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劇本用文字塑造形象,反映生活,表現劇作者對生活的感受、認識和態度,是壹種文學作品,可供讀者閱讀和欣賞。然而它並非是最後完成的藝術作品,也不僅僅是供讀者閱讀欣賞的,它是為拍攝電影而創作的,是影片攝制的基礎。因此,它既屬於文學範疇,又受到電影特性的制約,是文學特性與電影特性辯證統壹的產物。電影劇本如果不適宜拍成影片,脫離了電影的基本要求和規律,也就失去了它獨特的美學價值。因此,必須用電影思維方式來創作劇本。電影劇本的特性,首先表現在它應該具備鮮明的動作性和畫面感。讀者在閱讀劇本時 ,應能“ 看見 ”或聯想出未來影片中壹幅幅運動的畫面 ,“聽到 ”這些畫面中的聲音 ;其次,它應顯示出未來影片中的蒙太奇結構以及豐富的潛臺詞。正是這種動作性、畫面感和蒙太奇結構使電影文學區別於其他文學形式,給予讀者特殊的審美享受並成為銀幕形象的基礎。
壹部影片的藝術價值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取決於電影劇本的文學價值。電影劇本的文學價值主要表現在它的思想內容、人物形象和表現形式上,其核心是人物形象的塑造。劇本中的人物形象是否具有真實性、獨特性和典型性,人物形象是否能反映深刻的思想內容,是衡量電影劇本文學價值的主要依據。然而,電影劇本的文學價值僅僅為電影的藝術價值提供了壹個基礎,影片是否能充分反映劇本的文學價值,甚至超過其文學價值,首先取決於電影導演的完美處理,以及演員、攝影、美術設計、錄音作曲等的***同創造。就劇本和影片而言,通常只有兩種情況:劇本的文學價值得到體現甚至提高;劇本的文學價值遭到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