾)最終因證據不足被判處10年監禁。
我以為壹切都沈寂了,但10年後,未完的風暴又復活了。懷著極大的仇恨,克萊德開始計劃報復。先是他殺了當年的幫兇艾米,然後他迅速找到邪惡無恥的多比,殘忍地折磨並殺害了他。克萊德的仇恨得到了極大的發泄,但他的報復並沒有就此停止。他針對的不僅僅是那兩個暴徒,而是整個腐朽的司法系統...
當今世界主要有歐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兩者都有漏洞,但美國的歐美法系對人權的保護更多,有點寧可放過壹千人,不可錯殺壹人的味道。在這樣的司法體系下,證據比追求事實本身更重要。美國法律認為程序的不公正壹定會導致實體的不公正,所以很多案件發生後,法官、律師、陪審團都在調查程序。
但是,人是思維動物,法律制度是死的,是有漏洞的。無論任何完備的法律體系,都可以找到漏洞讓人鉆。
就電影《守法公民》而言,主人公謝爾頓在妻女慘遭殺害後,希望得到法律的保護,用公平正義來還死者。然而,檢察官尼克帶來的結果是,在受害者和兇手之間達成和解,這樣他就可以將兇手送進監獄10年。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其實我覺得主人公是被檢察官逼著做出了違背自己意願的選擇,同意和兇手達成協議。
但是,仇恨是不會消除的。10年後,兩個兇手都死於殘忍的虐殺。謝爾頓本可以利用美國司法系統的漏洞逃脫法律制裁,但他沒有。他選擇與美國司法系統鬥爭和競爭。
他在獄中殺死了自己的獄友,將自己轉移到禁閉室,然後逃出禁閉室,借機遠程殺死了審理該案的法官和費城司法部的大部分官員。最後,在準備炸毀市政府大樓時,檢察官尼克提前識破了這壹伎倆。《生而為死》最後導演在展示謝爾頓死亡的場景時,用了壹種非常漫畫的方式,把謝爾頓描述成了壹個像耶穌壹樣的神。火在四周燃燒,卻沒有痛苦。
真希望結果是市政府大樓被炸,更徹底的展現美國司法體系的毀滅。
或許導演和編劇考慮到社會影響,總是不希望人們依靠暴力來維護自己的公平正義。所以導演選擇了讓檢察官贏,這是我看這部電影最大的遺憾。
amu:
除了宗教(當然還有邪教)和道德,世界上倡導“以血還血,以牙還牙”方式的法律制度並不多,但所謂先進的制度設計,總是考慮到人的不確定性,甚至政府的虛偽性,以保證在程序上盡可能獲得實體正義。說白了,自由是法律的終極目標,但要保證自由是手段。在法律理論上,我強調法律領域,也強調自由和正義的價值觀。自由是最高等級,其次是正義。因此,法律的制度設計應該追求壹種最優狀態,即在保障人民法律自由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實現正義。
另壹方面,我們所有人現在都守口如瓶,這意味著正義、公正、正義。其實每個人心中的正義都來源於自己對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所以,在法律層面,不可能完全遵從所謂的實體正義,法律是有局限性的。當然也有良法惡法的因素。那是壹個古往今來爭論不休的論點:惡法是法律嗎,需要遵守嗎?
但正如本片所反映的,只要法律本身是規範的、科學的、合理的,本身就不存在正義與非正義,只是在法律的執行中,人與政府之間存在不確定性。當法律所追求的正義與道德、人性乃至青春生命發生沖突時,如何去追求壹種補救性的正義?單靠法律自然是不行的。他殺了妳,妳的命丟了無法報仇,然後妳的兒子基於情感和道德又殺了他,然後他的命丟了,他的兒子在這樣的循環中殺妳的兒子,壹個循環又壹個循環。這是正義嗎?至少不是法律所追求的正義,也不是法律所認為可以實現的自由。
所以,其實這是自己選擇的自由。壹個人可以是善的,也可以是惡的,只要他願意接受相應的責任。立法、執法、司法人員違法導致不公,卻要承擔責任。如果他們在法律上不承擔,他們可能在其他層面也有責任,比如道德和宗教。如果壹個社會,壹個國家沒有責任,沒有道德責任,沒有其他責任,那麽倒塌的不僅僅是政府大樓。
女:
暴力不等於不正義,暴力不等於顛倒是非。
這個論點不恰當。
法國大革命創造了壹個令人羨慕的法國。
正是通過暴力,文明的概念得以延伸,造就了令人艷羨的歐美。
正是通過暴力矯正(民主和文明),大和才演變成今天令人欽佩的民族。
然而
獨裁、寡頭、法西斯、軍國主義、* *資本主義、現代封建主義等。,通過暴力也是猖獗和有害的...
所以,單純地對暴力本身進行批判甚至定性,都是非常膚淺的認識。
如果妳有能力理解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妳就會明白,用武器對抗暴政(第二修正案時代只有“槍Z”,我這裏放寬為“武器”)其實是美國憲法賦予美國人民的基本權利。
所以暴力及其工具沒有先天的過錯,對錯在於人的主觀和判斷。(同樣不滿當局的某項政策,請對比壹下本片主角和挪威老鄉的判斷。)
因此,文明國家盡力提高人民的素質;
所以垃圾政權和神奇國度都想盡辦法讓人民更傻更聽話。
附上摘錄:
美國《獨立宣言》宣布,人人生而平等,由政府管理的人民所承認和授予的政府權力是合法的政府權力。人民建立政府是為了保護人民的生命權、財產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當政府違背這些宗旨時,人民有權利和義務改變或廢除政府,並根據人民的需要建立新的政府。
那麽,人民如何運用自己的權利來違背自己的意願廢除政府呢?當時的憲法起草者傑斐遜認為,只有人民有權持槍,這壹權利才能付諸實施。根據美國憲法,任何條款都可以根據未來的情況進行修改,但是人民可以自由持槍這壹條絕對不能改變。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中寫道:“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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