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是舉世公認的恐怖電影大師,早在2003年,他就獲得了美國國家圖書獎的終身成就獎。他的作品被廣泛的改編成電影為我們所熟知,比如《閃靈》、《魔女嘉莉》都可以稱為經典中的經典。
金的作品不僅涉及大量的靈異事件,也大量描寫了壹個很特殊的主題“毀滅”——壹個人的死亡或壹個群體走向死亡。但在作品中他並非只是簡單的描寫毀滅,而是用毀滅來反觀生存的精神困境,表現出明顯的自我意識。
這樣的寫作風格使得他的作品除了使人感到毛骨悚然之外也極具思想深度, 難怪《泰晤士報》曾經評價斯蒂芬·金為“美國當代的狄更斯”。
那麽,這樣壹位恐怖小說大師到底是如何煉成的呢?成為恐怖小說家有沒有什麽秘訣呢?
大多數人都認為斯蒂芬·金的成功是源於他小時候,在自家的閣樓中偶然發現了父親留下的壹大箱子恐怖小說,閑來無事的他每日只有閱讀這些書籍做為娛樂活動,於是才開始喜歡上了恐怖小說這種題材。
這有點像是“入深山得秘寶”的武俠小說情節,或者機緣偶遇得仙家法寶壹樣的仙俠小說。
雖說這可能確實是給他創造了壹個很有利的閱讀環境,可僅僅是偶然接觸了恐怖小說就可以寫出如此有真實感的壹系列作品嗎?
知道什麽是真實感嗎?
如果不能讓小說的讀者感同身受,不能讓他們切實感覺到小說中的恐怖氣氛,小說是不會獲得成功的。
妳們看過他寫的《頭號書迷》嗎?
那種人物的心理描寫與細致至極的情節設置實在令人大為感嘆——作者是否親身經歷過這樣的恐怖事件。
否則,純憑想象就能寫出如此逼真的故事嗎?
更重要的是,保羅覺得這個女人冷漠嚴峻得令人毛骨悚然,仿佛她身上沒有半條血管甚至內臟;好像她從頭到腳就是壹個堅硬的固體。保羅越來越覺得安妮的眼睛看起來雖然會動,卻是畫上去的,就如同那些掛在房裏的肖像畫壹樣,眼睛似乎會隨著觀看者移動。如果他用兩根手指比出V字,插進她的鼻孔裏,搞不好會碰到硬邦邦的固體(如果還塞得進去的話);就連她的灰羊毛衫、難看的家居裙,以及褪色的牛仔褲,也都是她那僵硬身體的壹部分。
他從來不知道疼痛可以達到這個程度,那兩根殘樁長個不停,他可以看到附著在樁上的藤壺,看到它們黯然無力地垂在木頭的縫隙間。它們算運氣好的,因為對它們而言,痛苦已經結束了,而乏人聞問的他,到了淩晨三點已經痛得呼天搶地了。
斧頭呼呼劈下,往保羅 謝爾登左膝蓋下方砍去。痛楚鋪天蓋地地席卷而來,深紅色的血像印第安人出戰時的彩妝,飛濺在安妮的臉上和墻上。他聽見斧頭在安妮的揮動下,與骨頭擦撞有聲。保羅不可置信地低頭看看自己,床單全染紅了,他看到自己的腳趾在蠕動,接著看到安妮再次舉起斧頭,她的發夾松了,茫然的臉上盡是散發。?
諸如此類的細節與心理上的描寫貫穿整部小說,讓妳深深的以為正在忍受痛苦折磨的不是書中的主人公而是妳自己,讓妳不是替小說中的人物擔心而是替自己擔心。
還有他的作品《重生》。
描寫的也是在車禍中失去妻兒的牧師,試圖與死亡世界進行溝通而墮入黑暗,在光明與黑暗中掙紮這樣的痛苦人生。
我們就是這樣把自己推入地獄——忽略祈求我們停止的聲音,祈求我們趁來得及的時候停手。
有時候,死亡是自然而然的,是壹種仁慈,為苦痛畫上句點。但更多時候,它卻像是個刺客,殘忍得沒有意義,沒有壹絲悲憫。
每個恐懼的人都活在自己制造的地獄裏。妳可以說地獄是他們給自己造的——阿康就把自己搞啞了——但他們身不由己。他們就是這樣的人。他們需要同情和憐憫。
俗話說,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用好心鋪成的,而且由燈照明。
諸如此類對死亡的描述與認知充分表達出斯蒂芬·金對宗教和生死的看法,通篇不僅文筆老到而且節奏掌控幾近完美, 通讀小說後使讀者對於信仰這種美好的事物都會產生質疑甚至喪失活到明天的希望。
對死亡如此的深刻理解是如何煉成的呢?
