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知道,壹本書要花費多少心思,經歷多少磨難,忍受多少辛酸,只是為了讓偶爾讀到它的人消磨時間,在旅途中解悶兒。如果我能正當地加以評判,那很多書真的是作者精益求精、嘔心瀝血,甚至終其壹生的成功。而我從中得到的教訓是: 作者應該從寫作本身,從思想的宣泄中獲得快樂 ;至於其他,都不必介意,壹本書或成功或失敗,或贊譽或詆毀,他都應該淡然壹笑。
正好那段時間聽聞了《斯通納》的作者——約翰·威廉斯的故事,真的很感慨,壹本書要花費作者多少心思,經歷多少磨難才能偶爾讓讀到的人解解悶兒呢?那時候還想著:還好我不是壹個作家,要不憋屈死了。這話真是來得太及時了。其實我偶爾也很猶豫,壹開始是為了記錄自己得所思所想,使自己的成長有跡可尋而開的公眾號。但慢慢地也很糾結,發還是不發?宣傳還是不宣傳?要不要精細排版?這些事兒壹思考吧就遠離了壹開始的初心。考慮到他人觀後感受的寫作真是麻煩的要死,畢竟我還並不是在朝著壹個作家的方向前進,僅僅能稱得上是壹個生活記錄者。那,就應該簡化成單單記錄生活的碼字而已,從記錄本身, 從思想的宣泄中獲得快樂 。至於其他,全看心情。
我想,在過去的那些日子,我們都羞於表達,因為怕人嘲笑,所以盡量約束自己,不讓人覺得驕傲自大。世界冰冷而殘酷。沒有人知道我們從哪裏來,到哪裏去。我們必須深懷謙卑。我們必須看到寧靜之美。我們必須隱忍地生活,這樣命運之神才不會註目我們。讓我們去尋找淳樸、善良者的愛吧。他們的無知比我們的知識更可貴。讓我們保持沈默,滿足於我們小小的角落,像他們壹樣平靜溫順吧。這才是生活的智慧。
有人也說他們不在乎別人對自己的看法,但這多半是自欺欺人。壹般而言,他們能夠自行其是,是因為別人看不出他們的怪異想法,最多因為三五知己的支持,他們才敢壹意孤行。如果壹個人的離經叛道切合他所在階層的行事作風,那他在世人面前違反常規倒也不難。這會讓他洋洋得意。既標榜了自己的勇敢,又不用擔風險。但是, 想讓別人認可,這或許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 。壹個標新立異的女人,壹旦冒犯了禮儀,招惹了明槍暗箭的非議,沒誰比她跑得更快,去尋求體面的庇護。 那些告訴我,自己毫不在乎別人看法的人,我絕不相信。這只不過是無知,虛張聲勢。他們的意思僅僅是:他們不怕別人非議,因為他們確信沒有人會發現。 但是,這裏真有壹個不在乎別人看法的人,傳統與他無可奈何。他就像是壹個身上抹油的摔跤手,妳根本抓不住他;這就給了他自由,讓妳火冒三丈。我還記得,我對他說:
“妳看,如果每個人都像妳這樣,地球就不轉了。”
“真是蠢話。不是每個人都會像我這樣。大多數人,平平淡淡,知足常樂。”
他是壹個沈迷於感官享受的人,但對這些東西又無動於衷。挨餓受凍,在他不算苦。他完完全全過著壹種精神生活,真是令人欽佩。
這很像是兩個反面,為了不在別人不認同的狀態下生活,就那樣隱忍著吧;但毛姆筆下的斯特裏克蘭偏偏不,他不僅僅是拒絕所謂傳統意義上的生活方式,最重要的是他毫不在乎,所以他最後讓阿塔在他去世之後放火把房子燒個幹凈,要看著燒光再離開。但我們終究做不了像斯特裏克蘭先生那樣的不顧壹切,總有壹些包袱要背在肩頭,也許在這“月亮”與“六便士”之間找尋壹個能讓自己幸福的平衡點,才是生活的智慧。
想不起來是誰說過:為了使靈魂安寧,壹個人每天至少該做兩件他不喜歡的事。說這話的,是個聰明人,對於這壹點我始終嚴格遵守:每天我都早上起床,晚上睡覺。
