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7日,女演員張紫妍在京畿道盆唐家上吊自殺,年僅29歲。
作為壹名演員,張紫妍並不出名,但他在幾部電視劇中扮演過小人物。她唯壹參演的電影《頂樓的大象》是壹部19禁片。因為預告片太大,被影院禁播,只能在網上播放。她扮演壹個想成為演員的女人。劇中她上演了壹場火爆的床戲,片中角色的結局是自殺。
值得指出的是,在現實生活中,張紫妍也在電影完成後不久自殺了。這部電影成了她最後壹部作品。
自殺抑郁癥的初步判斷
張紫妍曾經有壹個幸福的家庭。她的父親是壹家公司的總裁。作為家中最小的女兒,她從小衣食無憂,備受寵愛。然而,1999的壹場交通事故奪去了她父母的生命,從此,她和姐姐相依為命。她從小就有著出眾的身材和外貌。她登了廣告,進入了娛樂圈。
失去父母的陰影使她變得孤僻。雖然她從父母那裏繼承了壹大筆遺產,也沒有遇到什麽經濟困難,但父母的突然離去給她帶來的精神打擊壹直深深地影響著她,傷痛久久未愈。據說她也嘗試過養小動物等方式來忘記父母意外去世帶來的震驚,但始終沒有走出心理陰影。
後來進入娛樂圈後,工作壓力很大。2009年,經紀公司續簽新約出現問題,極大困擾了她的精神,讓她患上了抑郁癥。據說在2009年3月期間,她的癥狀越來越嚴重,經常壹整天都把自己關在室內。
童年的心理陰影和工作壓力下的壓抑徹底壓垮了她。當時媒體的統壹口徑是“重度抑郁癥導致自殺”。
遺書曝光——震驚的潛規則
張紫妍去世兩年後,2011年3月6日晚,韓國SBS新聞節目首次公開了張紫妍的遺書,震驚了四人。從2005年到2009年,張紫妍被經紀公司要求向31名男性提供性服務,其中包括大型企業、金融機構、演藝策劃公司的負責人和新聞媒體的高管。
張紫妍在遺書中說,即使她死了,她也會向魔鬼復仇,而她在信中所指的魔鬼據信就是強迫她提供性服務的代理人。
SBS新聞負責人表示,這些公開信已經過專家檢查,確認確實是張紫妍本人所寫。
這篇報道把張紫妍自殺和韓國娛樂圈的潛規則推到了風口浪尖。
奴隸契約和不人道待遇
張紫妍的經紀公司是內容娛樂公司,其總裁是金承勛。值得壹提的是,張紫妍並不是該公司第壹個自殺的女藝人。在金的公司裏有兩個女藝術家自殺了,壹個是鄭多彬,另壹個是崔真實。這壹點不禁讓人深思。
張紫妍的背景導致她與當時的壹家經紀公司簽訂了奴隸合同,其中壹條指出張紫妍需支付6543.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00萬元)的違約金,這也是她後來悲劇的開始。
據韓國媒體報道,張紫妍自從簽約後就壹直受到公司的壓榨。這幾年她只接了幾個配角,但她想逃避卻交不出高額罰金,這也是她抑郁癥嚴重的原因之壹。
當然,奴隸合同只是次要的,更嚴重的是遺書中暴露的公司不人道的行為。據爆料,張紫妍當時與經紀公司簽訂的合同不止壹份,還有其他黑幕的附加合同。
據經紀公司工作人員介紹,金總裁為了方便“招待”客戶,把公司壹樓改成了酒吧,三樓是貴賓室,有KTV和洗浴。每當公司有“重要客人”要來,員工都會放假,第二天就會看到滿屋子的酒瓶和剩菜。
另壹方面,張紫妍被迫成為公司奪取權力的工具。如果他不同意,就會挨打。該公司多名員工表示,他們見過暴力現場。金總統用手或空瓶子猛擊張紫妍的頭部。她甚至會被關在壹個黑暗的房間裏,直到她屈服。
公司為她安排了無休止的接待,為了消除她的反抗給她吃藥,甚至強迫她做輸精管切除術。