斯蒂芬·金推理懸疑
能夠寫出如此場景、心態、極具現實感情節的恐怖大師斯蒂芬·金的成功是否有什麽秘密嗎?
雖然可能並不是什麽秘密,但他小時候的生活很可能才是他創作的真正源泉。
小時候的生存環境總是會對壹個人的成長有極大的影響,以至於心理學上有許多人主張“童年心理決定論”。他們認為童年對人的性格塑造是決定性的,壹個人的創造力往往在童年就顯現出來,童年對人的影響至關重要。
那麽,斯蒂芬·金的童年裏是否隱藏著什麽對於他日後創造恐怖小說至關重要的東西呢?
答案是肯定的。
斯蒂芬·金的恐怖創造很可能直接起源於他的“恐怖”童年——壹個受虐待的悲慘時期。
斯蒂芬·金的童年生活中,有許多位保姆陪在他的身邊,但那並不是壹種被照顧的幸福,而是壹切恐怖的根源。
讓他記憶深刻的壹位保姆名叫尤拉·碧歐拉,這位女士就好像是頭號書迷中的女主壹樣,用絲毫沒有邏輯的行為對待金。
平日裏,她經常會壹邊和別人打著電話壹邊招招手讓金過去,然後抱住他、逗他笑,然後自己壹邊講電話壹邊也笑著,笑著壹巴掌扇到金的腦袋上,力度大到直接將金打翻在地。
她更喜歡做的壹件事情是將金扔到沙發上,然後用穿著羊毛裙子的屁股壓住金的小腦袋,大笑壹聲:“炮!”
至於幼小的金有啥感覺,他覺得自己就像是被埋在沼氣焰火之中,眼前壹片漆黑,快要窒息而死了。
這樣的保姆居然也在金的家中呆了很長壹段時間,而導致她最終被解雇的則是行為更加惡劣的壹次事件。
壹天早上,保姆給金煎雞蛋吃,金覺得好吃就問她多要壹個。保姆並沒有說什麽,而是任憑金要了壹個又壹個。最終,金壹口氣吃了七個煎蛋,而保姆則在壹旁笑著看他,直到他哭著說再也不要了。
小孩子是不知道自己控制飲食的,七個煎蛋對於壹個幼小的孩子到底意味著什麽呢?
金開始嘔吐,吐的滿地都是。
這時的保姆尤拉·碧歐拉並沒有趕緊做些什麽幫助金,反而哈哈大笑的開始猛打他的頭部,還把他關進衣櫃並鎖上了櫃門。
最終,當媽媽回家後發現,保姆躺在沙發上呼呼大睡而小斯蒂芬·金被鎖在衣櫃裏也睡著了,而所有的衣服和鞋子上都是他吐出來的煎蛋。
當然,不會是完整的煎蛋。
如此,保姆終於被解雇了,可是這僅僅是眾多保姆中的壹位。
這樣的童年經歷也使得斯蒂芬·金每次看到被人家用隱藏攝像頭拍攝到那些看孩子的保姆突然發作並痛打孩子時,都會想起自己跟尤拉—碧歐拉壹起的日子。
當然,童年恐怖經歷的來源並不只有保姆,另壹個讓妳意想不到的來源出自於斯蒂芬·金的媽媽。
在金只有五六歲的時候,他問媽媽有沒有親眼見過死人。
這位很“誠實”的母親很直接的告訴他:“見過。”
然後她開始很詳細的給金描述她所見到的死亡場景:
1920年,壹個十四歲的小姑娘在普萊特奈克溺水死亡。她說當時那姑娘遊過壹段危險的水域後遊不回來了,於是開始呼救。幾個男人試圖去救她,但是那天水流很急,他們無法靠近那個姑娘。最後,他們只是站在岸邊看著,壹邊等著始終沒來的營救船,壹邊聽著那姑娘叫呼喊救命,直到那姑娘力氣用光沈下去,她的屍體是在新罕布什爾浮上來的。
後來又有壹天,媽媽又給小斯蒂芬·金講述她親眼見過的壹次死亡——有個水手從緬因州波特蘭市的格雷摩爾旅館樓上跳下來,摔在大街上。 “他濺得滿地都是,”媽媽極為平淡地對金說道,頓了壹下,又加了壹句,“他身上流出的東西是綠色的。這個我壹直沒忘。”
誰見過哪個正常的母親會對幼小的孩子講這些恐怖而惡心的事情的?
所以,我始終覺得這樣的親身經歷才是斯蒂芬·金日後創造的動力源泉,被書迷虐待的作家根本就是在映射他自己,書中的恐怖根本就來自於他記憶中的恐怖。
想成為恐怖小說家嗎?
妳要不要也親身體驗壹下恐怖的事情呢?
比如夜裏去墳場溜壹圈。
不是說作家都要體驗生活的嗎?
妳覺得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