可不是嘛。這也像極了我的自我安慰法。我始終認為,要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必定是靠著那些自己不喜歡的事情積累起來的。
為什麽妳認為美——這世上最寶貴的東西,會像沙灘上的卵石,壹個漫不經心的路人,隨隨便便就能撿到?美是美妙,是奇異,藝術家唯有通過靈魂的煎熬,才能從宇宙的混沌中創造出美。 而當美出現,它並非為了每個人都認出它自己。要認識它,妳必須重復和藝術家壹樣的奇異之旅。這是壹支他唱給妳的旋律,要想再次用心聆聽,就需要智慧、感覺以及豐富的想象力。
人們隨隨便便談論美,卻不知美為何物,這個詞已被用濫了,失去了它原有的力量;所有的雞零狗碎都以美為名,使美本身的含義蕩然無存。壹件衣服,壹只狗,壹篇布道辭,都很美, 但當人們和真正的美相遇,反而辨認不出 。人們極力掩飾自己毫無價值的思想,這種虛偽的誇張,讓他們的感覺變得遲鈍。就像壹個偽造事物的精神價值的騙子,連他自己有時也覺得是在騙人, 因為胡編亂造,早已失去了他們的鑒賞力 。
這像極了網絡上的看客,不點開全文報道,不看完視頻,便輕易被編輯的幾句話帶偏,開始大罵特罵。對自己不了解的事情從來都不敢有自信去談論。這是對無知事物的敬畏之心。感受美,欣賞美,是需要積累與智慧的。胡亂評論,只會失去欣賞的能力。
我很懷疑,亞伯拉罕是否真在作踐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心平氣和,怎麽能叫作踐自己?做壹個有名的外科醫生,壹年賺壹萬英鎊,娶壹位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這取決於妳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取決於妳對社會應盡什麽義務,妳對自己有什麽要求。但我依然閉口不言,我有什麽資格和壹位爵士爭辯呢?
要從別人的壹生中去找尋自己的活法,或者是生活在別人的觀點裏,都是不太可取的。我其實很欣賞這最後壹句話“但我依然閉口不言,我有什麽資格和壹位爵士爭辯呢?”是呀,這個問題本身就是壹個只關於自己的相當私密的問題,怎麽還能拿來探討呢?怎麽看待生活、怎麽對待生活都只取決於自己,根本無需與他人爭辯。
在“讀書無用論”當中,最常被拿來比較的就是讀書時候班上的學霸和學渣,壹個班裏的同學,學習成績最好的學霸,將來的發展往往只是中上水平,最有成就的人,往往是班上成績不怎麽樣的人。關於這個觀點,羅振宇說過這樣壹段話:這其實只是理性選擇的結果。班上成績最好的同學,往往選擇去了那些穩定的地方,這更 有助於他們把自己智力優勢、先發優勢穩定地發揮出來 ,當然,也就不太可能有什麽意外之喜,往往會過比較不錯但是平淡的壹生, 這是他們的理性選擇,而不是他們的無奈 。而那些有大驚喜的人呢?妳看起來他們起點低,比如創業者壹般原本處在主流邊緣,但是他們的成就的實質,往往是和因為和命運賭了壹把的結果。絕大多數人在這樣的賭局裏都輸了,少數贏了的人比較顯眼而已。
我那時和今天不同,認為人性單純如壹,那時我還不明白,人性其實非常復雜。我那時還不懂得,人性有多矛盾;我不知道,真誠中有多少虛偽,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惡中有多少善良。現在,我清楚地意識到:卑鄙於高尚,邪惡與善良,仇恨與熱愛,可以並存於同壹顆心靈中。
