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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與六便士》——愛自己,是壹生浪漫的開始

初讀《月亮與六便士》時,我很驚奇甚至說不可思議,而這驚奇中也帶有壹絲批判的意味;“怎麽可以有人這樣不管不顧地生活著。”後來又忽然明白過來,《月亮與六便士》的偉大之處就在於他把人性之中潛藏的本質都放大出來,用極端的人物、極端的事件去讓妳感受到生活中也許只是稍有趨勢的特質。比如在女人為何愛關註男人的壹舉壹動這個問題上,拋卻在乎的表象其實是想拼命把他拉回與自己同壹水平。而這種控制欲的本質目的其實是為了讓他壹直處於能被自己吸引的水平裏。在毛姆的筆下,壹切問題都壹針見血,讓妳的心情做過山車似的從壹開始的驚訝、到“怎麽會呢”的質疑、到細細想來的“好像是這麽回事兒”、到最後“真有點羞愧”。

天知道,壹本書要花費多少心思,經歷多少磨難,忍受多少辛酸,只是為了讓偶爾讀到它的人消磨時間,在旅途中解悶兒。如果我能正當地加以評判,那很多書真的是作者精益求精、嘔心瀝血,甚至終其壹生的成功。而我從中得到的教訓是: 作者應該從寫作本身,從思想的宣泄中獲得快樂 ;至於其他,都不必介意,壹本書或成功或失敗,或贊譽或詆毀,他都應該淡然壹笑。

正好那段時間聽聞了《斯通納》的作者——約翰·威廉斯的故事,真的很感慨,壹本書要花費作者多少心思,經歷多少磨難才能偶爾讓讀到的人解解悶兒呢?那時候還想著:還好我不是壹個作家,要不憋屈死了。這話真是來得太及時了。其實我偶爾也很猶豫,壹開始是為了記錄自己得所思所想,使自己的成長有跡可尋而開的公眾號。但慢慢地也很糾結,發還是不發?宣傳還是不宣傳?要不要精細排版?這些事兒壹思考吧就遠離了壹開始的初心。考慮到他人觀後感受的寫作真是麻煩的要死,畢竟我還並不是在朝著壹個作家的方向前進,僅僅能稱得上是壹個生活記錄者。那,就應該簡化成單單記錄生活的碼字而已,從記錄本身, 從思想的宣泄中獲得快樂 。至於其他,全看心情。

我想,在過去的那些日子,我們都羞於表達,因為怕人嘲笑,所以盡量約束自己,不讓人覺得驕傲自大。世界冰冷而殘酷。沒有人知道我們從哪裏來,到哪裏去。我們必須深懷謙卑。我們必須看到寧靜之美。我們必須隱忍地生活,這樣命運之神才不會註目我們。讓我們去尋找淳樸、善良者的愛吧。他們的無知比我們的知識更可貴。讓我們保持沈默,滿足於我們小小的角落,像他們壹樣平靜溫順吧。這才是生活的智慧。

有人也說他們不在乎別人對自己的看法,但這多半是自欺欺人。壹般而言,他們能夠自行其是,是因為別人看不出他們的怪異想法,最多因為三五知己的支持,他們才敢壹意孤行。如果壹個人的離經叛道切合他所在階層的行事作風,那他在世人面前違反常規倒也不難。這會讓他洋洋得意。既標榜了自己的勇敢,又不用擔風險。但是, 想讓別人認可,這或許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 。壹個標新立異的女人,壹旦冒犯了禮儀,招惹了明槍暗箭的非議,沒誰比她跑得更快,去尋求體面的庇護。 那些告訴我,自己毫不在乎別人看法的人,我絕不相信。這只不過是無知,虛張聲勢。他們的意思僅僅是:他們不怕別人非議,因為他們確信沒有人會發現。 但是,這裏真有壹個不在乎別人看法的人,傳統與他無可奈何。他就像是壹個身上抹油的摔跤手,妳根本抓不住他;這就給了他自由,讓妳火冒三丈。我還記得,我對他說:

“妳看,如果每個人都像妳這樣,地球就不轉了。”

“真是蠢話。不是每個人都會像我這樣。大多數人,平平淡淡,知足常樂。”

