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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院的歷史探索

中國妓女的起源,大概起源於周襄王時代,齊國管仲樹立了壹個女性形象,就是做小雕像。《戰國策·東周》第二卷引用周文君的話說:“齊桓公宮中有七百女子。按《周》之禮——五家相比,五家相比。那麽壹個是二十五。管仲有婦七百,壹萬七千五百。管仲立女呂等於為後人獻花...中國的妓女制度始於女中呂,自此無壹代無。唐六朝以後,妓女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多。妓女有兩種:男妓和女妓。都城長安有所謂的“北裏”、“平康裏”、“焦芳”,就是那壹天的浪漫氣息。(摘自黃先帆《唐代社會大綱》,商務印書館2月再版1937)。焦芳最初是壹個官方的藝術排練機構,它是負責雜技和教授宮廷民間音樂的官方機構。其中,技藝高超的藝人可以經常為始於唐高祖、後來建立於宋、金、元、明等朝代的皇帝表演。到了明代,焦芳所有的優秀藝人都被招入宮中,常年在宮中演出,但宮外的焦芳卻因優秀藝人的流失而難以維系,開始走向衰落,以至於後來與其鄰國焦芳直到明朝才成為妓院。明朝以前是官方的歌舞排練機構。盡管唐朝的氛圍是開放的,焦芳是浪漫的,但它不是妓院。那裏住的都是藝術家,不是妓女。

中國最早的妓女,最早進入制度化行業。管仲統治齊國的時候,有壹個“女盧”,是壹個公娼——不是政府允許的窯,而是官辦的窯。這是中國最早的“公營企業”。其目的是增加國庫收入。《建宣集》續中說:“管齊,置婦七百,征其夜婚之資,以充國用。這就是花粉錢的開始。”也就是說,齊桓公的九王壹征服世界,有壹部分是靠吃軟飯資助的,實在不光彩。孔子說,沒有管仲,他就成了外國人。以此推論,中國作為壹個“女性”的人,為“以血肉之軀填國家”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雖然他們的痛苦,我們不知道。

關中時代妓女的主要來源是奴隸,也就是所謂的“Xi”。在象形文字中,“Xi”壹詞的意思是“拿著繩子套住壹個女人”,這涉及到壹個女人的妓女生活和加入壹個公共企業。這種妓女就是“官妓”。官妓制度在中國延續已久。《吳越春秋》說“越王勾踐在山上丟了壹個寡婦,讓那些擔心學者的人遊到那裏去娛樂他們。”是官妓。《萬物本原》說“漢武開始設妓,以待軍士之妻。”是官妓。《南史》說,齊飛帝“每夜開後堂,到營中設宴。”是官妓。官方妓女有三個主要來源:

壹、罪人的家庭——古代的人權單位不是個人,而是家庭。壹個人犯罪,往往會連累全家。通常的公式是:男人被屠殺,妻女成為官妓。

二是奴隸貿易——古希臘羅馬的奴隸比中國多;但從時長上來說,比中國短。中國買賣奴隸,出現了“牛馬同列”的大場面。人變成了牛和馬。我們還能說什麽?

第三,落井下石——是壹種變相的人口販賣,但被買賣的人本來就是好女人。北理之所謂“誤入其中,不可脫”就屬於這壹類。

因為是公共的,所以政府有專門的機構。到了唐代,這種機構先屬太常,後屬焦芳,屬樂盈管轄。《雲溪之友》記載了“樂盈之子,厚衣厚食,讓其居外”的特例,是兩個信佛的高官之德,反證了當時“樂盈之子”不能居外,官妓沒有人身自由,與沒有人身自由是壹致的。

因為沒有自由,所以讓它被處理,莫問的未來。漢朝本來是派“賊妻”去當妓女的,但是李陵行軍的時候發現了她們,就把她們都殺了。宋夷平北漢,北漢“獻官妓百余人於宋”;勝利者仍然不滿意,而且還“帶走了他的女人。“宋代官妓被寬大收容,不僅把罪人的家屬當公妓對待,甚至把好女人‘關進監獄’(在看守所等待判決)加以利用!甚至公然搶劫,強迫賣淫!或者幹脆把良民誣陷為土匪,以收家人為官窯!更妙的是:王安石變法的時候,什麽都賣,酒就是其中之壹。為了賣酒,他們居然派妓女來幫忙賣——“官賣酒,拿妓女開玩笑”!《資本論》中說:

“官庫為東酒庫、南酒庫、北酒庫、上酒庫、西庫、中酒庫、洋庫、東洋庫,各庫有餐廳。如果妳想讓壹個漂亮的妓女在官庫訂花,餐廳裏很多人都會躲著躲避。有必要了解其妓女,並任命其為謀利者。”這是餐廳的前身。中國人很難知道,21世紀,酒樓最初是由政府經營的,其最早的目的是推廣政府所制的酒,“供全國使用”。這是壹絲不茍的政治家王安石提出的壹個奇怪的想法。王安石自己在別人請他和妓女吃飯的時候不肯坐下;但和管仲壹樣,為了“報效國家”,不惜有“皮肉之見”,讓政府吃了它的軟飯。這些偉大政治家的行為讓人們想起了西方的壹句諺語——“偉人有大錯誤”。官妓演變到明朝,有了嚴格的發展,《國初事跡》記載了明朝的官妓情況:

“毛立夫袁玉娥,使禮室王迪管領,此人熟悉性情,又能作樂府。禁止文武官員和陰謀者進入醫院。只允許商人出院。”這是非常明確的“公務員無餐廳”模式。但是這個禁令有效嗎?《五雜記》的記載有如下道理:

“現今妓女遍布世界各地,其四海為家的地方,需要數百個。其他部分州和邊遠城市經常有。整天靠著門笑著賣淫,真可憐。唐宋時官妓為酒,建國之初仍是如此。到‘明英宗’宣德最初是禁止的,但守府的人是不允許的。所以,朝廷雖已絕跡,卻常常坐滿了人。也有不當官在家賣漢奸的。都叫‘私娼’,封面無數!”這份文件揭示了兩種“家”的情況:第壹種家是金神先生在家裏叫壹個姑娘,姑娘是應召女郎;第二種家是姑娘在家接待客人,姑娘在陶府做私妓。這兩種家都可以逃脫政府的禁令,以至於官妓制度受到反壟斷的抵制。

事實上,這種明代知識分子與妓女的戀情各有淵源,早在唐代就非常流行。唐代知識分子把逛秦樓楚關作為他們的主要業務之壹,從白元到杜麗,無壹例外。在杜牧的詩中,我們可以看到太多“官妓不飲酒”、“戲妓”的作品。從這些結果來看,中國的妓女不僅達到了“報效國家”的特殊效果,也為中國那些飲酒作樂的知識分子“服務文學”,風化了他們的文學。就風而言,幾乎所有的中國文人都和妓女喝酒玩樂,寫詩談情說愛。這種“喝酒找樂子”的特點,本來就是“餐館”和“妓女”的結合。到了21世紀,形式已經壹分為二,形而上的不能搞,形而下的不能談。“玉人何處教簫”的時代已經完全壹去不復返了,中國文人的作品更是不可想象!因為只有壹個特性,所以來自特性的歷史自然別無分號。在中國歷史上,有壹種“家妓”。妓女就是養在有錢人家的妓女。她是個自供的歌手,舞者,家庭主婦,沒資格做小妾。有了兒子才有資格做妾。兩晉南北朝時期,國內妓女最多:

《宋書·沈燕傳》:“奢靡過度,妓女數十人,放蕩不羈。”

《宋代杜姬傳》:“家累,妓數十,絲竹晝夜。”

宋《葉凡傳》:“家中樂器衣服俱美,妓嬪妃亦飾。”

“北方的歷史。《夏侯道傳》:“妓嬪妃十余人,常從娛國而來。”

北史高聰傳:“妓女十余人,只以聲色自娛。”

《南史·張淮傳》(玉旁):“客廳富貴,妓嬪妃滿屋。”