在電影《小偷家族》中,我所解讀到的也正是這壹點,人性的復雜性。我們不要去祈求百分百的善意,大部分的人都是在保全自己冷暖之後利用余力去幫助他人,這就足夠稱以為善良了。電影中奶奶也許是為了每月拿錢但她的確收留了亞紀;爸爸也許是為了偷東西,但他的確也剛好救了祥太。不能最初的目的而否認掉後續的善意。人的感情、感覺都是相當復雜的,驅使行為的往往不只壹種情感,甚至是幾種相互矛盾的情緒沖突後的結果。但那有如何,我感知到了善就好了。我常常想,人人看見善,人人被看到善,這世界的善會不會就更多了起來。畢竟積極看待比消極要好得多。
年輕壹代,思維活躍,性情激揚,早已不再將老家夥們的門敲響。他們闖進屋子,坐到我們的寶座上,空氣中滿是他們的嚷嚷。而壹些老年人,裝腔作勢,滑稽模仿,努力讓自己相信,他們的時代並沒有謝幕;他們拼命吶喊,但喊聲卡在喉嚨裏;他們猶如可憐的蕩婦,塗脂抹粉,想通過刺耳的歡樂,找回花枝招展的青春感覺。聰明點兒的,則盡量擺出姿態,顯得溫文儒雅。他們莞爾壹笑,臉上閃過寬容的譏諷。他們想起,自己當年也是這樣把老壹輩踩在腳下,也是這樣狂喊亂叫,無法無天;他們預見,這些高舉火把的勇士,有朝壹日也會將自己的寶座拱手相讓。 世界在變,永無定論 。
人們懼怕的從來都不是變化本身,而是懼怕自己跟不上變化。接受變化很容易,但壹旦這變化和自己相關,便接受由這變化帶來的脫節。這種懼怕壹部分轉化成為學習的驅動力,而另壹部分在那些樂於從環境找原因的身上則轉化成為裝腔作勢、狂喊亂叫。
也許,在我們的潛意識中,我們很看重自己對別人的影響,別人是否重視我們對他的看法很重要,如果我們對他的看法沒有影響到他,我們就很討厭他。我想,這正是 人性虛榮最痛的創傷 。
這也大概是大眾往往無法輕易接受特立獨行的原因,因為他們的不在乎惹怒了自我的自尊心。認為自己的意見受到了冷落,因而轉為憤怒和謾罵。
有時候,人們帶著完美的假面,久而久之,真會弄假成真。但是,在他寫的書、畫的畫裏,他會毫無保留地表露自己。如果他裝腔作勢,只能暴露自己的空虛。 濫竽充數,最終會被發現。冒充個性,無法掩飾平庸的頭腦 。對於目光敏銳的觀察者來說,哪怕是壹個人最漫不經心的創作,也會泄露他靈魂深處的秘密。
虛假是藏不住的,越是試圖掩蓋越是暴露自己的空虛。 冒充個性,無法掩飾平庸的頭腦 。這句話相當中肯了。與其為了那些與自身不符的特質花費心思,不如去沈下心來把那精力用來接受自己、愛上自己並成就自己,讓“ I came into my own "的那個時刻自然到來。
人與人之間的不同比想象中的更加豐富,哪怕是簡簡單單的”晚安“兩個字在不同的人那裏也蘊藏著不同的含義和情緒。因為這些不同,我們常常不能清楚地表達出心意;但我們又何嘗不是因為這些不同才那樣渴望同行呢?
斯特裏克蘭夫人在書中也是壹個很有意思的角色,她很懂得保持上流社會的體面,即使在丈夫忽然拋棄她,也仍懂得訴說自己的諸多不幸,很快會惹人生厭,所以她情願避而不談。對待他人的不幸也能表現得非常明智,她讓妳覺得,接受她的同情,於她而言也是恩惠。而大部分不懂得人,他們壹看到朋友有什麽不幸,就施展自己全部的靈巧,猛撲到他們身上來。同情心應該像壹口油井;慣愛表現同情的人卻讓它噴湧而出,反而讓不幸的人受不了。 有人胸前已沾滿淚水,我不忍再灑上我的 。
人性已經如此復雜,兩個復雜的人湊在壹起形成的愛情更是有著千萬種形態。關於這部分我不做評論,只做書摘。
“為什麽漂亮的女人總是嫁給無趣的男人?”