還有壹些待客的細節太殘忍,這裏無法描述。
遺書上說:每次我穿上新衣服,就是我要招待新男人的日子...我真的又臟又慘。
有人可能會說為什麽不報警?這裏就要提到張紫妍遺書中的31招待清單了。
雖然媒體沒有公布具體名單,但樂天集團父子、《朝鮮日報》前社長等人迅速成為網民的懷疑對象。很明顯,名單上全是她招惹不起的人,以至於案件的調查壹直無法深入。
不僅如此,當事件曝光後,張紫妍根本無法在娛樂圈生存,甚至無法在社會上生存。畢竟女性對性醜聞的容忍度極低,她還是壹個在娛樂圈遊蕩的美女演員。
即便如此,張紫妍在自殺前報警,卻遭到當時執法人員的嗤之以鼻,要求她詳細描述性侵過程,甚至提出畫出施暴者性器官等荒唐要求。
利用她的人和替她說話的人。
在自殺案調查開始後,與此案有密切關系的女演員李被挖出。她被懷疑在張紫妍死前利用了張紫妍的強行款待。
李和不僅是公司同事,也是同壹個經紀人。後來,經紀人和老板金不同意,帶著李單幹,但他很快發現自己跳進了壹個大坑,因為李有合同和巨額違約金。
李知道是被迫被招待的,所以她告訴,只要她寫壹份睡伴的名單,她就可以幫她離開公司。結果,寫的這張單子成了李威脅公司的把柄,她順利地離開了公司。
這份名單很快被泄露出去,張紫妍也沒有從噩夢中醒來。在被上司報復的同時,也會被名單上的人迫害。因此,張紫妍選擇了自殺。
當然,也有人公開為張紫妍說話。她是唯壹壹個願意站出來公開說明此事的學生吳。此外,在審判前無法聯系到那些同意為張紫妍作證的韓國朋友。
吳,為案作證13次,並在某直播節目中點名李,稱:如果我記錯了,或者理解錯了部分,希望前輩們能出來說壹句,“有誤會,但事實就是這樣。”
結局如何?
盡管所有跡象都指向張紫妍生前駭人聽聞的羞辱和侵犯,但法院認為“性娛樂證據不足”,老板金和經紀人劉昌浩僅以暴力襲擊罪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和160小時社會服務。
該節目曝光了張紫妍生前寫給他朋友的50多封私人信件。由於這些信件來自偏執的囚犯,韓國警方懷疑它們是偽造的。隨後,國家科學搜查研究所的負責人在記者會上表示,通過與張紫妍的筆跡進行對比,可以確定這些信件不是張紫妍本人所寫,而應該是其他人以張紫妍的名義所寫。
2014年,法院以被強制陪酒為由,判令45歲的金賠償家人2400萬韓元(約合14.5萬人民幣)。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警方最初發現了重要的物證——多位高層名流匯往張紫妍的支票,共計數百萬元人民幣。但檢方接受了這些人的陳述,稱“因為覺得對不起張紫妍,所以叫她去買海苔飯。”。案件的重要證據也被銷毀,隨後案件草草收場。
韓國國會象征性地表示,將出臺“張紫妍法案”,清除潛規則,保護藝人權益,避免“奴隸契約”。
2013,張紫妍去世四年後,改編電影《玩物》上映。影片以2009年震驚南韓的“張紫妍事件”為背景,揭露娛樂圈和政界“性賄賂”的醜惡社會現象。
張紫妍是個可憐的女人。她生前受盡屈辱、壓迫和欺騙,死後得不到應有的解脫和安寧。
大多數人在回顧這個女人悲慘的壹生時,都是帶著有色眼鏡,帶著壹種奇怪又刺激的心態,壹遍又壹遍的踐踏她的傷口。
法律給不了她正義,社會給不了她溫暖,朋友給不了她自由。太多人想利用她來成就什麽,但也許她想要的只是壹個安靜祥和的空間。