他是壹個沈迷於感官享受的人,但對這些東西又無動於衷。挨餓受凍,在他不算苦。他完完全全過著壹種精神生活,真是令人欽佩。

這很像是兩個反面,為了不在別人不認同的狀態下生活,就那樣隱忍著吧;但毛姆筆下的斯特裏克蘭偏偏不,他不僅僅是拒絕所謂傳統意義上的生活方式,最重要的是他毫不在乎,所以他最後讓阿塔在他去世之後放火把房子燒個幹凈,要看著燒光再離開。但我們終究做不了像斯特裏克蘭先生那樣的不顧壹切,總有壹些包袱要背在肩頭,也許在這“月亮”與“六便士”之間找尋壹個能讓自己幸福的平衡點,才是生活的智慧。

想不起來是誰說過:為了使靈魂安寧,壹個人每天至少該做兩件他不喜歡的事。說這話的,是個聰明人,對於這壹點我始終嚴格遵守:每天我都早上起床,晚上睡覺。

可不是嘛。這也像極了我的自我安慰法。我始終認為,要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必定是靠著那些自己不喜歡的事情積累起來的。

為什麽妳認為美——這世上最寶貴的東西,會像沙灘上的卵石,壹個漫不經心的路人,隨隨便便就能撿到?美是美妙,是奇異,藝術家唯有通過靈魂的煎熬,才能從宇宙的混沌中創造出美。 而當美出現,它並非為了每個人都認出它自己。要認識它,妳必須重復和藝術家壹樣的奇異之旅。這是壹支他唱給妳的旋律,要想再次用心聆聽,就需要智慧、感覺以及豐富的想象力。

人們隨隨便便談論美,卻不知美為何物,這個詞已被用濫了,失去了它原有的力量;所有的雞零狗碎都以美為名,使美本身的含義蕩然無存。壹件衣服,壹只狗,壹篇布道辭,都很美, 但當人們和真正的美相遇,反而辨認不出 。人們極力掩飾自己毫無價值的思想,這種虛偽的誇張,讓他們的感覺變得遲鈍。就像壹個偽造事物的精神價值的騙子,連他自己有時也覺得是在騙人, 因為胡編亂造,早已失去了他們的鑒賞力 。

這像極了網絡上的看客,不點開全文報道,不看完視頻,便輕易被編輯的幾句話帶偏,開始大罵特罵。對自己不了解的事情從來都不敢有自信去談論。這是對無知事物的敬畏之心。感受美,欣賞美,是需要積累與智慧的。胡亂評論,只會失去欣賞的能力。

我很懷疑,亞伯拉罕是否真在作踐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心平氣和,怎麽能叫作踐自己?做壹個有名的外科醫生,壹年賺壹萬英鎊,娶壹位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這取決於妳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取決於妳對社會應盡什麽義務,妳對自己有什麽要求。但我依然閉口不言,我有什麽資格和壹位爵士爭辯呢?

要從別人的壹生中去找尋自己的活法,或者是生活在別人的觀點裏,都是不太可取的。我其實很欣賞這最後壹句話“但我依然閉口不言,我有什麽資格和壹位爵士爭辯呢?”是呀,這個問題本身就是壹個只關於自己的相當私密的問題,怎麽還能拿來探討呢?怎麽看待生活、怎麽對待生活都只取決於自己,根本無需與他人爭辯。

在“讀書無用論”當中,最常被拿來比較的就是讀書時候班上的學霸和學渣,壹個班裏的同學,學習成績最好的學霸,將來的發展往往只是中上水平,最有成就的人,往往是班上成績不怎麽樣的人。關於這個觀點,羅振宇說過這樣壹段話:這其實只是理性選擇的結果。班上成績最好的同學,往往選擇去了那些穩定的地方,這更 有助於他們把自己智力優勢、先發優勢穩定地發揮出來 ,當然,也就不太可能有什麽意外之喜,往往會過比較不錯但是平淡的壹生, 這是他們的理性選擇,而不是他們的無奈 。而那些有大驚喜的人呢?妳看起來他們起點低,比如創業者壹般原本處在主流邊緣,但是他們的成就的實質,往往是和因為和命運賭了壹把的結果。絕大多數人在這樣的賭局裏都輸了,少數贏了的人比較顯眼而已。