“因為有腦子的男人不娶漂亮的女人。”
“豈有此理,總不能壹分錢不給,就把女人蹬了吧。”
“為什麽不能?”
“她怎麽生活?”
“我已經養活了她十七年。為什麽不能變壹變,自己養活自己?”
“她不行。”
“讓她試試。”
我對布蘭奇·斯特洛夫的行為感到迷惑不解,因為我看出,這僅僅來自肉體的誘惑。我不認為她曾真正喜歡過自己的丈夫,女人心中的愛,往往只是親昵和安慰,大多數女人都是這種反應。這是壹種被動的感情,能夠被任何壹個人激起,就像藤曼可以攀爬在任何壹棵樹上; 當壹個姑娘嫁給隨便哪個男人,總相信日久生情,世俗之見,如此牢固。說到底,這種感情不過是衣食無虞的滿足,財產殷實的驕傲,受人愛慕的愉悅,以及家庭圓滿的得意;女人賦予這種感情精神層面的價值,只是出於壹種無傷大雅的虛榮。但這種感情,在面對激情時往往顯得手足無措。
愛時全神貫註,它需要壹個人全力付出;即使頭腦最清醒的人,也可能知道,要讓他的愛永不停止,根本沒有可能;愛給予的真實是虛幻,而且,明明知道是虛幻,不是別的,卻依然愛得義無反顧。 愛讓壹個人比原來的自己更豐富,同時又更貧乏 。他不再是他自己。他不是壹個人,而是壹件東西,壹樣工具,需要通過某種外在的目的來抵達他的自我。愛情從來免不了多愁善感,而斯特裏克蘭卻是我認識的人中最不吃這壹套的人。我不相信,任何時候,他會去忍受愛的癡狂,他永遠都受不了外在的枷鎖。如果有什麽東西阻礙了他那無人理解、慫恿他奔向未知事物的熱望,我相信,他會毫不猶豫,將它從心中連根拔除,哪怕讓他痛苦,讓他遍體鱗傷,鮮血淋淋。
我覺得斯特裏克蘭在愛情這件事上,既過分,又貧乏。
“我不需要愛情。我沒有時間戀愛。這是人性的弱點。我是個男人,有時候我需要女人。當我的欲望滿足了,我就會去忙別的事情。真是討厭,我無法克制自己的欲望;它囚禁著我的精神;我希望有壹天,我可以不受欲望支配,自由自在地去工作。因為女人除了愛情什麽也不懂,所以她們把愛情看得非常重要,簡直荒謬。她們還想說服我們,讓我們相信這就是生活的全部。實際上,這是微不足道的壹部分。我只知道欲望。這是正常的、健康的。愛情是壹種病。女人是我取樂的工具;我沒耐心讓她們當我的什麽助手、搭檔、伴侶。”
如果壹個女人愛上妳,除非擁有了妳的靈魂,她才肯罷休。因為她很軟弱,控制欲極強,沒有什麽能讓她滿足。她心胸狹窄,憎惡她無法掌握的抽象事物。她滿腦子現實,嫉妒理想。男人的靈魂在天際遊蕩,女人卻想把它囚禁在自己的賬本兒裏。妳還記得我的妻子嗎?我發現布蘭奇也是壹點壹點,在玩我妻子的那套把戲。她千方百計布下羅網,就是想捆住我。她想把我拉到她那個水平;她壹點兒都不關心我,只想占有我。為了我,她什麽事情都願去做,除了壹件,我求之不得:趕緊離開我。”
即便戀愛的時間非常短,男人也會三心二意,幹些別的:賺錢謀生他們在壹,體育運動他們專心,藝術創作也有興趣。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諸事並行,都不耽擱,但也專心致誌,要追求這個,就先放下那個。他們可以心無旁騖,如果壹個打攪了另壹個,他們會大為惱火。同樣墜入情網,男人和女人的區別是:女人可以壹天到晚戀愛,而男人只有幾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