因為家妓已經蔚然成風,很多事件也開始了。最著名的主角綠珠是石崇的妓女。家庭妓女造成了家庭大屠殺。

不要以為家妓只是豪門本身的規矩,其實是有法律依據的。唐律規定:“聽三級以上者有女樂,聽五級以上者無女樂。”可見,當官長大了,可以依法在家裏開“妓女”和“歌舞班”了。另壹方面,如果官不夠大,自然就開不了車了。《南史·王衍傳》:“宴從弟,臣為下等衙門。在黃門郎之前不允許我做妓女。徐渭免官入獄十年。”

21世紀,人們稱妻子為“老婆”。如果這個老婆是個“好人”,那真是名副其實。原來唐朝把妓女叫做“我的老婆”。《焦芳紀》說:“妓入宜春院,謂之內線。”張有的詩說:“我的妻子唱過春鶯,柳枝輕舞。”都是指妓女。可見,從“家妓”的角度來看,妓女真的是妻子,而妻子真的不是。要當老婆,最多也就叫個“老婆”。我的妻子,在《禮記》和《左傳》中有解釋,是卿大夫的妻子。但根據《書言故事》、《波羅廟遺集》,指的是別人的老婆,卻明明是“洋子”!但“丈夫”明明指的是丈夫,於是妻子又變成了丈夫,女人變成了男人,很難成立。(1:醉酒後跳舞。)

避孕措施

在現代避孕藥出現之前,過去的妓女是如何采取避孕措施的?史書記載很少,野史中也不多見,影視劇中也輕描淡寫。鞏俐主演的壹部電影裏,有這樣壹個情節:壹個妓女在接待客人前喝了壹種藥水,說喝了不會懷孕。當然,這種藥含有什麽成分無從考證,古代妓女的避孕方法也眾說紛紜。

據說把麝香放在妓女肚臍裏可以防止懷孕。例如,中國的兩姐妹趙和趙合德就記錄了這種避孕措施。當然,趙和趙合德兩姐妹,現在還不能稱之為妓女,但都是同路。這種肚臍貼被稱為“肚臍貼”。貼在肚臍上,可以結束女人肚子的妊娠功能,不能再次懷孕,但是這個“肚臍貼”已經丟了。

民間也有記載。據說藏紅花是宮廷傳下來的避孕秘方。據說皇帝如果不喜歡受寵的宮女,就會讓太監把宮女倒掛起來,用藏紅花液洗她的私處。據說這樣可以清洗宮女體內的精液。也有壹些野史說,以前皇帝寵愛妃子,如果不離,太監會幫女方按摩,保證皇帝的精液不會留在女方體內,可以起到避孕的作用。

然而,即使在20世紀,也沒有100%有效的避孕措施,韋小寶就是避孕失敗的產物。以前很多妓女康復後終身不孕,就是喝壹種長期破壞生育能力的湯絕育。據說吃了壹種叫“感冒藥”的避孕藥,裏面也含有麝香,會影響生育,但不壹定絕育。

也有使用“避孕套”的記載,包括動物腸衣、羊腸衣、豬膀胱作為早期的“避孕套”。但據史料記載,西方中世紀宮廷使用的“避孕套”是動物腸衣,還有壹個很好聽的名字——“荷蘭帽”。中國古人也用魚脂做“避孕套”。在博物館的藏品中,有古人用羊腸制成的避孕套,有些接近現代避孕套的雛形。

在3000多年前的印度和埃及,鱷魚、大象等被認為具有神秘力量的動物的糞便也被用於避孕藥方。事實上,由於這些動物的糞便是高酸性的,所以確實有壹定的殺精作用。但動物糞便帶來的強烈氣味,顯然會影響古代夫妻的“性趣”。

也有喝銀的方法。水銀確實可以用來避孕,但是水銀毒性很大。也許喝少量不會死人。21世紀,在中國北方農村,很多老年人年輕時都用喝銀的方法避孕,這當然對身體有很大的危害。所以,在過去,妓女喝的茶或日常食物中放入少量的水銀,據說效果很好。當然妓女被蒙在鼓裏以為是香爐灰什麽的可以避孕,不然妓女知道水銀有毒也不敢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