我那時和今天不同,認為人性單純如壹,那時我還不明白,人性其實非常復雜。我那時還不懂得,人性有多矛盾;我不知道,真誠中有多少虛偽,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惡中有多少善良。現在,我清楚地意識到:卑鄙於高尚,邪惡與善良,仇恨與熱愛,可以並存於同壹顆心靈中。

在電影《小偷家族》中,我所解讀到的也正是這壹點,人性的復雜性。我們不要去祈求百分百的善意,大部分的人都是在保全自己冷暖之後利用余力去幫助他人,這就足夠稱以為善良了。電影中奶奶也許是為了每月拿錢但她的確收留了亞紀;爸爸也許是為了偷東西,但他的確也剛好救了祥太。不能最初的目的而否認掉後續的善意。人的感情、感覺都是相當復雜的,驅使行為的往往不只壹種情感,甚至是幾種相互矛盾的情緒沖突後的結果。但那有如何,我感知到了善就好了。我常常想,人人看見善,人人被看到善,這世界的善會不會就更多了起來。畢竟積極看待比消極要好得多。

年輕壹代,思維活躍,性情激揚,早已不再將老家夥們的門敲響。他們闖進屋子,坐到我們的寶座上,空氣中滿是他們的嚷嚷。而壹些老年人,裝腔作勢,滑稽模仿,努力讓自己相信,他們的時代並沒有謝幕;他們拼命吶喊,但喊聲卡在喉嚨裏;他們猶如可憐的蕩婦,塗脂抹粉,想通過刺耳的歡樂,找回花枝招展的青春感覺。聰明點兒的,則盡量擺出姿態,顯得溫文儒雅。他們莞爾壹笑,臉上閃過寬容的譏諷。他們想起,自己當年也是這樣把老壹輩踩在腳下,也是這樣狂喊亂叫,無法無天;他們預見,這些高舉火把的勇士,有朝壹日也會將自己的寶座拱手相讓。 世界在變,永無定論 。

人們懼怕的從來都不是變化本身,而是懼怕自己跟不上變化。接受變化很容易,但壹旦這變化和自己相關,便接受由這變化帶來的脫節。這種懼怕壹部分轉化成為學習的驅動力,而另壹部分在那些樂於從環境找原因的身上則轉化成為裝腔作勢、狂喊亂叫。

也許,在我們的潛意識中,我們很看重自己對別人的影響,別人是否重視我們對他的看法很重要,如果我們對他的看法沒有影響到他,我們就很討厭他。我想,這正是 人性虛榮最痛的創傷 。

這也大概是大眾往往無法輕易接受特立獨行的原因,因為他們的不在乎惹怒了自我的自尊心。認為自己的意見受到了冷落,因而轉為憤怒和謾罵。

有時候,人們帶著完美的假面,久而久之,真會弄假成真。但是,在他寫的書、畫的畫裏,他會毫無保留地表露自己。如果他裝腔作勢,只能暴露自己的空虛。 濫竽充數,最終會被發現。冒充個性,無法掩飾平庸的頭腦 。對於目光敏銳的觀察者來說,哪怕是壹個人最漫不經心的創作,也會泄露他靈魂深處的秘密。

虛假是藏不住的,越是試圖掩蓋越是暴露自己的空虛。 冒充個性,無法掩飾平庸的頭腦 。這句話相當中肯了。與其為了那些與自身不符的特質花費心思,不如去沈下心來把那精力用來接受自己、愛上自己並成就自己,讓“ I came into my own "的那個時刻自然到來。

人與人之間的不同比想象中的更加豐富,哪怕是簡簡單單的”晚安“兩個字在不同的人那裏也蘊藏著不同的含義和情緒。因為這些不同,我們常常不能清楚地表達出心意;但我們又何嘗不是因為這些不同才那樣渴望同行呢?

斯特裏克蘭夫人在書中也是壹個很有意思的角色,她很懂得保持上流社會的體面,即使在丈夫忽然拋棄她,也仍懂得訴說自己的諸多不幸,很快會惹人生厭,所以她情願避而不談。對待他人的不幸也能表現得非常明智,她讓妳覺得,接受她的同情,於她而言也是恩惠。而大部分不懂得人,他們壹看到朋友有什麽不幸,就施展自己全部的靈巧,猛撲到他們身上來。同情心應該像壹口油井;慣愛表現同情的人卻讓它噴湧而出,反而讓不幸的人受不了。 有人胸前已沾滿淚水,我不忍再灑上我的 。

人性已經如此復雜,兩個復雜的人湊在壹起形成的愛情更是有著千萬種形態。關於這部分我不做評論,只做書摘。

“為什麽漂亮的女人總是嫁給無趣的男人?”

