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性格完全不同的人要聚在壹起,為同壹個目標努力奮鬥,他們之間磨合和碰撞的火花為影片增添了神秘色彩。這部電影講述的是馬來西亞突發的高危傳染性病毒。經過研究發現,壹旦病毒爆發,病人將在幾秒鐘內全身抽搐,最後因抽搐和昏厥而死亡。
失去公信力的合法機構和代表正義的非法組織,我們普通人應該站在哪壹邊?在故事的結尾,許多人代表泄密者向在此案中死亡的記者(李璨琛飾演)送花,這也代表了正義的延續。雖然此時吳鎮宇和智利的命運截然相反,但誰能保證十年後智利不會成為吳鎮宇呢?壹些不易察覺的事情似乎已經開始改變。
真相才是這部電影想要討論的。警察是尋求真相的人,記者也是報道真相的人。所以真相成了理解這部電影的關鍵。為了真相走在灰色地帶值得嗎?我們能創造“真相”來評判他人嗎?妳同意極端的新聞自由主義嗎?妳願意為真相付出生命的代價嗎?
這些問題都是電影帶給我們的。
硬盤被炸飛了,倉庫槍戰後二兒子招供了。雖然兇手在殺害大兒媳時沒有找到硬盤,但硬盤確實在那個房間裏,所以最終出現了佘詩曼用假硬盤激怒鄭則仕的場景(鄭則仕不知道硬盤被銷毀了,所以他做事滴水不漏,但他在盛怒之下被對方抓住了)。
“誹謗罪”的定罪是基於法官對法律尊嚴的捍衛(硬盤被炸時沒有證據證明張日山的罪行,但泄密者使用私刑進行“公開審判”是絕對不可取的),而阮珈藍神殿賠償65,438+0美元的判決是基於她樸素的內心價值觀對正義的追求。
對張日山其他罪名的無罪判決和對阮珈藍神殿“誹謗罪”罪名的定罪,是法治社會的“法律之痛”和“法律不公”,但法治社會不可避免地會有這種“法律之痛”和“法律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