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女兒》。
長春電影制片廠1958年8月拍攝完成的故事片《黨的女兒》,以倒敘的方式回到22年前即1936年的瑞金。影片描述了紅軍長征後,處於白色恐怖下的中央蘇區,那裏的***產黨員是怎樣度過血雨腥風的歲月。在1958年最受歡迎的國產影片評選中,以11152張選票名列榜首。
受到好評的同時,觀眾對影片中叛徒馬家輝的處理問題,也有壹種極為普遍的意見。因為影片沒有交代馬家輝的結局,沒有讓叛徒得到應有的懲罰,壹些觀眾對此不滿,來信批評。影片主人公李玉梅的原型之壹,新中國第壹位女將軍李貞在信中也認為這是影片的“美中不足”。
擴展資料
《黨的女兒》取材於王願堅的短篇小說《黨費》。原小說中沒有區委書記馬家輝叛變的情節。
編劇林杉在創作時,加上了叛徒馬家輝,強化了革命的艱巨和殘酷。初稿中,叛徒馬家輝被遊擊隊抓住後扔到河裏處死了,而在定稿時,把這段刪去了。
這個改動在當時曾備受非議。林杉不想把革命寫得太容易。假若當時叛徒都很快得到懲處,就不會出現那麽多叛徒,不必再流那麽多血,革命早就成功了,因此,林杉最初將劇本定名為《疾風勁草》。1957年3月,劇本的第三稿完成,改名《黨的女兒》。
影片倒敘部分的結尾,該死的叛徒沒有死,被叛徒再次出賣的李玉梅被捕犧牲,這樣的結局在當時並不被接受。
“文革”時,批判影片“竭力宣揚革命戰爭的殘酷,宣揚活命哲學,反對無產階級革命。把革命鬥爭寫得淒淒慘慘,似乎參加革命只有死路壹條,否則,只有叛變革命,做可恥的叛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