“因為有腦子的男人不娶漂亮的女人。”

“豈有此理,總不能壹分錢不給,就把女人蹬了吧。”

“為什麽不能?”

“她怎麽生活?”

“我已經養活了她十七年。為什麽不能變壹變,自己養活自己?”

“她不行。”

“讓她試試。”

我對布蘭奇·斯特洛夫的行為感到迷惑不解,因為我看出,這僅僅來自肉體的誘惑。我不認為她曾真正喜歡過自己的丈夫,女人心中的愛,往往只是親昵和安慰,大多數女人都是這種反應。這是壹種被動的感情,能夠被任何壹個人激起,就像藤曼可以攀爬在任何壹棵樹上; 當壹個姑娘嫁給隨便哪個男人,總相信日久生情,世俗之見,如此牢固。說到底,這種感情不過是衣食無虞的滿足,財產殷實的驕傲,受人愛慕的愉悅,以及家庭圓滿的得意;女人賦予這種感情精神層面的價值,只是出於壹種無傷大雅的虛榮。但這種感情,在面對激情時往往顯得手足無措。

愛時全神貫註,它需要壹個人全力付出;即使頭腦最清醒的人,也可能知道,要讓他的愛永不停止,根本沒有可能;愛給予的真實是虛幻,而且,明明知道是虛幻,不是別的,卻依然愛得義無反顧。 愛讓壹個人比原來的自己更豐富,同時又更貧乏 。他不再是他自己。他不是壹個人,而是壹件東西,壹樣工具,需要通過某種外在的目的來抵達他的自我。愛情從來免不了多愁善感,而斯特裏克蘭卻是我認識的人中最不吃這壹套的人。我不相信,任何時候,他會去忍受愛的癡狂,他永遠都受不了外在的枷鎖。如果有什麽東西阻礙了他那無人理解、慫恿他奔向未知事物的熱望,我相信,他會毫不猶豫,將它從心中連根拔除,哪怕讓他痛苦,讓他遍體鱗傷,鮮血淋淋。

我覺得斯特裏克蘭在愛情這件事上,既過分,又貧乏。

“我不需要愛情。我沒有時間戀愛。這是人性的弱點。我是個男人,有時候我需要女人。當我的欲望滿足了,我就會去忙別的事情。真是討厭,我無法克制自己的欲望;它囚禁著我的精神;我希望有壹天,我可以不受欲望支配,自由自在地去工作。因為女人除了愛情什麽也不懂,所以她們把愛情看得非常重要,簡直荒謬。她們還想說服我們,讓我們相信這就是生活的全部。實際上,這是微不足道的壹部分。我只知道欲望。這是正常的、健康的。愛情是壹種病。女人是我取樂的工具;我沒耐心讓她們當我的什麽助手、搭檔、伴侶。”

如果壹個女人愛上妳,除非擁有了妳的靈魂,她才肯罷休。因為她很軟弱,控制欲極強,沒有什麽能讓她滿足。她心胸狹窄,憎惡她無法掌握的抽象事物。她滿腦子現實,嫉妒理想。男人的靈魂在天際遊蕩,女人卻想把它囚禁在自己的賬本兒裏。妳還記得我的妻子嗎?我發現布蘭奇也是壹點壹點,在玩我妻子的那套把戲。她千方百計布下羅網,就是想捆住我。她想把我拉到她那個水平;她壹點兒都不關心我,只想占有我。為了我,她什麽事情都願去做,除了壹件,我求之不得:趕緊離開我。”

即便戀愛的時間非常短,男人也會三心二意,幹些別的:賺錢謀生他們在壹,體育運動他們專心,藝術創作也有興趣。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諸事並行,都不耽擱,但也專心致誌,要追求這個,就先放下那個。他們可以心無旁騖,如果壹個打攪了另壹個,他們會大為惱火。同樣墜入情網,男人和女人的區別是:女人可以壹天到晚戀愛,而男人只有幾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