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光州壹所聾啞學校的校長和另外幾名教職員從2000年開始經常對該校的殘疾人學生實施性暴力。據了解,受害學生有十余人之多。但該事件在2005年被揭露後,只有學校行政室室長金某和生活指導教師李某被警方逮捕,他們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和2年。
報道稱,當時有輿論指出,金某涉嫌於2000年至2004年先後對6名7-20歲的聾啞學生長期進行性侵犯,但他收買學生父母,擺脫了部分嫌疑。此後,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介入調查。有人提供證詞說,在學校參與性暴力的教職員就超過10人。壹名18歲的女學生說,她從12歲就開始遭到性侵犯。但該學生的父親是2級聽力殘疾人,母親是1級精神智障殘疾人,對教職員侵犯女兒束手無策。
韓國國家人權委員會在2006年8月以“對學生實施性侵犯和猥褻”為由,向警方舉報了校長金某、生活康復教師樸某等6名教職員。除已被判刑的行政室室長和生活教師以外,另有4人面臨司法處置。
報道稱,該校校長金某和教師樸某在壹審中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和10個月,但兩人在2008年7月進行的二審中卻被判緩刑獲釋。原因是他們“沒有前科”,而且與受害者達成了協議。另外,教師全某於2008年1月回到學校復職,並壹直工作至今。受害者父母們對無休止的官司感到厭倦,因此放棄了上訴。“學校性暴力對策委員會”對此表示:“司法部偏袒‘有錢人’,感到極其失望。”
韓國“性暴力對策委員會”25日在門戶網站Daum的Agora論壇發起了要求重新調查性暴力事件的簽名運動,短短兩天內就有2.2萬多人簽名。網民紛紛發帖說“那些人太殘忍了,應該重新調查”、“作為壹個養育子女的母親,絕不能容忍這種事”、“如果要樹立良好的社會風氣,無論怎樣犯罪的人都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等。
影片上映後,韓國的壹些反對性暴力組織在網絡上發起了簽名活動,要求重新調查這起性暴力事件。韓國大法院則在接受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的國政監查時指出現行的韓國法律對性侵的量刑標準偏低,應當重新討論制定。
由於《熔爐》的賣座,成功喚醒外界關註光州仁和聾啞學校的性侵犯及暴力對待壹案,輿論壓力亦促使警方成立專責小組,重新調查案件,涉案的其中壹名63歲教職員金先生曾在2006年二審中被判緩刑獲釋,但於2012年7月5日金先生被改判為入獄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